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在线打脸日常_第682章 民国之我是女主她姐 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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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泽洵姆妈的速度不算慢,只用了10来天的时间,就把林父给捉回来了。
  他之所以骗钱逃跑,就是因为他总光顾的那个暗娼怀孕了,人让他多赚点钱养儿子。
  他干啥啥不行去哪里赚钱?正在他愁眉不展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柏青正在找【长寿草】的消息。
  他虽然不知道什么叫【长寿草】,但是别人也不知道啊!
  他就想到了,之前有次去山上耍,好像见过一株特别的草,上边有好几种颜色,怎么看都不是一般东西。
  他先回那个山头把草摘了下来,还去一个小药房问过,人也说从来没见过这种草药,他才放心。
  他之前就安排好那个暗娼回了老家,那里特别偏僻,到时候躲个一两年再出来,还回北城去住,谁还能记得他?
  就是没想到,怎么半个月就被人给捉回来了?
  他跪在地上,偷瞄坐在上首的那个贵妇人,这是那个什么柏老板的姆妈?
  季母看他那样就气不打一处来,就这么个货色生的女儿,就把自己小儿子给勾走了?
  又等了几分钟,林母和女主林娇也被带了进来。
  林娇被压在地上跪着,有些惶恐的看着上首的贵妇人。
  这难道是哪个追求自己的公子哥的姆妈?
  自己明明都拒绝那些人了,为什么要把自己捉过来?
  她正在那胡思乱想呢,就被林母的一声大叫给惊醒了。
  “阿睿,你去哪里了,我好想你啊!”
  林母本来还有些恐惧,结果一看见跪在那的男人就受不了了,扑过去抱着他就痛哭起来。
  林父的表情也很差,自己就应该休了这个女人,整天跟个神经病似的阴魂不散的缠着自己。
  没事就要死要活的,总是以死相逼,真是烦不胜烦。
  季母满脸不耐:“把他们分开。”这女人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情况,还满脑子情爱呢?
  她端起茶杯来抿了一口:“知道为什么把你们捉来吗?”
  林母死死的盯着自家男人,根本就没听她说什么。
  林父有些颤颤巍巍的开口道:
  “您是柏老板的姆妈吗?那200大洋我只花了10块,剩下的都在这,那十块等我出去找了活干尽快还您。”
  季母嫌弃的撇撇嘴:“谁会为了那么点大洋满华夏的抓你,要怪,就怪你生了个好女儿。”
  林娇心里咯噔一下,果然,是跟追求自己的公子哥有关?
  她在脑海里思考了一下,实在是想不到会是谁的姆妈,只能满眼含泪,可怜又无辜的开口道:
  “夫人,是您儿子主动追求我的,我现在只想学习文化知识,
  不想把精力浪费在别的地方,我已经拒绝过很多次了,
  我可以答应您,以后再也不会和他见面了......”
  季母听了她的话,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闭嘴,我儿子才看不上你。”
  好歹她姐还有个心地善良重感情的优点,她有什么?
  林娇的脸涨得通红,要不是你儿子迷恋我,你怎么会把我全家都抓来?
  有钱人真是没有王法了,你要是敢逼我,我就真的让你儿子无法自拔的爱上我。
  “把人带下去吧!”季母看着这三口人就倒胃口,又转头吩咐道:“让他们三口人分别写几行字,再按上血手印。”
  ......
  林晚没想到洵的姆妈动作还挺快,这么快就联系她了?
  柏青的面色有些担忧:“要不要我找人陪你去?”
  他今天下班的时候,被人拦住了车,是阿洵姆妈的心腹,人只说了一句:
  “夫人请林晚小姐明日上午10点到如意楼一叙。”就离开了。
  季泽洵也有些担心了:“要不然我跟你去吧,有我在那,姆妈也不会怎么样。”
  林晚的表情都没变:“没事,不用担心我,你们帮我看好爷爷奶奶就行。”
  第二天,林晚只随意编个辫子,换了套干净的衣服就出发了。
  那个什么如意楼还挺远的,柏青家的轿车开走了,她就只能骑柏家的马去。
  这匹马已经对她很熟悉了,主要是喜欢她喂的奶糖。
  因为路上不能纵马,她就提前了一小时慢慢悠悠的走。
  刚走到如意楼的门前下了马,侍者就接过马匹带到了马棚。
  一匹马价值不菲,所有人都以为林晚是大户人家的仆人,只不过他们也没见过女人会骑马的。
  一个侍者很客气的问道:“您是来找人的吗?”
  “我是来找季夫人的。”
  这时候,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走了过来,上下当量了她几眼:“您是林晚林小姐?”
  “是。”
  “那您跟我来吧,夫人马上就到。”
  林晚被带到了二楼一个包厢坐下,那个军装男人就转身离开了。
  她打量着四周的装饰,架子上摆着的古董都是真的,不愧是全海城都数一数二的高消费酒楼。
  昨天听洵他们说,这里面的一碟点心,最便宜的都要几块大洋。
  约她到这见面,肯定是想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看到两个人的差距知难而退吧?
  自己得装的胆小怯懦一点,要不然人该不上钩了。
  3166觉得有些悬:
  “宿主,我怎么觉得有点难啊,你这低头不说话都好像要拧断人脖子的气场,人能相信你胆小吗!”
  林晚一想也是,当即把精神力覆盖在全身,把自己身上的气息掩盖了起来。
  她本来以为季母肯定要晚到,没想到人推开包间坐下的时候,挂钟上的指针正好指到10。
  季母都懒得看她,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你愿意给阿洵当姨娘吗?”
  啥?林晚满脸问号,洵那小子娶妻了?这是不想要他的小小洵了?
  季母看她低着头没吭声,以为她是不愿意:
  “你难道还想当正妻?你觉得你的样貌,家世,哪点能当得起阿洵的正妻?更别说你还是一个曾经被卖到夜总会的......”
  林晚一听,哦,洵还没正妻,那就没事了,她使劲掐了自己一下,憋了点眼泪出来,抬起头,夹着嗓子,可怜兮兮的说道:
  “夫人,我和阿洵是真心相爱的,求您不要拆散我们。”
  季母被她那做作的嗓音吓的一个激灵,儿子不是说,就是被她这把好嗓子吸引的吗?这......
  她深呼吸一口,又盯着林晚放狠话:
  “我不是来跟你商量的,你父母和妹妹,现在就在我手上,你只有两个选择,离开阿洵,或者当个姨娘。”
  “不~~~”林晚戏精上身,这一个字喊的是宛转悠扬又余音绕梁。
  季母感觉自己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还没等让她闭嘴,又被她接下来的话给惊的无语凝噎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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