“在里面叫喊的就是那个病人吧?”唐谦问道。 曹队长点头道:“是的,就是那病人,现在他病治不好,他心情糟糕得很,每天都很狂躁,一见到医生就好像见到仇人一样,大喊大叫,情绪异常激动。” 唐谦苦笑道:“见过讳疾忌医,不想治病的,但没见过这么排斥医生的,他那不是害怕治病,而是不相信医生,觉得给他再多的治疗也是徒劳。” 曹队长用力点头道:“是啊,他就是这么个意思,现在不去医院,也不吃药,他家人把医生请到家里来他也不想见,整天像颗定时炸弹一样,火药味很重,一触就爆炸。不过以前我们不认识你,没有请到你这位小神医,今天终于把你请上门来了,这回他该相信医生有用,能治好他那病了吧?” 唐谦摇头谦虚道:“不好说,我还不知道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呢。” 曹队长笑道:“你医术那么高明,那么严重的病你都能很轻易治好,肯定没问题的。我们先进去吧。” “嗯,进去看看再说。”唐谦点了点头道,随即跟着曹队长他们朝门口走去,并按响了门铃,但似乎没有人听到,一时没有人出来开门。 里面仍然响起那狂躁病人的吼叫声,通过栅栏空隙,唐谦看到了,院子里的空旷场地上,有个人坐在轮椅上。 那是个二十二三岁的年轻男子,长得很俊朗,但看上去脸色不是很好。 他就是在里面大喊大叫的那个人,也就是那个脾气狂躁的病人。 “小唐,看到了吧?那个坐在轮椅上的年轻人就是我们武警队的那个战士,是他得了病,需要你救治。”曹队长指着那坐在轮椅上的男子低声说道。 唐谦点头道:“嗯,看到了。” 曹队长叹口气道:“小志以前可是我们武警队最出色的战士之一,在部队里表现非常优秀,进入武警总队后屡建奇功,不知道抓了多少犯人,简直是罪恶克星,只是好景不长,他现在变成了这样,讳疾忌医,自暴自弃。” 唐谦疑问道:“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双腿瘫痪了吗?” 曹队长点头道:“是啊,他双腿已经瘫痪了。” “怎么搞的?”唐谦问道。 曹队长回答道:“是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造成的事故,那次他们小分队去执行一个任务,有歹徒挟持了人质,在和罪犯交涉的最后光头,一歹徒丧失理智,拔出抢来欲杀害人质,在那千钧一发的危急时刻,他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纵身扑向那歹徒,当时是在一座高架桥上,他扑到那歹徒身上后,两个人没有站稳,一起掉了下去,落到几米以下的坚硬地板上,那歹徒当场死亡,他受了重伤,送去医院后医生判定为双腿多处粉碎性骨折,经过几个月的治疗,虽然骨折基本上治好了,但他双腿没知觉了,彻底瘫痪。”biqubao.com “原来是这样的!”听完之后,唐谦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只道那人还是个英雄,是为了解救人质才身受重伤,变成那样的,那种舍己为人的行为可敬可佩,瞬间他改变了对那病人的看法,他虽然狂躁,脾气不好,但那只是他的性格和心情使然,并无恶意。 曹队长说道:“是的,就是这么回事,真是可惜了啊,他原本有大好的前途,却没想到落到这个地步,只因为不甘心,想重新站起来与犯罪斗争,可医生又治不好他的病,他才变得那么狂躁的。 “在警队里的时候,小志是一个嫉恶如仇的警察,对待罪犯非常严酷,罪犯如果落到他手上绝对吃不了好果子,也就因为以暴制暴,打伤歹徒,好几次他受到处罚,但他从不后悔,哎,可现在他双腿瘫痪,站都站不起来,哪里还能和犯罪作斗争?” 唐谦道:“我相信他还有希望站起来的。” 正说着,门打开了。 走来应门的是一名女子。 那女子气质很好,身材也很高挑,像是个模特。 “曹队长,您来了?不好意思,刚才没听到门铃声,让你们久等了。”那女子很客气地打招呼。 曹队长摇头笑道:“没关系。我老远就听到小志的声音了,他又在闹了,搞得你们全家人不得安宁。” 那女子点头道:“是啊,他总是那样,不去医院,叫医生来给他看病他又不看,我们都头疼死了。” 曹队长说道:“没事,很快就过去了,小珞,给你介绍一下,唐谦,市中心医院的医生。小唐,她是小志的姐姐,钱珞珈。” “你好。”唐谦彬彬有礼地打了一声招呼,并与那女子亲切地握了握手。 钱珞珈看着二十五岁左右的样子,瓜子脸,皮肤白皙,再加上模特身材,和非凡的气质,活脱脱一个大美人。 不过曹队长带他来不是认识美女的,而是来给院子里那个狂躁不安的病人看病。 曹队长笑盈盈地说道:“我带小唐来是给小志看病的,我可是通过高先生,好不容易才联系到小唐的,能请到他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啊!” 钱珞珈打量了唐谦一眼,娥眉微微一蹙道:“怕是不行啊,现在还有一位老中医在家里呢,但小志犟得很,死活不给看,他非要自己站起来,但不知道失败多少次了。” 曹队长说道:“你可别看小唐年纪轻轻的,他可是一个名医呢,医术了不得,有他帮忙治疗小志的腿伤,肯定有效果的。” “是吗?”钱珞珈将信将疑地道。 曹队长郑重地点头道:“是的,他已经治好过很多人的病了,高先生的女儿,得了顽固性面部神经麻痹症,以前求医无数,但仍然治不好,经常复发,小唐一出手药到病除,现在他家小婉好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了。” “那很不错啊。”钱珞珈欢喜道,“快请进。” 他当即邀请唐谦和曹队长三人进门。 正在这时,只听到“砰”的一声重响,原本坐在轮椅上挣扎不安的小志扑倒在了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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