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老丞相也带着小石头进宫了,小家伙现在被养的白白胖胖的,特别可爱。 安和抱着他摸了摸,眼睛也湿润了,真的和辰彦(前太子)小时候一模一样啊,真好。 本来林晚以为安和能坚持一个月的,结果刚回来三天,她的身体就迅速衰败了下去。 哎~这就是不想活了。 孟言洵强忍着泪水,握着母亲的手,晚晚说母亲的身体机能不行了,活着很遭罪,强留她在世间,不一定就是对她最好的。 道理他都明白,但是才和母亲重逢几天就要分开,心里真的很难受。 安和摸了摸儿子的脸,又伸手拉住了林晚的手,把两个人的手叠放在了一起,做了个口型【好好的。】 孟言洵连连点头:“嗯,我们一定会好好的。” 林晚也承诺道:“我这辈子只会对他一个人好。” 安和嘴角扯出一抹笑,突然眼神开始涣散了起来。 她朝着空中伸出手,好像被人牵住了一样。 “哥,嫂子,你们来接我啦!” “你现在怎么瘦成这样啊,等我让你嫂子天天给你熬补汤喝。” 安和看着老了不少的哥哥和嫂子也笑了:“哥,你也没比我胖多少,还说我呢。” “刚见面你就来气我是不是,快点走吧,要不然一会你侄子就把汤都喝光了。” 嫂子掐了哥哥一把:“小妹遭了多少罪,你怎么不知道心疼呢?” 又转头伸出手来拉安和:“小妹,别理你哥,嫂子给你做桃花酥吃,咱们现在住的院子里有棵桃树,现在正是花开的时候。” 安和拉住了嫂子的手,刚要走,好像突然看到了什么,浑身一震:“阿昱?” 左贤王缓缓的走了过来,一把抱住了她:“真好,安和,我找到你了。” “我去,这野小子是谁?匈奴人?你是不是欺负安和了?” 七皇子大腿都没人左贤王的胳膊粗,就想上前去揍人,一下被皇后给拉走了。 林晚没想到安和公主离开之前,竟然能发出声音了,阿昱?是谁? 孟言洵抚摸了下母亲的头发:“左贤王的名字里面有个昱字,母亲是看到他了吧?真好,希望他们下辈子不要这么苦了。” 林晚上前搂住了他的肩膀:“他们一定会非常幸福的。” ...... 林晚把各种药方交给洵和白皓宇之后,选了一批人又出发了。 虽然现在去倭国也是打陆地战,但是在海上行船,如果适应不了,状态差的话,下了船也会影响战斗力。 现在海盗还比较少,要不然可以到处找海盗去打,既有了经验,还能顺便捞上一笔。m.biqubao.com 从历史上来看,去闽省烧杀抢掠的倭寇之所以那么猖獗,屡灭不止,就是因为中原有和倭国合作的汉奸。 当有利可图的时候,牺牲点和自己没关系的百姓又能怎么样呢? 林晚直接开着现有的几艘大船,朝着闽省而去。 先去处理了一批和倭国人有合作的汉奸,无论是商贾还是军人,全部抄没家产。 还把他们拉到了最繁华的广场上,宣布他们的罪行,让百姓们排着队的唾弃他们。 最后,连同他们的家属一起,都被带上了船。 到时候让他们上战场当炮灰,不知道当他们死在自己倭国爷爷手里的时候,是不是也和他们获取利益时一样的满足。 林晚有过一次古代灭小倭国的经验,这次没用上一年,和之前的古代世界一样,男人除了杀的,就是被拉去挖矿干苦力了,小孩老人都不留。 最后就只留下了倭国女人,因为她手底下有太多娶不上媳妇的光棍了,特别是那些身有残疾及或者年纪太大的战士,想要找个老婆很难。 她同时也给娶了那些倭国女人的战士们敲响了警钟,如果发现哪个倭国媳妇有什么异动的,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她还挑选了几个被倭国人祸害过的顽固老书生,让他们经常去给那些战士们洗脑,以防万一。 ....... 华夏三年,林晚带着人又灭了一个异族。 接下来的几年,不仅华夏的人口飞速增长,国家的经济也越来越繁荣,百姓能做工的地方多了,能消费的地方也增加了。 林晚还组织了海上陆地无数个商队,和外国人做起了生意。 华夏的丝绸,玻璃和瓷器还是成交量最高的几样商品,从外国换回了大量的金银珠宝。 因为有倭国的前车之鉴,周围的小国,每年也都乖乖的按时来朝贡。 那种拉着几车破草,或者送来一堆丑八怪男女奴隶来哭哭穷,就想从华夏手里换回大比金银珠宝的事是不可能了。 有老臣觉得华夏应该发杨大国的风范,不能那么斤斤计较。 直接就被林晚给抄了家,再敢哔哔就把他们送去周围小国相亲相爱去。 还让那些小国,明年要把朝圣礼三倍补齐,要不然......正好她最近没仗打,闲得发慌呢。 ...... 华夏20年的时候,林晚带着自己的战士,和一批胆子大,向往外面生活的华夏百姓,开着她花重金制造出来的几十艘千料大船,开往了美洲大陆。 她没杀原住民,而是选择了和那边人通婚,经过几年的发展,美洲大陆正式更名为华夏大陆。 白皓宇带着亲信,成为了华夏大陆的第一界掌权人。 林晚在华夏25年的时候选择了退位,继位者就是小石头。 她因为忙,小石头三岁前都是由赵家人养着来的。 大了一点就被洵接到了宫里,从小跟着洵和白皓宇他们学习。 孩子表现的也一直都非常优秀,13岁就开始和林晚出去打仗,17岁那年就独立带兵灭了一个小国,20岁那年就开始亲政了。 林晚他们一直在后面保驾护航,一直等他彻底站位脚跟,后宫也已经有10多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林晚才选择了退位。 她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面,让洵留守给她看家,俩人一直都是聚少离多。 后半辈子,自己想好好陪陪他。 俩人驾着一辆马车,打扮成一对寻常的夫妇,游遍了大江南北,后来还乘船去华夏大陆住了不少日子。 ...... 洵今年已经69岁了,早在前两年他的身体就不太好。 他拉着林晚的手:“晚晚,我可能要先走了,一想到要见不到你了,心里就好难受,但是我又觉得我们可能还会见面的。” 林晚也回握住他:“嗯,会的,下一辈子我要早点找到你,让你少受点苦。” “遇见晚晚之后就不苦了,我会等你的。”洵有些困倦的闭上了眼睛。 林晚抚摸了一下他的鬓角:“睡吧,很快我们又能见面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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