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出院后来了一趟,站在门口也不进来,看起来明显憔悴了很多,才30岁的年纪,就有了几根白发。 大美妞见到主人来了,兴奋的跑了出去,老板娘摸摸它的头,对林晚说: “我刚给我男人办完丧礼,就不进去了,我来就是问问,林老板能不能收养大美妞。” “你现在是一个人了,有大美妞陪着不是更好吗?” “我现在无论是心里还是身体,都不适合养它了,我想找个空气好的小镇上去生活。” 老板娘也非常不舍的看着大美妞,从刚出生那么一点的小东西养到这么大,早就把它当做家人了,也希望它能得到自己的幸福。 “我早就相中阿布做我的女婿了,不知道你能不能看上我家大美妞。” 林晚可不是那种封建大家长,喜欢包办婚姻:“现在流行自由恋爱,让它们自己决定吧!” 老板娘抱着大美妞说了好一会话,让它留在这乖乖的,以后有机会就回来看她。 哪怕已经眼带泪花,老板娘也还是狠狠心,头也不回的走了。 林晚突然冲着她的背影大喊:“你要好好活着啊。”大美妞也跟着呜咽了起来。 老板娘身体一僵,停下了脚步,好半晌才轻轻点了点头。 大美妞这几天胃口都不太好,好在有阿布陪着,精神也慢慢好了起来。 最近也有个好消息,就是上尉找到对象了,不是小区里面那些家养的,是一条外来的流浪狗。 估计上尉可能就喜欢那种野的,不喜欢那种家养乖的。 现在经常能看到上尉带着媳妇,两只狗一起压马路,捡瓶子,小日子过得也有滋有味。 今天那个养了巨丑萨摩耶的女孩梁丹丹又来了,最近一周已经看见她3次了。 范泽宇还会经常掏出手机发短信,有时候还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林晚怀疑这家伙有情况:“你恋爱可以,别给我影响工作啊!” 范泽宇脸一红:“什么恋爱,就是丹丹想在咱们这开个奶茶店,才联系的频繁了点。” 林晚心里呸了一口,都叫上丹丹了,还说没问题:“现在开奶茶店肯定行,咱们这边的办公楼大部分都搬迁过来了。” “我也这么想的,正好我家临街有个铺子要到期了,可以租给她。”biqubao.com 林晚尽管不缺钱也有点仇富了,这些拆二代就是好,可以安心躺平。 “欢迎光临。”小惠看到客人立马迎了上去。 “我过几天要出差,想办个寄养手续。”一个有点性感沙哑的御姐音响起。 范泽宇听到这个声音,浑身一震,用力捏了捏手机,呼了口气,才站起来走到前台:“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林晚一听这话,这里面有事啊,赶紧悄咪咪的偷偷往那边瞄。 那是一个气场很强的大美女,短发,一身白色的职业套装,一看就是事业型的女强人。 女人面带不屑的红唇轻启:“我刚调职到这里来,后天要出差,就想把lucky寄养在公司附近,谁知道这是你的店?” “你走吧,我不赚你的钱。”范泽宇已经恢复了平静。 “你打开门做生意,还不懂顾客是上帝的道理么?我愿意来,我消费,你没有权利阻止我。” 范泽宇被怼的脸色一青:“你不是不喜欢动物么?” “呵~人心易变不懂么?我现在就喜欢养狗。” 范泽宇张了张嘴,以前他在她面前就完全反驳不了,只能抿唇低下头就走了。 林晚本来就是看个热闹,没想到那女人办完手续,转头就冲着她走了过来,那看过来的眼神一点都不友善:“你是新来的?” 林晚觉得晦气,真是躺着也中枪,你俩的事,和我有一毛钱的关系么? “我不是店员,是老板。” “老板不是范......咳咳,什么时候换成你了?” 林晚心里呵呵了,还说不是特意来的,你怎么知道以前是范泽宇的店,不过换人了你都不知道,消息也不灵通啊。 “他之前经营不善,店铺差点倒闭,被我给盘下来了,现在他只能给我打工。” “哈哈哈哈,可真有意思。”女人不知道听到什么好笑的笑话一样: “范泽宇啊!范泽宇,你当时不是说,要把店开成全国连锁,冲出亚洲走出世界么,竟然差点倒闭了。” 范泽宇在办公室里面冲着她大喊:“和你有什么关系,没事你就赶紧走吧,小惠她开单子,寄养按照最高标准的,她不差钱。” 女人看着办公室的方向,眼神晦涩不明。 沉默了两分钟,又把苗头对准了林晚:“你把店盘过来之后,是他主动要求留下来打工的?” 林晚也不高兴了:“我有男朋友了,我喜欢铁血硬汉,不喜欢他那种弱鸡,你不用对我有敌意。” 女人这才松口气,不过也没觉得抱歉,付了钱,仰着头,哼了一声就走了。 林晚皱眉,这女的控制欲太强不说,还有点自命不凡,自己不就是个打工的,还瞧不起别人。 林晚一点都不看好他们,虽然这事和自己没关系,但是那女人要是一直这个态度,她不介意当一回棒打鸳鸯的人。 她现在给范的工资和提成都很高,有他在确实也省了不少事。 她要是一直开宠物店的话,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和他合作,要是他老婆找的不好,他们迟早要拆伙。 “宿主,侦探社那边有新的邮件。”林晚正在胡思乱想呢,就听到了3166的提醒。 【杜松帆的母亲唐静怡,是唐家的小女儿......】 唐静怡是在5岁之后才被唐家人给接回去的。 40多年前,唐家夫妇因为政敌举报,被人带走下放了。 唐夫人当时刚生完小女儿没几个月,身体也不太好,母乳都没有。 尽管非常不舍,还是在下放途中,找到了一个机会,托人把孩子送到了一户农家。 还把藏起来的钱和金项链都偷偷给了他们家,希望他们能把孩子好好养大。 五年后,夫妇俩就平反了,也顺利的把孩子给接了回去。 林晚看完邮件也陷入了沉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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