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谁也没想到,林家三个丫头全要参加高考。 要是以前,他们肯定会觉得异想天开,几个大字不识的还想上大学。 但是他们现在可不这么想了,林二丫能在学习一个月的情况下给人治病,目前为止还没有治不好的。 那能是个一般人么?用村长的话来说,这种就叫天才,百年难得一遇。 村里也有人跟四丫和七丫是同学的,他们也是看着两个人一路跳级读上去的。 老师都说,这俩孩子要是发挥的好,有很大的几率能考上大学。 这两年,唐家洵也跟着林晚一起复习来着,他们家一下就出了四个考生。 冬天本来就没农活,正好用来复习。 就是从通知到开考的时间太短,很多人连书都没有,只能求爷爷告奶奶的想跟有书的一起复习。 林家因为有两个高中生,她们手里有教材,好多人都想来借,林晚干脆就把两个妹妹的教材全交给了村里。 反正她知道考题,已经帮家里人都复习过那些题型了,要是没意外,考上大学不难。 ...... 高考刚结束,林晚就告诉林母准备进京了。 林母虽然有些诧异她怎么那么有把握,不过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听大闺女的话了,也开始计划要带着什么东西进京。 林晚唯一担心的就是家里几个人的成绩会被顶替,毕竟她们是没有背景的农村人,用她们的成绩最方便,就算觉得蹊跷,也没地方找去。 特别是唐家洵,他的母家成分不好,很可能就会用这个理由卡他。 老支书拍着胸脯跟她打了包票: “你放心吧,别的地方不敢说,就咱们省,有谁敢顶替你们的成绩, 老头子我都能给你把成绩要回来,唐知青的成分问题也不用担心,一切都有我在呢。” 他最近可是底气十足,自己的老领导又翻身了,之前还问他要不要进京呢。 谢莹莹也告诉她不用担心:“还有我爸在呢,被顶替了也能还回来。” 自打她怀孕之后,爸妈就不排斥范成和了,还认为是他身体好,才能让自己闺女怀上了。 他们也因为闺女怀孕扬眉吐气了不少,之前别人背后讲究谢家,夫妻俩也不敢吭声。 这么多年过去了,看着范成和确实把谢莹莹当眼珠子疼,他们也都把范成和当成家里第三个儿子看了。 现在夫妻俩上班不在家,姜玉玲就去家里帮着她们带孩子。 他们夫妻俩这次能考的不错,全是因为看了林晚那个笔记的缘故。 这个恩情他们两个都记得,有机会肯定要好好回报她。 又等了一个月,果然,只有林晚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因为她的成绩太好,是省状元,根本就没办法顶替。 以防夜长梦多,她直接就找上了老支书,谢莹莹听到消息也把这事告诉了家里人。 谢家人也都知道林晚的能耐,谢家谁没找她看过病?外面治不好的她都能治。 何况这次女儿和女婿能考上大学,听说也是因为看了她的笔记,这个帮必须得帮。 谢父直接找上了教育局的大领导。 大领导没想到谢局长会为了几个农村人的成绩找过来。 手底下人拉的什么粑粑他都知道,只不过他们背后都有复杂的人际关系,他也不会主动去多管闲事。 他当着谢父的面,就给手下管发成绩的打了电话。 那人开始还不承认,后来干脆就打起了哈哈,给他气得够呛。 刚想着去手下办公室一趟,就接到了市长的电话,没想到还是问那几个人成绩的。 他也不敢耽误,赶紧去找人。 最后那人不得不把三人的录取通知书给拿了出来。 林母是最高兴的,这辈子从来没这么扬眉吐气过,谁家能一次性出四个大学生,她家就能。 村里人也都羡慕极了,这娘几个自从林老二死了之后,好像就时来运转翻身了。 好多人都在背后议论,说要是林老二早死,她们娘几个早就过上好日子了。 相比之下,以前的老林家就完蛋了。 林老大的媳妇没几年就死了,他二儿子因为没钱一直娶不上媳妇,眉宇间总是带着戾气。 村里人也都不爱跟他家打交道。 分出去的林老三日子过得还不错,岳父岳母对他特别满意,直接就把手里的钱都拿出来交给了他。 好在他也没丧了良心,对两个老的一直当亲爹娘那么孝顺着。 ...... 谢家人帮林晚一家五大一小买了卧铺票,谢莹莹两口子也考上了京城的大学,几个人正好一起走,路上也有个照应。 和林家交好的人家还有些不舍,这年头通讯不方便,一分开可能就是一辈子见不着了。 老支书还交给了林晚一封信: “你要是遇见事了,就拿着这封信去找我的老领导,要是不忙了,就给老头子写封信,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年,唉~” 林晚又给他留了一瓶药丸:“您老身体好着呢,再活个20年没问题,这个药丸您一个月吃一颗,对身体好。” 她给村长两口子也留了两瓶,都是给老年人补身体用的。 大队长让拖拉机把他们送到了县城的汽车站,几个人坐20分钟的客车就到了市火车站。 谢家人已经提前在火车站等着他们了。 谢莹莹俩人的东西看着比他们六个人的都多,这是把家都搬去了? 谢莹莹也有些无奈,家里人什么都想给他们带,说怕他们到京城不好买。 京城那么大的地方,什么东西没有?怎么可能不好买? 他们也不是有钱没地方花,就是俩人还抱着孩子,带这么多行李确实不方便。 谢家人也有些不好意思,这些东西明摆着俩人不好拿,还要林晚他们帮着点。 姜玉玲又拎着一兜吃食塞给了林晚: “晚晚,莹莹在家娇生惯养的,这冷不丁一出远门我们也不放心,就麻烦你们帮着照应一点。” “阿姨你们放心吧,我们都是朋友还是老乡,肯定会互相帮助的。” “好的,好的,真是太谢谢你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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