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提供的饭食里面有点荤腥,每人每顿都有一搪瓷缸子炖菜,两个巴掌大的杂粮饼子。 中午因为要给人家干活,吃不饱没力气,但是晚上那顿基本都会带回家去,让全家老少一起吃。 干活的人也都特别卖力,谁也不敢偷懒,因为村长说了,要是谁干的不好就换人,想来的人多着呢。 今天唐家洵带回来几根基本没肉的大骨头,中午自家人就吃上了骨汤玉米面条,每个人还有一个荷包蛋。 给干活的村人吃的是萝卜白菜炖粉条,每人的搪瓷缸子里面还有一块大骨头。 虽然上边没什么肉,但是干活的几个汉子谁都没舍得吃,全都打算带回家去。 唐家洵的房子盖的很快,秋收刚结束没几天,就要开始上梁了。 正常盖房子上梁也都是要请客吃饭的,林晚和唐家洵就商量,干脆在这天办酒吧。 这时候都没钱,办酒席的不多,不过要是办,你就要好好弄。 荤腥是肯定要有的,就是野鸡野兔那些就不能用了,因为山上的东西都是归集体所有。 你偷偷弄点吃可以,大咧咧的摆出来就有些欠举报了。 办酒那天,唐家洵早起去供销社排队买了点五花肉和排骨。 林母没舍得杀自家养的鸡,她家母鸡才半年,下蛋可勤了,杀了怪可惜的。 最后和村里人买了两只年头多,又不太下蛋的老母鸡。 除了荤腥和青菜之外,另一样主菜就是豆腐类了。 隔壁村就有豆腐坊,直接来了一板大豆腐和10斤干豆腐。 俗话说:无鸡鱼不成席,鸡有了,现在就差鱼了。 村里有一条小河经过,平常里面确实有鱼,但是特别贼,很少有人能抓到。 偶尔有人抓到,也没人在意,都可以带回去自己吃。 主要是这年代调料少,除了盐也没什么其他的,那做出来的鱼能好吃才怪。 很多人受不了那个腥味,宁可饿着也不想吃那东西。 林晚当着那些看热闹的村民们的面,用自己做的简易木叉,跟玩似的插了几条大鱼上来。 围观的村民全都目瞪口呆:“我是不是眼花了,怎么没看她有什么多余的动作,一下就叉到了一条大鱼?” “这林二丫也太厉害了,我那天拿着家里的破网都没抓到。” “谁能想到她能有今天的好日子,当上了村里的赤脚大夫,轻轻松松每天12个工分,这又嫁了一个京城来的有钱知青。” “可不是,要不是林二丫之前把赵家人打的够呛,村里那些姑娘早就天天去堵唐知青了。” “唉~老王家惨哦,赵家那几个臭不要脸的,得了人退回来的聘礼不说,现在干脆三顿饭都跑到老王家去吃了。” “咋?老王家那么熊?他家儿子女婿都是当官的,还能怕老赵家?” 可别提了,不知道谁给老赵家出的主意,知道老王家大儿在部队在乎名声, 老赵家那些无赖就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要是敢打他们,他们就去找政府告状。” “嘶~这谁这么缺德想的招?那赵小秀还能得好了?” “她就是现在还怀着孕呢,要是孩子生了你再看看。” “老王家老幺现在肯定后悔死了,就那一次没管住自己裤腰带,现在就倒了血霉。” 村民嘴里议论着的赵小秀,此刻正站在远处,眼神狠狠地看着林晚的背影。 她心里恨,本来以为能嫁给心上人,自己就满足了。 结果嫁过来才发现,老王家全家都不待见她不说,心上人连话都不跟她说一句,她主动靠过去,那边就开始恶心干呕。 什么意思,是觉得自己恶心了?当时干那事的时候怎么不嫌? 就怪这个林二丫,如果不是她嘴贱,自己现在都嫁给唐家洵了。 唐家洵孤身一人,她去了就能做主,她可以让娘家人搬去一起住,省着到老王家吃几顿饭就被骂骂咧咧的。 林晚能感觉的到,背后那仿佛要把自己穿透的视线。 “宿主,是赵小秀,”3166啧啧两声:“她的目光都要变成刀子了,这是有多恨你。” 林晚没回头:“再让她蹦跶几个月,到时候就可以让她生了。” 自己也很好奇,假孕蛊能生出什么来?不能是一堆虫子吧,想想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 因为林母怀孕已经六个月了,怕她磕碰到,这次是村长媳妇带人帮着做饭。 四丫和七丫看着摆在院子里的自行车稀罕的不行,二姐说让她俩随便骑,俩人之前从来没想过还能有现在的好日子。 其他人看着崭新的四大件也都羡慕不已,这林二丫以前过的那么苦,谁能想到还有时来运转的时候。 令林晚没想到的是,今天竟然看到了姜玉玲母女俩。 谢莹莹看着气色不错,眉间那抹哀愁都消失了。 因为是城里干部家的姑娘,穿着打扮和气质都非常与众不同,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几个男知青都看傻眼了,这姑娘也太漂亮了,反应过来就赶紧跑去找唐家洵打听消息。 谢莹莹拿出了自己的聘礼: “这件红色的风衣,是我叔叔从京城的友谊商城买的,我一看就特别适合你,结婚穿红色的最好。”biqubao.com 林晚一看这面料和版型都不错,当即决定就穿这件出去了。 她空间里倒是有风衣,不过面料和版型实在是不太符合这个时代,手里这件就刚刚好。 “谢谢你了。” 谢莹莹满脸都是笑意:“是我要谢谢你,那天我看到你那平静无波的眼神,突然就再也不想过那种日子了......” 她回去之后就和家里人好好谈了,把自己这么多年压在心里的委屈一下都倒了出来。 她是真的不想和那个男人过了,她宁可孤独终老,也要离开那个家。 如果娘家人接受不了家里有一个离婚的姑娘,那她就和家人断绝关系。 她爸妈没想到她这么坚决,不过,他们只要一想到闺女离婚后,外面人的唾沫星子肯定会把她给淹没了,就有些犹豫不决。 她两个哥哥虽然不太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坚决的离婚,但是从小宝贝着长大的妹妹哭成那样,他们心里比谁都难受。 俩人也跟着劝爸妈,最后全家一致通过,让谢莹莹离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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