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很快就到了大黄狗的主人一家。 这家条件看样还挺不错,住的是一个独栋的小别墅。 不过这样的人家能养着一只土狗,也是不多见啊。 林晚走上前去按门铃,元晔洵则双臂环抱着装着黄小强的那个大包。 开门的是一个看起来40出头的妇人,她双眼红肿,满脸憔悴,眼下还有青黑,看样是这几天都没休息好。 女人还以为是快递呢,没想到开门一看是一个白头发的漂亮小姑娘:“姑娘,你找谁啊?”这是按错门铃了吧? “你好,请问你是严华凤,严女士吗?” 严华凤又是一愣,这是认识自己? 但是她也没印象啊,又看了一眼这小姑娘旁边的青年,这个也不认识,所以他们是做什么来的? 林晚看她不吭声也没有想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只能接着说道:“我想跟你聊聊虎妞的事情。” 严华凤听到这个名字,眼睛一下就瞪大了:“你怎么知道虎妞的?你难道看到是谁杀死它的?” 这次换林晚不吱声了。 女人也顾不得俩人是不是坏人了,她急于知道凶手是谁,赶紧把人带进了屋里。 小保姆看到两个陌生人进来都惊了:“太太,您怎么能随便带两个陌生人回来呢?” 严华凤没搭理小保姆,带着俩人就往楼上走。 小保姆被无视脸色有些铁青,扯了下嘴角没说什么就转身离开了。 黄小强这时候突然给林晚传音道: “虎妞之前说它小主人的男朋友跟这个小保姆有奸情,俩人是老乡,他们还在小保姆的房间里鬼混过。” 严华凤直接把俩人带去了自己的书房,还给他们倒了两杯茶。 听大黄狗说,女主人是一个作家,怪不得书房的几个书架里面全是书。 林晚也不喜欢拐弯抹角,直接开门见山的道:“虎妞是被你女儿的男朋友,活剥了狗皮活活疼死的。” 严华凤差点跳起来:“虎妞不是被人抓去吃肉了?” 虎妞很乖还认路,平常很少自己出去乱跑。 那天她出去逛街回来就没看到虎妞的身影,她还以为是丈夫或者闺女带出去溜了。 结果俩人回来之后都说没看见,她就知道事不好,肯定是丢了! 三口人就赶紧出去找,最后还真的在对面的一个老居民楼的垃圾桶里面发现了虎妞的皮。 虎妞不是纯种的土狗,而是拉布拉多的串串,养了十多年的狗,特征还那么明显,尽管是一张皮,三口人还是马上就认了出来。 三口人抱在一起痛哭了一场,因为接受不了这个结果,还选择了报警。 警察觉得他们小题大做,不就是一只土狗吗?被杀吃肉不是正常的,没帮着寻访不说,还批评他们浪费警力资源。 他们差点没跟警察吵起来,前一段日子他们到处套狗抓宠物的就不是浪费警力资源了? 看到新闻上说,他们为了抓一只瘫痪的警犬还暴力破门而入的时候,差点把三口人心脏病都吓出来,又去补办了各种证件才安心了一点。 而且虎妞对他们来说不仅是家人那么简单,还是他们两次的救命恩人。 一次是他们三口人那时候还窝在一个城中村的小屋里,烧的还是那种蜂窝煤,因为冬天窗户被风吹关上了。 虎妞发现不对劲大叫的时候,三口人已经起不来了,最后是虎妞拼着头破血流撞碎了玻璃,让室内通风,才救了他们一命。 后来严华凤的一本小说突然成了畅销书还卖了版权,家里就有了一笔不菲的进账。 她先生就用这笔钱的一部分跟人合伙做生意,没想到赶上运气好,还真的成了。 他们也顺理成章的搬出了城中村。 第二次就是在别墅里,有一次进了小偷,当时只有严华凤一个人在家,那个小偷拿着刀,看有人就想灭口。 也是虎妞拼着肚子被人划了个大口子的代价,制服了歹徒。 严华凤女儿从小上学都不用他们操心,都是由虎妞护送,他们三口人早就把它当成亲人了,怎么能受得了它被人杀了吃肉? 既然警察不管,他们就自己问,就想知道谁看到了凶手。 结果就是三天过去,一天消息都没打听到,她也整整三天没合眼,眼泪根本就止不住。 尽管很残忍,林晚还是把虎妞被害的过程跟她说了一遍: “你女儿的男朋友那天来发现你们都不在家,然后就跟刚才那个小保姆合伙,把虎妞给敲晕带出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虎妞绑起来活剥了皮......” 严华凤的精神有些恍惚,眼泪又忍不住涌了出来:“这是你亲眼看见的吗?还是?”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孩总让人有种信服感。 “是虎妞跟我说的,我昨天在宿舍招呼虎妞突然出现了,一直求我帮帮它的主人, 因为它听到小主人的男朋友跟人说,要找机会把你们夫妻俩都解决了,最后再处理小主人。” 严华凤哭了一会就擦掉了眼泪:“我能见见虎妞吗?”她觉得如果虎妞的灵魂真存在的话,确实会不放心去找别人来救他们。m.biqubao.com 林晚也没想到她这么容易就相信了,随即从包里掏出了一罐,用水牛眼泪配合着几种材料制作出来的膏体。 严华凤毫不犹豫的接过,按照林晚讲的用法抹在了眼皮上。 林晚也借机把虎妞从收魂镯里面放了出来。 严华凤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正蹲在她腿边摇尾巴的虎妞。 她有些激动的蹲下伸手去捞,理所当然的扑了个空,她又没忍住红了眼眶。 虎妞看到女主人这样也很着急,只能像以前女主人情绪低落的时候那样,扑上去蹭她的脸安慰,可惜直接穿了过去。 一人一狗齐齐看向了林晚。 严华凤的声音里都是哀求:“小姐求您帮帮忙吧,费用方面随您开。” 林晚又掏了一张符纸出来,这是她跟黄小强学着画的,可以让灵魂短暂的变成实体:“这一张符纸就只能让它拥有两个小时的实体。” 严华凤惊喜不已:“好好好,谢谢您了。” 林晚把符纸贴到虎妞身上的一瞬间,它一下跳起来扑进了女主人的怀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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