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林晚就教他们炒瓜子。 以后这活都要别人干,林晚觉得自己就负责收钱就行了。 等买卖开起来了,说什么也要找个人回来,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给小宝洗粑粑戒子,她实在是做够了。 大力哥在这方面没有什么天分,倒是岩哥,按照林晚教的步骤,自己独立炒作,只一次,就顺利的炒出了火候正好的瓜子。 林晚让他们把瓜子都炒出来,上次带回来的这点瓜子,生意好的话,估计一天都不够卖的,看样还得去找人收。 她想到了小舅妈的弟弟。 小舅妈是地道的农村姑娘,小舅舅以前是下乡知青,俩人就是在那时候看对眼结婚的。 知青返城的时候,小舅舅就把她给带回来了。 小舅妈的娘家人都还不错,她小弟弟今天20出头了,因为家穷还没娶上媳妇。 但是他头脑相对来说比较活泛,要是有本钱,估计早就赚到了。 他经常会时不时的给小舅妈送点吃食过来,还特意给林家的几个孩子,带过他们村里做的麦芽糖。 以后可以让他专门去收东西送过来,这样就不用林晚到处跑了。 一直等到林大哥午休去了,林晚才端了一碗粥,来到了那个放小孩的屋。 把门关上,让系统监视下门外,注意下有人接近就预警。 看他还没醒,林晚直接拿出一根针来,在几个穴位上扎,让他强行清醒了过来。 小孩睁开眼睛,眼神先是迷茫的看看周围的环境,等看到林晚,眼神突然就犀利了起来:“你是谁?”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你是谁?” 小孩觉得自己声音有点怪怪的,又抬起胳膊看看自己的手,眼神又逐渐迷茫了起来。 “洵?” 小孩听到这个名字眼前一亮,就想坐起来,结果刚动,就拉扯到了肚子上的伤口,他只能又躺回去扭头看林晚: “晚晚?你怎么也变成小孩子了?” “你是什么洵?” “什么什么洵?我就是洵啊!”小孩满脸问号,晚晚不是认出自己了么? “额...”林晚有点不确定的问:“你是美人鱼。” 洵觉得林晚的问题好奇怪:“你怎么这么问?”突然他灵光一闪:“你认识其他叫洵的人类?” 林晚有点卡壳,这玩意咋说,说他只是众多洵其中的一个?这小子会不会炸了。 洵看林晚沉默不语,也有点生气,想到自己可能是谁的替身,眼圈都红了。 好家伙,林晚一看这小子又开始装上了,她之前也确实一直都被他这可怜样拿捏的死死的。 洵看这招不好使了,只能把眼泪又憋了回去,抓住林晚的手追着问:“那你是不是最喜欢我,不喜欢那个人类。” “那当然了,他们怎么能比得过你。” “什么?”洵的眼睛睁的更大了:“他们?还不只一个?” “宿主,任务的事情可不能透露出去啊,要不然会被扣积分的。”3166看林晚那焦头烂额的样,偷偷捂着小嘴乐。 “你别弄那些没用的,你现有这具身体的记忆么?是怎么受伤的?”林晚干脆就转移了话题。 洵也知道她有很多秘密,正常人类,谁还能随身带个空间,既然晚晚不想说,他也没啥好办法。 洵摇摇头:“我没有这具身体的记忆,怎么受伤的也不知道。”biqubao.com “等你能下地了,我带你去公安局,到时候你就说,只记得自己叫洵,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就行。” 林晚把他扶起来半躺着喂粥。 洵的心里美滋滋的,晚晚最爱的肯定就是他,那些人类怎么能和他比,他们会抓鱼吗?会唱歌吗?哼~ 林晚估计现在洵的这具身体也就10岁左右,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发育的都早,他看着比林晚矮半个头。 “你乖乖在家睡觉,起来没看到我也不用怕,也不要到处走,我忙完就回来了。”林晚又给他喂了两颗药丸。 一颗疗伤的,一颗助眠的,还给他留了一茶缸灵泉水。 拜托岩哥和大力哥帮着看着点家,她就独自出门了。 走到小桥上的时候,又看到了阴恻恻盯着她的狗子。 林晚心里暗骂,以后你就瘫在炕上和你妈去狂吧。 为了弄得逼真一点,她都是让人慢慢的去感受那个瘫痪过程的。 开始是时不时的肢体麻木,一会就恢复了,再后来是嘴瓢,偶尔头晕,最后就会越来越严重,一直到瘫痪为止。 医生就算检查,也只能判断出来他脊椎损伤,以现在的技术,是查不出来那两根针的。 到了小舅舅家,林晚和小舅妈说明了来意。 小舅妈也很高兴:“晚晚放心,我娘家都是实在人,肯定不能糊弄你,等星期天你舅舅休息了,让他带你去我娘家村里。” 林晚心情也不错,小舅妈的娘家距离没有之前去的那个村子远,但是不通车,没人带着还真不好找。 小舅妈的弟弟每次都是走着来了,大概要走将近两个小时。 估计要是骑自行车的话,用不上一小时就能到了。 现在货车和摩托车暂时买不起,三轮自行车还是没问题的。 等再回去的时候,林大哥已经醒了,正在院子里看书。 林晚把刚和小舅妈约定好的事都悉数告知。 林大哥身体再弱也还是林家的一家之主,有些事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都说开了还有利于团结。 “你带回来那个人什么情况?”他本来也想找那孩子单独谈谈的,结果看他一直都在睡,也不好去硬给人弄起来。 “他伤到了脑子,就记得自己叫洵,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等过两天他伤好了,我就带他去找公安。” “失忆?”林大哥有点怀疑,谁家失忆了还记得自己叫什么名字的,那孩子怎么看怎么古怪。 他想把人送走,又不知道应该怎么和妹妹开口,那个副厂长家不是想要个男孩么,现在正好有个失忆的送他们。 刚才他也看了,那小子脸擦干净了,卖相还是挺不错的,把他送到那家去,不就两全其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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