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禹敬很满意, “真正的僵尸没有脑子的,也不存在灵魂,全靠本能行动,别说没法子,有法子也没人愿意变成僵尸!” “我的话,你可以找任何一个修道者去印证!” 安休甫并不怀疑苏禹敬的解释, “猫奴能活多久?” 苏禹敬思索一下, “猫奴没有寿元多长一说,活动需要大量的精血,未来有两条路,要么成为妖修,要么彻底成为一个吸血的怪物。” 安休甫哦了一声,这心里难免有些落差,现在可是自己罩着木季初,而自己前途真的有些渺茫,看来重生是唯一的路。 苏禹敬凑近安休甫,压低声音说道, “带着马蝉去杀了叶家那个老东西!我恢复实力,重生你,易如反掌!” 安休甫眉毛皱起。马蝉只会被动守护他,这个提议,就是让自己跑去叶家杀那个老头。 那老头他在三井大厦也见过了,两根铁链都拴不住,真去杀那个植物人,可能一个照面,马蝉就要四处捡自己了。 苏禹敬看出安休甫的犹豫,“富贵险中求,赌不赌?” 今时不同往日,安休甫现在知道这个苏禹敬不是简单人物,他的生存之道,也不许他无脑的抬杠。 沉思一下,组织一下措辞, “姐,你的提议,我觉的胜算为零,你和叶于蝶的妈妈,还有现在店里的那个赵银珠,要是联手能成事,你们根本没有必要等到现在。” 苏禹敬不耐烦了,有些恼怒的说道,“你不懂,我们三个根本没有联手过一次!你别婆婆妈妈的,像个男人点成不?” 安休甫伸手摸一根烟叼在嘴上,苏禹敬一把就将烟给夺走, “给句痛快话!” 安休甫又摸一根烟,但没有放嘴边, “苏姐,联手张荣奎胜算高,还是跟我联手胜算高?” 苏禹敬先是一愣,眼睛陡然变得有光,她想明白为何叶于蝶会阻拦安休甫杀何星浩! 于世静与张荣奎联手了! 她有些激动,伸手摸摸安休甫的脑袋,“不愧是心机男,你说的有道理!” 说完拉着叶苏玲转身就要走。 安休甫喊道,“有没有什么修炼秘籍?借我几本看看。” 苏禹敬心情不错,微笑说道, “修道需要洗经伐髓,去尘避垢,而且要与道亲近,你要是适合修道,生下来,就有人上门去收徒了。” “我这里有一本《轱道人手札》对各种妖邪异类都有介绍,让花子明天给你送来。” 安休甫点头,苏禹敬拉着叶苏玲离开。 叶苏玲上车后,回头看看安休甫,神色看起来并不高兴。 安休甫第二次无视了她的存在...... ....... 足球课在下午五点半开始,这个时间,太阳也不算炽热。 第一节课,上的并真不愉快。 选修这门课的基本都是有底子的,他和木季初都没有一点基础。 传球不是力气大,速度快就能成,这需要日积月累的技巧,传球传不到位被队友嫌弃,颠球追着球跑被教练骂,绕杆训练倒是凑合,只是别人绕杠一圈,安休甫要追着球转三圈,一场训练下来,脑袋有些迷糊。 一个小时,课程结束,老师推着一筐足球走了。 剩下一群人分拨开始踢球。 木季初很卖力,球技不咋地,但是断球,奔跑速度优势太大,所以并没有被人嫌弃。 半个小时,入球四个,断球十几个,玩的也算愉快。 但安休甫不愉快,太无聊了,他喜欢打篮球。 孤儿院唯一的体育设施就是一个篮球筐,而他这么自律的人,就算再忙,也肯定会抽时间进行体能训练。 “初初,加油!” “初初,加油!” 场边响起两女孩的助威声。 一个叫孟倩瑜,圆脸小个子,杏仁眼,个子矮了点,但确实很可爱。 孟倩瑜身边一个女孩叫乔雪妮,个子同样不高,身体偏瘦,但瓜子小脸,也算精致。 安休甫突然觉得自己对木季初的评价有些武断了,这小子女人缘不错啊。 木季初更卖力了,安休甫懂了,这木季初踢足球,纯粹是为了泡妞! 但天气不给面子,不多时就稀稀落落的下起了雨。 开始是毛毛细雨,并不影响大家踢球,但几分钟后,雨下大了,没法玩了。 足球队散伙,一群人全部跑到足球场的观众席避雨,这里有遮阳棚。 孟倩瑜和乔雪妮跑到木季初跟前,孟倩瑜说道, “初初,你太厉害了!我看见祥子看到你眼珠都瞪成这样了!” 祥子听到了,走过来一把搂住孟倩瑜的肩膀,大咧咧说道,“他基本功真不咋地,但速度太快,光仔可是校足球队的,都防不住他。” 安休甫愣了,搞啥呢?他还以为是冲着木季初来的,没想到,人家名花有主了。 想想也正常,这木季初来之前,也没有通知谁来看踢球吧? “嗨,你哪个专业,以后一起玩!”有人凑上来跟木季初索要电话。 木季初微笑着与一群人互留电话。 雨来的快,去的也快,雨停了,所有人都走了。 木季初眼睛一直朝着观众席最后一排看,那里只坐着一个女孩,女孩身高看着比木季初高半个头。 脸盘比较大,五官棱角分明,看着相当的成熟大气。 安休甫突然懂了,这木季初原来是在为这个女孩卖力表演。 自作主张径直朝着女孩走去。 当快到女孩身边,脸上表情精彩了,坐着的这位,是张诗佳。 安休甫同一届的校花之一,主持,唱歌都很在行。 短暂的愣神突然贱兮兮的笑起来,现在是折腾木季初,丢脸也不是丢自己的,大咧咧的朝着张诗佳走去, “美女,我球踢的咋样?” 张诗佳看看安休甫,“没注意。” 安休甫,“你不是来看球的?” 张诗佳语气平淡,“我只是喜欢在这里坐坐。” 安休甫叼一根烟,淡淡说道,“我以为你喜欢看足球,才学了足球。” 张诗佳,“我不喜欢足球。” 安休甫,“那你喜欢什么?唱歌?跳舞?主持节目?” 张诗佳终于正视安休甫了,打量一下安休甫,脸色阴沉下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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