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瞅着天气渐暖。 布灵知道,不能在拖下去了,毕竟,国家也需要时间来准备。 她在几个办法里,选了个看起来最严密的一个。 首先,她收集了一大摞报纸,把需要的字剪下来,然后把剩下的报纸烧了。 其次,把那些字贴到一张纸上,组成一句句话。 然后,装到信封里,也不贴邮票,也不贴寄信人,就空白的一个信封。 最后,就要找一个倒霉蛋了。 布灵用三天的时间,思考了一下这封信该寄给谁。 主要是她信里写的内容有点多。 就怎么说呢,冒一次险,只提醒一个地震显然有点亏,她干脆把她有把握的事都写上了。 那什么,也就是一些大事件,毕竟她的现代史学的不咋好。 考虑了整整三天,布灵才挑出一个倒霉蛋,这个倒霉蛋不是别人,就是桑梓。 她选桑梓的原因有三点。 一是因为她跟桑梓最熟,也最好操作。 二是这封信对桑梓来说也是个机会,往权利中心走的机会。 三就是灯下黑了。 就是吧,好像有点坑哥。 行动之前,她还特意试探了下桑梓。 也没多问,她大伯哥这人,可敏锐的很呢。 就是问了问桑梓接下来的打算。 桑梓也没瞒着,他知道这个弟妹聪明,只是从不表现出来罢了。 “我再等,等机械厂实验室里的东西研究完成。”谈到自己的仕途,桑梓特别从容自信。 机械厂实验室里的东西一旦成功,古县从上到下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分到一杯羹,这也是当初老爷子让他来古县的原因,是为他的未来铺路。 布灵点了下头,没再多问什么。 知道了桑梓的野心以后,布灵也再也没有顾虑了。 她的那封信虽然比不上国之重器,但也可以帮助国家少走点弯路,最重要的是,这件事的功劳,桑梓完全可以独享。 选定了人选,她在信封上贴上了【桑梓收】三个字,剩下的就是投递了。 布灵也没打算正常投递,她打算夹带私货。 她给信封上随手贴了个邮票,收到空间里,开始关注邮递员张哥的投递路线。 观察了整整一个星期,布灵准备出手了。 这天早晨,她掐着点出现在张哥的必经之路上。 “张哥,早上好啊!” “小布同志早上好!”张哥是个热情的性子,看到布灵停下自行车打招呼:“你今天有点早啊?” “嗨,我这不是刚送完闺女嘛~” 张哥了然的点点头,他说呢,小布同志一般都是掐着点上班的,今天怎么会这么早。 “那你忙,我去忙了,”他还有许多信得送呢。 布灵见状忙拦住他:“张哥等等!” 张哥依言停下:“小布同志还有事?” “没事,我就问问有我们家的信吗?”布灵摆摆手,轻快的说。m.biqubao.com “我找找。” 张哥对此并没有感到奇怪。 布灵含笑在一旁等着。 张哥送信有个习惯,喜欢把同一方向的信件放在一起,这样送起来也方便。 他在自己的挎包里低头翻找着。 布灵看到这一幕,眼神闪了闪,不动声色的上前两步,“张哥,没有吗?” “小布同志,你在等等哈,我记得是有一封你的信的,怎么找不到了呢?”张哥喃喃出声。 “没事,我不着急,张哥你慢慢找就行。”布灵善解人意的很。 张哥低头专心寻找,挎包撑的超大。 布灵看见挎包里满满当当的信件,“张哥,找不到就算了,我不着急。” 她越这样说,张哥就越想证明自己,翻找的动作越来越快,越来越急躁。 “小布同志,你再等等哈,我记得就放在这了,难不成记错了?” 布灵手缩进衣袖,从空间里拿出一把刀片,看着张哥的挎包越撑越大,里面的信件都快掉出来了。 她不动声色的扶了一把,“张哥,小心点。” 同时,手心里的刀片在军绿色的邮包底一划,后快速把刀片收回空间。 “算了,张哥,时间不早了,我先去上班了。”布灵不耐烦的转身就要推自己自行车。 张哥见状把信件往包里塞了赛,刚想说什么,‘刺啦~’一声,邮包底部破了个大口子,塞在里面的信件如雪花般飘飘洒洒的落下来。 布灵惊讶回头,“张哥,你这是?” 张哥也懵逼着呢,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手往下摸了摸:“包坏了个口子,小事!” 他们邮递员,整天往包里塞那么多信,又风吹日晒的,包坏了是常有的是:“可能是我刚才力气用大了。” 布灵理解的点点头,蹲下来,帮着捡掉到地上的信件:“那你们也蛮辛苦的。” 张哥憨厚的笑了笑:“为人民服务嘛~” 布灵竖了个大拇指,悄悄的把准备的信掺在里面,“张哥,给。” “谢谢你啊,小布同志!” “张哥,你客气了。”布灵站起来,把信递给张哥。 随后,不经意的抬了下手腕:“坏了,张哥,时间不早了,我先走了。” “哎,小布...” 张哥想说信找到了,但只看到了布灵的背影一溜烟消失在转角处。 另一边,布灵照常上班。 “媛媛姐,今这么早啊?” 吴媛媛闻言努了努嘴:“还不是我家那臭小子,一大早就闹妖,折腾的我想睡个懒觉都没睡成。”说着,她抬手打了个哈欠。 布灵耸了耸肩,没当回事:“小孩子嘛,都是这样的。” 吴媛媛:“还是你家闺女好,是个贴心小棉袄。” 这话布灵都不知道怎么接。 干笑两声,转移话题:“对了,媛媛姐,我听说百货大楼来了批羊绒毛线,下午咱俩去看看啊?” “行啊。”吴媛媛一口答应:“正好买点毛线给我家那皮小子织件毛衣,他的那些毛衣都不暖和了。” 他们家虽然日子好过,但也没有奢侈到给一个正在长身体的小孩织新毛衣的程度,用的都是从旧毛衣上拆下来的毛线。 每年穿了拆,拆了织的,不暖和了也很正常。 下午,原本的两人之约,变成了四人行,马大姐和朱枝枝两人知道后,也要跟着去。 布灵和吴媛媛对此很是随和,去就去呗,百货大楼又不是她们家开的。 并且,她们四个已经好久都没有一起逛街了,这么一来,多愁善感如朱枝枝,眼眶都有些红。 这边,四人快快乐乐的逛街。 桑梓那边,因为收到一封奇怪的信,久久回不过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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