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秀儿最终还是留下来了。 赵灵秋对她没有任何优待,照样拿钱干活,想着她用不了多久就该离开了,谁能想,贺秀儿居然坚持下来了。 她说:“灵秋姐姐,他们都不懂我,也没有人能跟我聊向公子,只有你。所以,为了向公子,我一定会坚持下去。” 赵灵秋也不知道该感动她执着,还是该说她傻。 罢了,留着就留着吧。 村里人都贺秀儿不放心,密切关注她行踪,后来发现她是真的在干活,虽然干得慢,但跟先前大小姐的样子完全不同了。 也就渐渐开始接受她。 又过了半个月,朝廷依旧在打败仗,赵灵秋有些坐不住了。 照理说,以向嘉茗的计谋和她的那些火药做辅助,不该这么节节败退,怎么还一直是败仗? 季彦青也困惑,面色凝重道,“有没有可能是太子党里应外合陷害向公子?不过你也别太担心,相信向公子不是那么容易被算计的。” 又过了二十天,前线终于传来好消息,说是二皇子英雄杀敌,已经击退了外敌,不日将接受册封。 十日后,二皇子被封为景王,与太子待遇无异。 这道圣旨一下,震惊满朝,这哪里是给二皇子封王这么简单,这是要换太子的节奏。 太子气死了,不仅气,更加害怕。 他里应外合,想要外邦帮助自己早登大位,谁知道向嘉茗居然及时赶回来,披荆斩棘把敌军杀的节节败退,片甲不留。 他不但没有逼宫的机会,甚至这会儿整个朝廷都在怀疑他的能力。要不然,向嘉茗的封王也不会这么顺利。 太子联合拥护他的重臣不满,上书皇上,要求皇上慎重。 皇上原本就对太子不满,又听闻太子里应外合,打着逼宫的打算,要不是证据不足,他早把他杀了。 看见奏章,他当着所有朝臣的面丢到他脸上:“混账东西!你干了什么好事真以为真不知道?我只是给你留了脸面,让你洗心革面,没想到你还有脸在这里嫉妒你皇弟!” 这话一出,把太子吓一跳,可心一横,就算知道又如何,他是嫡长子,皇上也得遵循祖制,他迟早是皇帝。 于是咬牙:“我是太子,他跟我一样的待遇,凭什么?” 搜搜搜! 十箭连发,从太子面颊划过,划破了轻微的伤口,又齐齐射入他身上的柱子上。 “凭这个,皇兄可满意?” 整个朝堂陷入诡异的肃静。 他带弓箭上朝是皇帝特许的,谁也说不出什么。 他走到太子面前,咄咄逼人,“就凭我上阵杀敌,就凭我击退来犯敌人,而不是跟敌人里应外合,整日就知道饮酒作乐。你一个一无是处,只会花天酒地的废物,问我为什么?现在,可知道为什么了?” 太子从来没有被人当着面这么羞辱,还被人骂废物,气的浑身颤抖,脸色铁青,“你、你不想活了?!你这是以下犯上,你这是……要跟我抢……” 向嘉茗眯紧眸子,不屑冷笑,“是,又如何?” 向嘉茗甩出他勾结外邦,意图逼宫的证据和证人,太子彻底被废。 一个月后,向嘉茗被封太子。 季彦青和赵灵秋接到消息纷纷松了口气,他是不是太子不重要,重要的是活着。 但是庆幸过后,季彦青又开始憋屈了。 “娘子这挂算的真准。” 好大的醋味。 赵灵秋正准备告诉他,先前的文章移动卖了一千两,哪里想,话还没有说,男人就开始阴阳怪气。 赵灵秋没搭理他,继续记账。 季彦青更气了:“娘子这么会算卦,也给我算算,看看能不能升官发财。” “死老婆?”赵灵秋脱口而出。 季彦青嘴角狠狠抽了抽。 “我是认真的!” “认真什么认真?你会升官,不升官我就把你换了,发财发什么财?你娶到我还不够你发财的吗?还是你真准备死老婆?” 这话一出,把季彦青吓得不轻,急忙摆手否认。 但是,赵灵秋看都没有看他一眼,颇为嫌弃似的,他心里更不满了,“娘子,你能不能看看我?” 赵灵秋终于肯抬眼看他了,呵呵冷笑,“我家相公长得剑眉星目,身材孔武有力,能文能武,人中龙凤,还看什么?” 还能更敷衍点吗? 他气愤道:“我要赚钱!赚很多很多那种,一边读书一边做生意!”缓了口气,他说,“要不,我养海鲜吧,蚌就很好,还能吐珍珠。” 他一直想给赵灵秋送个头钗,但是一直瞧不见喜欢的,就想着养蚌,吐出来的珍珠可以随便选,还能做个钗,上面全是珍珠,这样才配得上她家娘子。 赵灵秋可不知道季彦青的心思,听说他养蚌,眼前一亮,“不愧是读书人,脑子就是转的快!” 养蚌吐珠,这可是大发横财的好买卖,她先前怎么就没有想到。 “相公真是太厉害了,养蚌的事情就交给我,相公只负责好好读书,早点让我当状元夫人就成。总之,你有读书的脑子,我有经商的脑子,很好很完美。” 顿了顿,她想到什么,一脸严肃安慰,“相公放心,我不会嫌弃你穷。” 这是安慰还是扎刀子? 季彦青想哭。 …… 外面时不时传来消息,说是很多人交不出税被抓了,百姓都害怕衙门,纷纷想办法。 不知道谁传出消息,说是他们安家寨的人都很有钱,第二日就有一群人闯入他们村子说是要借钱。 名义是借钱,其实就是抢劫。 带头的是个三十来岁的壮年:“我们是永安村的,听说你们村都有钱,我们来接些,明年收成一定还上!” 话是这么说,可是一个个手里拿着锄头铁锹,摆明了不给就要闹事。 “如果天灾人祸,我们收成不行,大不了就过来给你们做事,总能还上!管事的,出来说句话!” 乌泱泱来了这么多人,老人孩子都吓坏了。 里正也吓一跳,感觉就跟逃荒时候遇上的劫匪没分别,急忙让大伙儿回家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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