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也像模像样的给村长把了脉,她之前就看出来了村长的腿不太好,这一把脉又发现了他胃也不行。 “叔,您现在每天都腿疼吧?是不是感觉越来越严重,特别劳累一点就行动缓慢了?最近胃口也不好,只要多吃一点就想吐。” 村长没想到她还真学了点本事,腿疼和胃口差这事,他就告诉老伴了,怕儿女担心都没说,这丫头一把脉就发现了。 “那你说咋治啊。” “叔,您这都不算严重,连着来找我针灸半个月就行。” “不用吃药啊?”村长一直没去看,就是怕人给他开中药喝。 林晚摇摇头:“您现在还不严重,不用吃药,要是再晚一点,就要吃几副药了。” “那个......”村长又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针灸疼不疼啊?” 他也怕西医给他打针,反正就是不敢看病,怎么他都怕。 “一点不疼。”林晚常年给人扎针,别管是不是治病,技术早就炉火纯青了。 村长松了口气,随即躺在了诊疗床上。 林晚拿起针,动作利落的给他扎在了胃部和小腿的穴位上,下手又稳又准。 林母在旁边看的眼睛都瞪大了,这村长胆子咋这么大,晚晚刚学了一个月的医,他就敢让人扎? 晚晚的胆子更大,这咋一点犹豫都没有的就敢扎,要是给人弄坏了咋办? 她也不敢吭声,一直到林晚扎完最后一针,她才松了口气。 还没等她说话,第三个患者又来。 林晚看到来人也乐了:“你哪里不舒服啊?” 唐家洵没想到屋里已经有人了:“那个,我也不知道我哪里不舒服,就想来找大夫看看。” “行,你过来坐下吧。” 唐家洵坐到了林晚的侧面。 林晚也很认真的给他把了脉:“你最近是不是没好好休息?”这怎么精神力使用过度了? 唐家洵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他有些担心林晚一个人在市里被人欺负,他又帮不上什么忙,就有些睡不着。 而且他最近学会了一个新技能,可以用精神力,深入到空间钮里面,直接修理组装收音机和自行车啥的。 晚上睡不着,他就干脆闭着眼睛在空间钮里面摆弄他那些零件。 “以后不准晚睡了,要不然头发掉没了丑死。” 唐家洵听说要掉头发还吓了一跳:“晚晚,你放心吧,你回来我就不担心了,我以后肯定好好睡觉。” 林母越看这俩人越不对劲,这是处对象了? “晚晚,这是谁啊?” “妈,这是京城来的知青,唐家洵。” 唐家洵站起来,有些紧张的说道:“妈,我是京城来的知青,唐家洵。” 气氛有一瞬间的尴尬,唐家洵耳朵红的都要滴血,就是现在不流行用脚趾抠地,要不然他肯定会抠出一个知青点。 林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唐家洵,小伙子长得不错,穿着打扮也好,看起来家里条件应该差不了。 不过她还得找人打听打听,又不是知根知底的村里人,这是闺女一辈子的大事,可得慎重一点。 等村长和林母都离开了,唐家洵才松了口气:“晚晚,你妈不会不喜欢我吧?” “只要我喜欢就行。”反正林母就算不同意她也不会听,她喜不喜欢又有什么用。 唐家洵咧开嘴笑了: “下乡到现在,我已经赚了1200多块钱了,听说1,2百块就能盖一个不错房子,剩下的钱还能买四大件下聘,晚晚还有什么想要的?” 他已经想好俩人婚后的美好生活了。 林晚也认真考虑了起来,离恢复高考还有5年,对于她来说,这是最简单离开村里去京城的方法。 盖一个房子住五年也不算亏,不用太大,只要两个屋就够他俩住了。 她最不缺的就是钱和东西,只不过不好拿出来而已,正好可以拿洵当借口。 不过:“你的钱能拿出来直接花么?”毕竟也属于来历不明的。 唐家洵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讽刺一笑:“那两口子一直认为我妈给我留了财产,我有钱不花才奇怪。” 之前他和林晚说过他家是怎么回事。 他外公家条件不错,算是个小资本家。 那个男人那时候是他外公家的司机,因为人看着老实,长得不错,就俘获了他妈的芳心。 成婚后,那个男人对他妈特别好,小时候他的生活也很幸福。 其实当时他外公同意他妈嫁给一个司机,也是因为他妈身体不太好,怕嫁到别人被欺负,还不如就把人放在眼皮子底下。 前几年运动,他外公和舅舅都被波及了,他妈本来就身体不好,这一下就到了强弩之末。 那个男人也露出了真面目,每天逼问他妈,娘家是不是还有藏起来没拿出来的财产? 他妈说没有,他也不相信,最后他妈郁郁而终了,他又娶了一个成分好的女人,彻底和以前的岳家划清了界限。 唐家洵看林晚的表情有些担忧,就安慰道: “晚晚不用担心,我妈以前是有工作的,每个月都会攒一点给我, 后来工作她还卖了800块钱,这些钱都在我这。 这都是明面上的钱,那俩人当时怎么打我,我都没交出来,不过她们想要的不是这点。” 他妈也和他说了,外公家真的什么都没留下,只不过那两口子不信而已。 俩人直接就拿出纸笔计划了起来。 房子就盖在她们母女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旁边,院子可以修的稍微大一点,现在就开工,天冷之前就能住进去。 这年代也没有处好几年的对象再结婚的说法,一般就是相看一眼感觉差不多了,直接就去大队弄个手续就行,办酒席领证的都很少。 四大件也不用买,林晚空间里面就有,到时候直接拿出来,就说是洵买的当聘礼就好了。 唐家洵从空间钮里面,把所有的财产都掏了出来,一共有三千多。 林晚给他留了两百:“这些你留着盖房子吧。”又把自己在市里收购站淘的零件,给他放进了脖子上戴着的空间钮里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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