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高星杰在这里,陈言的心情就不太好了,还以为胡可馨出了什么大事,没想到是为了这个孙子。 高星杰手上缠着石膏绑带,显然已经动过手术,但现在出现在这里,不用说,是来找胡可馨念苦经,挑拨是非来了。 “可馨姐,我来了!”陈言开口。 胡可馨看了他一眼,一句话不说,继续做自己手中的事情。 胡可馨的中医水平不错,大学时就跟了一位名医,叫陶艺娟,这家诊所就是陶艺娟开的,胡可馨在这里有一间单独的接诊室,也算不错了。 陈言被晾在一边,高星杰的心里就舒服了,随即冷笑了一声。 但看着他的眼神,时不时流露怨毒。 陈言不爽了,直接道:“高星杰,你笑个屁啊?现在手残废了,弹不了钢琴,还是好好想想怎么营生,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个,残废的男保姆就别想了,我认识一个收废品的,不如你改行收废品去,赚得可不比白领少。” “啪!” 胡可馨把手中的笔重重拍在桌上,一下站了起来,瞪着眼睛道:“陈言,我问你,高星杰的手,是不是你打断的?” 陈言点点头:“没错,不过他活该。” 胡可馨道:“你打断高星杰的手,让他弹不了钢琴了,你知不知道后果有多严重?你还理直气壮了,陈言,你都快不认识你了……你以为找了个富婆,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吗?” 陈言皱起眉头:“可馨姐,他怎么跟你说的?” 胡可馨道:“他怎么说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做了!” 陈言沉默了五秒钟,道:“你十万火急的找我来,就是为了这事?” 胡可馨怒道:“你觉得这是小事?你这是故意伤害,把高星杰的事业都毁了,你还这么轻描淡写,你……你变了,你已经不是原来的陈言。” 陈言笑了笑:“说到底,你信他,不信我,既然如此,没什么好说,高星杰,有种的,你去报警,别在这里搬弄是非,但是,你敢吗?” “啪!” 陈言毫不犹豫抽了他一巴掌,转身就走! 高星杰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但是,一句话都没说。 胡可馨怒不可遏:“陈言,你回来,你敢走,我们朋友都没得做!” 陈言脚步顿住,道:“他买凶要我命,我只要了他一只手,算仁慈了,至于你信不信,随你!” 他头也不回的离去。 朋友? 如果你都不信我,那算朋友吗? 刚踏出门口,回头一看陶氏中医馆的名字,陈言一拍脑袋,这不就是现成的中药铺吗?直接在这里买药材回去就行了。 当即,他又回去了。 诊室里的胡可馨很揪心,她知道,经过这事,自己和陈言之间出现了裂痕。 她盯着高星杰:“你,买凶要杀陈言?” 高星杰立即摇头:“怎么可能?我跟他也没多大的仇怨,再说,我至于要杀他吗?陈言顶多是傍了个富婆,而我却有大好的前程,我买凶杀他?岂不是玉器跟瓦罐去碰?我犯得着吗?” 胡可馨脑子有点乱,不知道该相信谁。 如果从此之后,跟陈言形容陌路,她也会觉得伤心,但陈言今天的表现,让她很失望。 平时很听话的一个人,居然还跟我犟气! 这个时候,她看到走出门去的陈言,又回来了。 胡可馨不自觉的松了口气,觉得,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还是很重要的,所以他最终还是来向自己低头认错了,心里想着:“小牲口,长脾气了,看我理不理你!” 她故意别过脑袋,不去看外面。 但是,过了好一会,陈言都没有进来。 “这家伙,在干嘛呢?” 五分钟过去了,陈言还没进来。 胡可馨有点生气了,结果眼角再往外面看,却看到陈言又走了出去,手里提着一包药材。 “这家伙,不是进来找我认错的?而是,在买药?” “行啊你,有了富婆,真变硬气了,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不来找我!” 到了此刻,胡可馨也没什么心情跟高星杰说话了,道:“高星杰,你和陈言之间的事情,我不想掺和,你手上的伤势,我会找机会跟我老师聊一聊,看看有什么办法让你尽量恢复,我还要接诊,就不送你了。” 高星杰道:“那就谢谢你了,可馨。” 他站起来,一脸绅士的笑了笑,往外走。 胡可馨忽然说了一句:“陈言这混蛋,真是太过分了,都是小时候的朋友,居然对你下这么重的手,这件事不能就这么过去,我来报警,让警察去处理他。” 高星杰一听,心里哆嗦了一下。 真要报警,自己就真的完了。biqubao.com 他连忙说道:“可馨,算了,陈言不认我这个同学,但我始终记得小时候我们在一起生活的片段,他如果去坐牢,院长奶奶一定会伤心难过,只要我的手能恢复,以后就当不认识他就是了。” 胡可馨笑了笑:“高星杰,我没想到,你能如此宽容。” 高星杰道:“我向来都这样的,你跟我相处久了,就明白了。” 送走高星杰,胡可馨的脸色,阴晴不定。 最后说要报警的话,她是故意说说的,结果,高星杰还真的不敢报警……说明,陈言说的未必是谎言;她想给陈言打电话再问问,但想起他刚才说走就走的态度,她就来气,索性不打了! …… 无极金创膏的药方,其实不复杂。 都是一些寻常的药材。 所以陈言买起来很快,并且为了保密,都不是按照比例抓的,每样来半斤,回去自己调制。 回到临江别墅。 在厨房里忙活了足足两个小时,才调制出一小碗药膏,倒是把厨房里弄的全是中药味,一个锅也差点报废。 “陈言,你在烧什么呢?好重的味道!”林语晨出现在门口,捂着鼻子说道,“好像还焦糊了。” 陈言笑道:“晨姐,你来得正好,你看,这就是无极金创膏,不但可以快速止血,还有祛疤的功效,你把衣服脱了,我给你抹上。” 林语晨抬头:“把衣服脱了?我就穿了这么一件,脱了,岂不是光了?你是想看吧?” 陈言刚想说什么,忽然看见,王红鸾也出现在了门口,把刚才的话全听进去了。 “呃,老婆,你别误会,我只是给晨姐抹药。” 王红鸾道:“我误会什么?语晨也是你老婆,你抹好了……哦,语晨,你手受伤了,脱衣服不方便,我来帮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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