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禹敬翻个白眼,淡淡说道, “能怎么样?跑了!” 接着催促道,“出门之后,不要说话,咱们去地下室把马蝉尸体带上,孙八逊的灵车就在大门口。” 苏禹敬的回答,让安休甫更难受。 他知道胡文贞不是一个善类,可是毕竟一起经历了生死。 这留给他的一枚耳钉,如一把刀,刺在他心脏上。 跟在苏禹敬身后出门,转身时候,看到了门口扔着的两个烂桃子。 回头看看房门,这是403房间。 是第一次来合泰宾馆时候,袁田田住过的房间。 为什么会在这里醒来,门口这两个烂桃子究竟在三楼还是四楼? 他不想思考,合泰宾馆,再也不会来...... 地下室: 马蝉被装在一个编织袋里。 外面又裹了一块塑料布,袋子外面用黄麻绳缠绕四五圈 苏禹敬捂着鼻子站在楼梯口, “你快点,这里这么难闻!” 安休甫回头看看苏禹敬,“你去苏八逊车上取个收尸袋!” 苏禹敬放下捂着手的鼻子,埋怨道,“这马江岚,咋能.....唉,你等等,我很快回来。” 苏禹敬说完快速上楼。 安休甫弯腰,准备解开了绳子。 突然头顶传来一个声音, “想死啊?这下面全是僵尸,你解开袋子,她连个全尸都留不下!” 安休甫眯眼,声音是从灯泡的位置传来,那里有个喇叭。 这说话的人,是冯庚年。 安休甫非常诚恳的冲着这个逗比说了个,“谢谢!” 冯庚年得瑟劲来了,“谢谢不值钱,救你一条命啊!觉的我够意思,就把那欠条都撕了!别糊弄我,上次写的借条,我找人看过,你他麻的耍老子!” 安休甫苦笑,现在心情真的不是很好, “我请客,出去喝点?” 冯庚年,“切,今天吃席,你能请我吃个啥?对了,刚才那个妞,我觉的心术不正!” 安休甫皱眉,看看地上的包裹马蝉尸体的袋子,“你说这?” 苏禹敬不提醒他?故意让他打开这个袋子的? 冯庚年说道,“我盯着,能让你打开?给哥哥我一万,哥哥告诉你!” 这逗比啊!真的没二两城府,刚才还说自己救了他一命。 现在说漏嘴了,他职责就是看家,所以马蝉被如此包裹的原因,苏禹敬也不知道。 安休甫摸摸衣服口袋, “我一个学生,哪来的钱给你?再说了,你看我身上会有一个钢镚吗?” 冯庚年,“那你请我个毛啊?你请客,我掏钱?把哥哥我当傻子吗?脑子都让你长了?“ ”我那一套衣服二百八买的,穿了一次!这个钱,说破天也必须给我!” 安休甫,“三百,等我买了手机,给你转过来!” 说完准备去抱马蝉的尸体。 冯庚年又开口,“嗨?我说那妞心术不正!你就不好奇?” 安休甫假装耳背,他要能有一点点城府,也不会他哥死后,他哥的事业后继无人! 抱起马蝉假装要走,冯庚年又开口了, “你小子能活下来,是你那媳妇的功劳,与白家没毛的关系,刚才那妞骗你的!” 安休甫皱眉,“我媳妇?” 冯庚年大声说道,“就那个身材苗条,穿着一个睡袍跟个猴子啊......哈哈哈.....”m.biqubao.com 话没说完,就笑出了猪叫声。 这孙子文盲,是在描述胡文贞的形象,可惜词汇量跟不上自己要表达的意境,话没有说清楚,自己先笑的岔气了。 但是安休甫心中的阴霾却突然烟消云散。 403房间,门口三个桃子,303房间和403是在暗示,两个房间住着同一个人。 安休甫心情愉悦了,笑着骂了一句,“笑你妹啊,你当你是谁,你说她是我媳妇,她就真嫁给我?“ 男人爆粗口,并不是生气时候,高兴时候,也会骂人。 至于说胡文贞是他媳妇,他一点也不觉的丢脸,胡文贞应该跟服装店的寡妇一样,看这种老妖怪的皮囊,太肤浅了! 冯庚年依旧大笑,喇叭里都是咔呲呲的杂音,一边笑一边说, ”我可全程都录下来了,你俩要是没有,哈哈哈,上床,我哈哈.......“ 安休甫却不再理会这个逗比,抱起马蝉朝着地下室外面走。 冯庚年什么德行,他又不是不知道。 要是白小默对他眉来眼去,这孙子绝对会趁着她带马蝉时候,阴死他。 当安休甫走到楼梯跟前,墙上电控箱又传来冯庚年的声音, “我还没说完呢,别急!等我把话说完!” “刚才那个妞偷了你媳妇留给你的一块玉!我看那玉的成色不错,应该值不少钱,可能是古董也说不准,你媳妇家里不差钱,住进来时候,开的那辆车,低配都要六十多万........” 冯庚年后来叨叨什么,都不重要了,他懂毛的玉! 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安休甫好,而是挑唆安休甫对苏禹敬产生反感。 这孙子的坏,坏的相当肤浅。 见不的安休甫比他好,他曾经是包工头,安休甫就是他的马仔。 没等冯庚年的话说完,安休甫就离开了地下室。 他自我感觉很好,没有把这个逗比一巴掌拍死,是一个英明且睿智的决定! ...... 苏禹敬拿着一根筷子,在指头上不断翻转。 叶苏玲端着两份酸辣粉,站在一个窗口前等待夹肉饼加热。 说好的,她请安休甫吃大餐。 但安休甫拒绝了,执意要去孤儿院。 她能理解,孤儿院对于安休甫来说,那是家。 安休甫重生,庆祝肯定是跟家人一起。 她心情不好,所以就来找花子一起吃饭。 心情不好,是因为安休甫称她为‘阿姨’! 这两个字如咒语一样,在她耳畔一直萦绕,怎么都驱赶不走。 她没有当着安休甫的面发飙,甚至没有任何表情上的变化。 她不是一个舞台上的演员,需要用表情来表达心中的喜怒哀乐。 有句话说的很到位,男人只能骗女人一时,而女人却能骗男人一辈子。 “气死我了!”叶苏玲端着盘子坐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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