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的剧情都是以她的视角展开的。 她出生在一个异常不幸福的家庭里。 整天不着家的父亲,每天就知道到处捉奸的母亲,偏心眼的爷爷奶奶,虚伪做作的大姐。 她懂事早,从小的生活就很压抑,唯有看书的时候才能让她平静下来。 7岁那年,爷爷奶奶的裁缝铺开不下去了,家人就打算去海城重新开始。 大姐出去买东西的时候露了财,导致他们被土匪盯上了,爷爷奶奶为了让大姐逃跑,选择牺牲了自己。 他们到了海城之后,日子也没好过多少。 大姐勾搭上了一个老男人,每个月只能拿回来很少的钱让家里勉强维持生活。 她每天吃饭都成问题,要不是母亲还有点嫁妆,她想继续上学都不可能。 14岁那年,她父亲骗了一个流氓头子的钱消失了,那些人就跑到家里来要债。 大姐不想去抵债,就把她推了出去,那个流氓头子看她年纪太小了,就带走了大姐。 大姐本身就是交际花,在夜总会也是如鱼得水,正常来讲,她去还债是没有工钱的。 不过因为勾搭上了那个流氓头子,她每月还能额外领到的几十个大洋。 自己和母亲实在活不下去了,只能去找她求援。 她们两个跪在她面前磕了几个头,她才很傲慢的扔下了几个大洋。 每次去找大姐要钱,就是她受尽屈辱的日子。 好在她明白知识能改变世界的道理,她为了能继续读书,什么苦都愿意吃。 她虽然穿着打扮朴素,但是因为长得好看,追求她的男孩子不少。 不过她深知自己读书是多么的不容易,不舍得浪费一点时间精力在其他事情上。 16那年,她遇见了男主,一个刚从海外归国的小少爷。 他家里有一个未婚妻,是一个老式裹小脚的女人。 那个女人还秉持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只会绣点花煲个汤,跟男主没有一点共同语言。 男主是接受了西方先进教育的新社会人类,怎么会喜欢那种旧社会女子。 他坚决反对包办婚姻,宁死不娶那个小脚女人。 他被女主身上的那种坚韧不拔,对知识孜孜不倦的追求深深的给吸引住了。 俩人不顾男方家人的反对私定了终身,还约定好到了年龄他们就去登记。 男主的未婚妻本身也是个大家闺秀,因为受不了被退婚的羞辱,最后上吊自杀了。 二人不仅没有丝毫愧疚怜悯之心,还觉得她不珍惜生命,不值得被同情。 正在女主的生活越来越甜蜜的时候,她那个大姐因为得了脏病,被夜总会给赶了出来。 刚回来就嫌弃家里的饭不好吃挑三拣四,还和母亲大吵一架,拎着行李又回去找了那个开裁缝铺子的老男人。 但是纸终究包不住火,她乱搞得病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她成了人人喊打的对象。 大姐又被那个开裁缝铺子的老男人给赶了出去。 之后,她就辗转在各个老男人身边,可惜她名声太坏,还得了脏病,慢慢就没人愿意要她了。 女主因为有这么个大姐,在海城都要抬不起头来了。 好在男主一点不嫌弃她,只有心疼,还说要帮她处理掉大姐。biqubao.com 她因为心地善良,没同意男主的提议。 没想到那个大姐还是个不知感恩的白眼狼,竟然买来了土炸弹要炸死她。 不过老天爷是长眼睛的,那个女人最终自食恶果了。 男女主最后经过重重难关,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 林晚一睁开眼睛就坐了起来: “不是,女主有病吧,原主小小年纪就跟小妈子似的照顾她, 爷爷奶奶虽然更喜欢勤劳善良的大孙女,但是有好东西从来都是一式两份的, 当时从北城搬家去海城的路上,是女主非要吵吵着吃甜糕,原主才无奈拿出钱去买东西的, 还有柏青那次去追债,是女主自己主动凑上去的好吧,估计是看柏青长得好还有钱。 结果柏青一听她才14岁就拒绝了。” 3166也觉得这女主有够不要脸: “从原主去裁缝铺子当学徒开始,她估计就到处跟人说原主被一个老男人给包养了吧。” “呵~”林晚冷笑:“原主为了这个妹妹付出了多少?最后竟然得到那么个下场,就因为她是女主?” “宿主,你有头绪怎么让她臭名远扬了么?”3166有些好奇的问道。 “有了,她现在已经开始跟其他的公子哥,才子之类的有牵扯了,就从这些人身上下手。” 这个女主用的还是有些女人的惯常套路: 嘴上拒绝人的追求,但是却会无奈收下人的礼物,还会被硬拉着去各种高级场所消费玩乐。 林晚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些男人是怎么想的,难道真的看不出来某些女人的戏码么? 是因为争抢着的就是香?喜欢被人吊着?还是越被拒绝越兴奋? ...... 第二天林晚起来的时候,发现季泽洵已经早早的来柏家等着了。 一看见林晚出来,他眼睛都亮了:“晚晚,我带你出去玩吧!” “先不去了,我昨天刚收了人两万大洋,怎么也要干点正事啊!”林晚边说边往厨房走。 “那我今天就在这陪你,要不然你该无聊了。”季泽洵像个小牛皮糖一样跟在了她身后。 林晚做饭的时候,他就在旁边站着,还能帮着递东西。 等林晚把食材都放进锅里之后,就把眼神不经意的放在了他那被皮带勒紧的小腰上。 季泽洵的嘴角微勾,他昨天就发现晚晚的目光总是往他腰上瞄,他今天特意换了一条浅棕色的皮带。 林晚闻着他身上若有若无的香味,没忍住把手伸向了他的皮带,用灵活的手指解开。 随即又把纤细的手指,顺着他衬衫两颗扣子的缝隙里伸了进去...... “咳咳~”柏青满脸黑线的清了两下嗓子:“我说你俩是不是太快了点?” 俩人不是昨天刚认识的吗?今天就开始解皮带了? 季泽洵这小子,之前有女人靠近他,他不是都直接拿鞭子抽人的吗?这怎么突然就开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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