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屿宁转身就走,没有丝毫犹豫。 见状,魏书月心中一惊,赶紧上前拉住贺屿宁胳膊:“你去哪?病人的治疗还没有结束呢,你……” “最复杂的治疗流程已经实施完毕,剩下的不过是些简单疗法,让其他医生来也是一样的。”贺屿宁不留情面的甩开魏书月的手,“让开,我要回a市。” “现在回去?” 魏书月差点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现在已经晚上七点了,就算你买最快的高铁票,到a市也已经九点半,到时候,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况且,病人治疗到一半甩手而去,对你名声影响也不好!” 魏书月眼里的贺屿宁极其看重事业、看重声誉,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女人的话而将病人置旁边于不顾? 时欣说的是真是假还不知道呢! 女人为了证明自己在男人心中的重要性,会故意编些谎言来考验对方,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眼看着贺屿宁脸上的温度越来越冷,魏书月咽了口唾沫:“屿宁,你在a市有什么朋友吗?让他帮你去看看吧。” 贺屿宁垂着眸子。 虽然话说得难听,但事实确实如此。 他亲自赶过去恐怕来不及。 a市的朋友? 他平时都在医院待着,比较熟悉的也只有同科室的其他几位教授。 可他听魏书月的意思,时欣遇到的不是一般人,恐怕不是让一个男人去接回来就能搞得定的…… 一抹暗光从贺屿宁眸子里掠过。 修长的指尖在屏幕上快速按了几下,他将手机放到耳边,下颌线处的肌肉紧绷,神情有几分晦涩不明。 接通后,他沉声开口:“帮我个忙。” “哟,稀客呀?咱们贺屿宁贺大教授居然有朝一日会请我帮忙?啧啧,今儿太阳也没打西边出来啊?” 手机那边一到吊儿郎当的男声响起,难掩揶揄:“什么事让咱们贺教授都解决不了?说吧!” “把你嫂子送回家。” “啥?嫂子?不是,哥,你什么时候交女朋友了,大家不都说你是和尚转世、无情无欲吗?这么大的事儿你……” 贺屿宁打断对面男人的话:“金钻酒店,动作要快。” “就是我平时周末偶尔去吃晚餐、经理还专门给我留了私人贵宾包间的酒店吗?行,哪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敢对我嫂子动手,我非得把他丫的两条胳膊给卸咯!不说了不说了,我这就去看看嫂子到底长什么样!得多漂亮才能让你这万年老木头开窍啊?” …… 金钻酒店。 穿着燕尾服的侍者帮忙打开了迈巴赫的门,看见副驾驶上坐的漂亮女人,眼睛经不住一亮。 拍摄片场到酒店不过20分钟车程,一路上,任宇不知疲倦地试图对时欣上下其手,都被时欣以各种理由躲了过去。 好不容易下车,时欣逃似的窜出来。 刚才给贺屿宁的电话似乎没有回音,也不晓得魏书月到底有没有转达,总之,如果贺屿宁不能及时出现,她就只有一切靠自己了。 任宇大摇大摆走进大厅,享受着服务生毕恭毕敬的态度,在一处能看到宁静江景的位置坐下。 时欣坐在了任宇对面。 看着那穿得花里胡哨、举手投足充满痞气的男人,她只觉得倒胃口,哪里还有半点食欲可言? 任宇大气地将菜单往时欣面前一甩:“欣宝,想吃啥就点啥,今天晚上哥请客!” “任总破费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感受着手提包里手机的不断震动,时欣的心稍稍放下了些——应该是贺屿宁吧?他知道了就好。 她没法在任宇眼皮子底下看手机,只能慢吞吞的翻看菜单,为贺屿宁争取时间。 任宇欣赏着时欣的美貌,嘴皮子从头到尾就没停过: “欣宝,像你这种十八线小明星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啊?一万有没有?金钻酒店是全国闻名的连锁高端酒店,一杯白开水都要四十八块,最低消费四万,你怕是这辈子都没想过自己有一天能来这种地方吃饭吧?” 时欣抬头,微微一笑:“确实没有。” 她本意是敷衍,可任宇尾巴却翘得更高了。 显然,他的优越感产生了巨大的膨胀。 “没事儿,欣宝,以前是以前,以后是以后,你有了我,想吃的话随时跟哥说,哥带你来吃个痛快!半个月一次是没问题的!” 时欣压根没听任宇在说什么。 她点了几个相对具有代表性的经典餐品,将菜单还给任宇。 而任宇还在自吹自擂:“女人嘛,就应该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获取社会资源,欣宝,我知道你结婚都是假的,你就别骗哥了,考虑一下,当哥哥我的女人,每天负责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给我长面子,回家做做饭洗洗衣服什么的,想要啥哥哥就给你啥……” “任总。” 时欣实在忍不下去,打断了任宇的话。 “谁跟您说我结婚是假的了?” 她此前只是怀疑任宇的出现和时雨有关,可一听到假结婚三个字,时欣几乎可以断定——绝对是特么时雨搞的鬼! “我在微博上晒的结婚证货真价实,任总,天下何处无芳草,您这么有钱,又这么风度翩翩,没必要吊死在我一棵歪脖树上。这顿晚饭算我的,算是谢谢您抬爱选中我做产品代言人,但其他的事您还是别多想了。” 服务生将摆盘精致的菜肴送上餐桌。 任宇脸都白了。 看着时欣认真的表情,他终于有了几分动摇:“真结婚了?时欣,老子最讨厌别人骗我,你给老子说实话!” 金钻酒店到处都是上流社会的贵族男女,就算任宇胸中火气再大也不好直接发泄,只能憋回肚子里。 时欣坚定点头:“真结了。” 虽然任宇表情很恐怖,但这是事实。 任宇眼球上布满了红血丝:“你妈和你妹妹口口声声跟我说你单身,只在大学时谈过一个男朋友,还是个处!!” 时欣扯起嘴角,在心里第无数次把时雨母女俩撕成碎片:“她们胡说的,任总,我确实已经有丈夫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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