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机给我放回去!”挡在唐谦身前的一名男子喝道。 唐谦冷冷地道:“这是我的手机,我爱怎么样你管不着!” 还真以为雷彪他们不怕报警,叫来警察,原来那是装的,真临到报警了,他们就慌了,狐狸尾巴露出来了。 所谓的“做贼心虚”就是这个样子的! 说完他就举起了手机,并果断地拨打了苏白云的电话。 可电话还刚拨出去,另外一名男子就伸过手来,一把夺了过去。 他手臂长,力气大,唐谦没有抓住,硬生生被他抢夺了过去。 “把电话还给我!”唐谦喝道。 他待要扑上去抢回来,那男子却冷笑一声,猛地用力一甩。 手机瞬间飞了出去,“啪”的一声重重摔在地上,那么一摔,就是质量再好的手机,也肯定报废了。 “不好意思,手机它自己飞出去了,想要的话自己过去捡吧。”那男子淡淡地道。 唐谦掉过头去看了一眼,心中顿时无比愤怒,那部手机虽是山寨货,是老古董了,不值几个钱,但跟了他很久,有了一定的感情了,最主要的是,他认识的所有人的手机号码都存在里面,一旦摔坏,那顷刻间化为乌有,损失惨重。 “你——”唐谦愤然回过头来,目眦欲裂地瞪着那男子,眼中充满怒火。 他早已握紧的拳头再也控制不住了,猛然朝那男子扑了上去,挥拳猛砸。 可他从未学过拳脚功夫,动作毫无章法。 而那名男子明显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还没等他扑上来,就一脚扫了出去,扫中了他下盘。 被他用力一扫之下,唐谦站不住阵脚,趔趔趄趄地往一旁倒去。 “砰”的一声,侧摔在桌子上。 随即,只听雷彪等人发出呵呵笑声,那明显是讥嘲之意。 “小谦!”里面还夹杂着傅艺红的叫喊声,她很着急,但此刻她自身都难保,哪里还照顾得了唐谦? “王八蛋!”忍着巨痛撑起身来后,唐谦复又朝那男子冲了上去。 他抡起拳头,不顾一切朝对方砸过去。 拳头打了出去,但男子身手敏捷,一闪就躲过去了。 “砰!”那一拳砸空,没落在那男子身上,却砸在窗边的一铁栏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那一拳打偏,砸落在铁栏上后,却没有任何人注意,偌大的铁杆上,落下一个深逾半厘米的拳印。 那一拳发力之重可想而知,若是打在那男子身上,血肉之躯如何承受得了? 定是伤筋断骨! “哈哈!”那男子大声笑道,“就凭你还想打我,别丢人现眼了,滚出去吧!要不是看在雷哥过生日,大喜之日的份上,我拆了你的骨头!” 他那样子得意之极,十分嚣张。 唐谦翻转身来,气喘吁吁地瞪着他,眼睛通红,已然暴怒。 “还我手机!”他猛地又冲了过去。 “抓住他!”雷彪厉声道。 他一声令下,那两男子便一齐动手,一左一右,很快便拽住了唐谦。 那两人身手强悍,力气也极大,被他们抓住之后,唐谦拼命挣扎,也挣脱不开来。 “住手!你们住手!”傅艺红急急叫道,可没人理会她,她被人抓住了,也不能跑过来帮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唐谦被人控制。 “你小子人小心却很大,倒是犟得很啊。”雷彪端着酒杯慢慢走出了席位,走到唐谦身前。 一男子道:“他小子是找死,竟然敢在你和勋哥的地盘上放肆!一定要好好收拾他!” 雷彪愣愣地哼了一声,说道:“敢和我作对没好果子吃!小子,你刚才到底是要打电话报警呢,还是要打电话叫林子豪那孙子?你以为林子豪保得了你一辈子是不是?前面你有他撑腰,可一点都没把我放在眼里了。今天既然你来了,那我们就好好算算这笔账吧。 “前面你打伤我,你要赔我三十万,还有后面,那天你小子给我下套,叫林子豪打伤我和我弟兄,这笔账一并算,代价一样,所以前后加起来你一共赔我六十万,打个折,给我五十万好了,不过限令你三天之内还我,不然我不会跟你客气了,我的忍耐力是有限的。” “放屁!”唐谦骂道,“我没欠你钱,我才不会还你!” 他狠狠地啐了一口,吐出的口水喷到了雷彪脸上。 “雷哥!”见雷彪被唐谦喷了满脸口水,那两小弟大怒,顿时激动了起来,恨不得提起唐谦来,狠狠地揍一顿,先出了这口气再说。 雷彪脸色霎时阴沉了下来,狠狠地咬了咬牙道:“你小子找死!” “砰!”他一拳打了出去。 这一拳直接打在唐谦心口。 下手毫不留情。 “啊!”唐谦闷叫一声,胸口顿时一阵剧烈的刺痛,随即只觉喉头一甜,“哇”的吐出了一口鲜血。 “小谦,小谦……”见状,傅艺红急急大叫,“住手,你们住手!” 雷彪道:“你小子倒是硬气,我打你,你吭都不吭一声。如果你现在向我求饶,愿意赔偿我,那我可以放了你,不然……不然我会打死你!” 他压低声音威胁道。 唐谦冷冷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突然他“呸”的一声,口中含着的鲜血猛然朝雷彪脸上激射而去。 喷了个正着。 雷彪本能地往后倒退一步。 “真是找死!”而后他扑了上去,“砰砰砰”的连打几拳。 这几拳都打在唐谦胸口,正中要害。 唐谦咬牙忍住,没有发出声音,甚至没吐出血来。 “说啊!”雷彪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大声说道,“向我求饶,答应赔我钱!你别以为林子豪那龟孙子还能来救你!现在我不怕他了!我这边有勋哥,勋哥,你认识吧,道上的大哥,在这江州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没有谁不敢给他面子?什么林子豪,算什么东西?不信你去回去问问林子豪,问他去年勋哥是不是在他们‘御宝堂’要了十万的赔偿费,那次勋哥大闹‘御宝堂’,林子豪都不知道吓得躲到哪里去了,屁都不敢放一个,真是笑死人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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