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可是图腾,最近喝茶成瘾,这是要入尘化凡,一旦将来无法离垢,迎接他的就是化道。 戏子,“我觉的挺好。” 之后戏子又不吭声了。 手机响了,她低头,看到是安休甫的来电,心脏扑通扑通乱跳起来, “喂?” 安休甫,“我带知知和秋秋到东山,你去不去?” 苏禹敬抿嘴,“不去,昨晚没休息好,我回去补觉去了。” 安休甫,“哦,我到山上去摘杏,我给你带一包?” 苏禹敬,“好,明天再送过来,不能半夜来我家。” 安休甫呵呵笑,”怎么会呢。“ 苏禹敬笑着说了个,”二哈!“ 之后就把电话挂了。 苏禹敬站起来,心情更好了,回家还是等那个小玉吧........ ......... “呱呱呱.......” 淖河里青蛙叫声一片。 沈晨挺着大肚子,在小区里遛弯,一圈又一圈。 医生说预产期就剩下三天了,可是她一点反应都没。 医生说她要控制饮食,少量多餐,可是她也没有吃啥,这体重却直奔一百七。 医生说,适当运动有利于胎儿顺产,但适量又是要走几圈?她也不会把握。 “小沈?这么大的肚子,怎么也没人陪着啊?”一个老太太的声音传来。 沈晨转头,是一个一头白发的老太太,仔细打量一下,自己并不认识这个老太太。 不过她也没在意,可能是小区里的邻居吧,微笑说道,“我自己啥都能做,用不着人陪着。” 老太太,“这成原希也真是的,开饭店是忙,但过了饭点也该回家转转吧?怎么老见你一个人,从来不见他?” 沈晨一愣,接着整个人的脸色变的异常冷厉,她歪头盯着这个老太太, “你是谁?” 老太太微笑,“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叶朝雄不能活着!” 这老太太说话的同时,手里的拐杖朝着沈晨脑门刺去。 “哗啦”一阵轻微的划水声传来。 老太太手里的拐杖随着沈晨消失不见。 而这个老太太好像预料到这一切,脸上波澜不惊,缓步往回走,当到了沈晨家的单元楼前上了台阶,之后转身不急不缓的说道, “我介宁祝家,甘为人先!你们不愿意当这个出头鸟,我祝家当,只希望我祝家人的牺牲,换来的不是各大世家的背刺,我们可以各怀鬼胎,但别做那乌合之众!” 说完老太太转身进了进了楼门。 这个老太太,就是去年砍掉安休甫头颅那个祝家老太太,也是召唤无常店的那个祝家。 这个祝家,不显山不露水,但这个家族,都是硬骨头,也都是狠人! 电梯停在了三楼,祝老太太走出电梯来到了沈晨家门口。 身体一阵朦胧,老太太就进入了沈晨家里。 客厅里沈晨坐在沙发上,脑门被压根拐杖洞穿,两眼瞪的滚圆。 老太太朝着沈晨坐着的地方一招手,拐杖回到她的手里。 而沈晨的额头上,也没有留下被拐杖洞穿过的痕迹。 老太太双手撑着拐杖,眯眼盯着沈晨, “你就这么想给成原希生个孩子?既然想,为什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随着老太太话音落下,沈晨浮肿的脸变的细腻,接着沈晨嘴里朝外开始吐水泡,水泡一串,一片,从她口中出来,那些泡泡就朝着天花板上快速升了上去。 这房间成了一个水池,水池中,到处都是倒立悬浮的尸体。 祝老太太的发丝随着水波起起伏伏,四散开。 她的眼一直睁着,一直盯着那些朝上奔去的水泡。 半分钟后,祝老太身体转动,想要从房间里出去,但是走到门口,却怎么也拉不开门。 她又转回身子,平静的看着沈晨那越来越小的肚子。 当最后一个水泡从沈晨鼻腔冒出去,她的身体也燃起了湛蓝色的火焰,手的拐杖脱手,缓缓的躺在沈晨家的地板上。 小区淖河中的蛙鸣声,突然没了。 小区内的路灯灭了一大片,黑暗中,好像突然出现了很多的人影。 沈晨家单元楼门口,出现一个短发的男人,男人环视一圈, “有没有人上去取她的遗物?” 但是他好像也是跟祝老太太一样是在对着空气说话。 等了一会儿,这中年男人转身准备进楼。 突然黑暗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声音,“你是道监台的魁首,你掺合我们两仪阁的事,是不是有些不合规矩?” 这短发男人就是苟叔昂! 苟叔昂转身,“什么叫掺合?我是帮个朋友的忙,你要是想取,你上去取,我又不跟你抢。” 黑暗中的人许久没有说话,苟叔昂再次开口, “你自己又不取,还不许别人去取!再说了,你说这是两仪阁的事,但我却看到死了一个魔,死了一个修道者!也没见两仪阁的人死啊?我数三二一,先到先得?” 说完顿了顿,之后大声说道, “三” “二” “一” 他喊完之后,寂静无声。 苟叔昂长长哈一口痰朝着地上吐去, “祝老太敢身先士卒,这两仪阁要是都跟她一样,别说一个叶朝雄,就是三个叶朝雄能休想只手遮天了?我呸!” “你要是没有祖宗庇护,你算个什么东西?” 一片,“就是,嗯,说的对”的应和声传来。 接着又有人说道,“你就是一坨狗屎,没人想踩你罢了!空有一个魁首的名头,你能调动道监台的谁?” “就是,说的好,他就是一堆狗屎....”又是一片附和声。 苟叔昂有些恼了,“放你妈们屁,一对龟孙子,有种出来跟老子比划比划!” “比划啥?你跟那个安休甫一球样,就算赢了你们,跟打赢一条狗有什么区别!” 但是这一次,没人附和了。死一般的寂静。 接着有人说道, “这还是安休甫及时发现的,你这么埋汰他,有些不合适。” “打赢他是没意义,但我想这里来的,也没几人想赢他。 “没毛病,说的好,我赞成.......“又是一片附和声。 苟叔昂本来一脸愤怒,因为有人公然提他是二世祖,这是他的逆鳞,但听到这些人居然在对待安休甫态度上出奇一致,又呵呵笑起来, ”得了,老子今天不跟你们计较了,我上去看看,发现什么情况,告诉大家吧。“ 说着苟叔昂进了单元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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