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守在姜洵亲妈经常去喝茶的那家戏院,找到了她的落单机会,给她扎昏迷后放进空间里带走了。 “你为什么那么恨姜季辉和姜洵?” “他们欠我的,要不是他们,我早就和高志结婚了。” 林晚俩人对视一眼,原来她和高志早有奸情? “我和高志是真心相爱的,家里人瞧不起高志,发现我怀孕之后,强迫我嫁给了姜季辉那个混蛋。” 雾草,林晚心里一万头草泥马路过:“姜洵是高志的儿子?” “呵,怎么可能,他是我姐姐和姜季辉俩人的野种。” 原来和姜季辉有婚姻的是夏家的大女儿,但是因为是原配的女人,从小不受宠。 夏二小姐和高志乱搞有个孩子之后,被家人里发现了,就下药设计,让姜季辉和夏家的大女儿有了一夜,半夜把人掉包换成了夏二霞姐。 姜季辉早起之后,发现床上躺着夏二小姐,床上还有血迹,也很慌乱。 夏家趁机大吵大闹,要告姜季辉强j,最后姜家赔了不少钱,娶了夏二小姐才平息下来。 “谁知道那个贱人,一次就怀上了孩子,先给她灌药打掉的时候让她不小心跑了。” “高鑫雨是你亲生的?”林晚想想那个野猪精高鑫雨,确实和高家兄弟长得挺像的。 “哼,可怜我的小雨鑫,生下来就被送到了乡下。” 因为结婚的时候,夏二小姐已经怀孕三个多月了,夏家人怕被发现猫腻,就让高志把姜季辉带到了外地考察,拖住他到夏二生产。 夏家人本来是想让姜季辉喜当爹的,结果把孩子生下来才发现,和高志长得一模一样,这不一下就露馅了么? 没办法,只能把早就知道藏在哪的夏大小姐带回来,喂了催产药,强行生下了姜洵,她也大出血殒命。 野猪精被送到了高家老家养大,后来又被高家当做养女收养了回来。 “要不是姜季辉,我早就和高志在一起了,也不会和我的亲生骨肉分开那么久。他们真的该死,即使他被下放,姜洵被打残,都不能解我的心头之恨,老天怎么不开眼,让他们还活着。不过姜季辉回来也好,正好让他爷俩一起生不如死。” 她脸上的表情狰狞,咬牙切齿,好像要生吃了谁的血肉。 “小洵,你想怎么做?”林晚看姜洵眼眶发红,表情还有点愣怔,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想让她比高家兄弟更惨一点,死也太便宜她了。” 姜洵想到那个未曾谋面的亲生母亲,被害死的爷爷和大伯一家,还有下放到西北生死不知的父亲,心里的恨意更浓。 林晚还是先用精神力,给她打了一根针到脊椎里。 又拿出了一管液体,是之前救治的一个病人身上提炼出来的,他被不知名的细菌感染,浑身溃烂,一直看不好。 “以后她只能瘫痪在床上,每天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溃烂。” 姜洵紧紧的抱住林晚,眼泪终于流了出来。 经过几个月的漫长等待,姜二少终于被从西北某下放农场给平反调了回来。 姜洵和秦海涛亲自去了趟大西北接他回家。 林晚因为手头病人太多了,走不开,只能抽空给他们准备了不少东西带着。 特别是几种救命的药丸和灵泉水,怕人已经被折磨的不行,经不起长途跋涉了。 姜季辉和林鸿秋的年纪差不多,但是俩人站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两代人。 头发已经白了一片,左脸一刀10厘米长的刀疤,左胳膊被打断了一直没接好,扭曲着,右脚的脚筋还被挑断了,身上都没有好地方了。 刚见面的时候,姜洵和秦海涛已经抱着他哭了一场,姜季辉倒是很激动,没想到两个孩子不仅好好的活着,还考上了大学。 他本来全靠一口气撑着,这次见到了两个孩子,他死而无憾了,那一口气一泄,马上就不行了,要不是林晚的救命药丸和灵泉水,他可能就挺不过来了。 秦海涛住的那套四合院,已经被姜洵买下来了,还好好的整修了一下,以后这套就给小涛结婚生子用了。 开放买卖房屋之后,林晚和姜洵买了不少房子在那,也都慢慢花钱找人给重新修整了。 这次还是先把姜季辉安排在了秦海涛那里,他相对没那么忙。 这里离林晚的医院和姜洵的大学都不远,俩人也可以经常去看他。 姜洵还发电报把小柱子叫到了京城,让他跟着姜季辉身边,既可以帮忙照顾,还可以跟着学习到不少知识。 经过大半年的治疗调理,姜季辉的身体已经养的差不多了,脸上的疤因为太深,当时还伤到了骨头,祛疤膏只能治疗表面。 最后林晚和自己的导师一起给他做了整容手术,现在基本已经看不出来了。 “晚晚,咱们结婚吧。”姜洵已经23岁了,20岁生日那天和林晚求婚了一次,结果被拒绝了,虽然不知道原因。 林晚看看姜洵沉默不语,她不是不想回应姜洵的感情,只不过她想把苏轻轻找回来再结婚。 “没事的晚晚,我可以等。”姜洵知道这是又被拒绝了,努力扯住一个笑来安慰林晚。 林晚看他那难过的样子,心里也跟着难受起来:“咱们先领证吧,等找到了我妈妈再办婚礼。” 姜洵愣了一下,又马上反应过来,激动的差点跳起来三米高。 “不过小洵,有件事,我要先和你说好,我不想要孩子,你要是接受不了现在就反悔,我们还是朋友,要是领证之后你才后悔的话......你知道我的手段的。” 不管别人怎么想,她只想毫无牵挂的离开任务世界。 “我只要晚晚就够了。”姜洵这下更高兴了,原来晚晚和他想到一起去了,也不想要小孩。 俩人第二天就拿着户口本去领了结婚证,和林鸿秋听到消息就哇一下的哭了不同,姜季辉倒是笑的见牙不见眼。 两人就在名下的一套四合院里,办了几桌。 夏晓雯听到消息也很高兴,带着她爸亲自来给林晚掌勺。 林鸿秋的朋友同事一桌,姜洵要好的同学,导师和机械厂的厂长和几个老师傅坐了两桌。 林晚也只请了几个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导师和同事占了一桌。 杨金华还特意请了年假回来帮忙,秦海涛和小柱子俩人比自己的婚礼还兴奋,上蹿下跳的忙活。 等客人都走了,就剩下了两个人。 林晚躺在床上半天也没人进来,姜洵还在门外面走来走去。 正在她想不管他,先睡吧,明天还要上班呢,姜洵终于磨磨蹭蹭的走了进来。 一看到林晚都要等睡着了,就着急忙慌的脱了外面钻进了被窝里。 “晚~晚~”姜洵先腻腻歪歪的亲了一口,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急的满头都是汗。 “哎~你是不是要先把衣服都脱光啊?”林晚有点无奈的看着他。 她倒是对这个不排斥,前世她们那,双修功法都是最基础的入门秘籍,她三岁就看过了,要是遇到相合的体质双修,可以提高修炼速度,何乐而不为呢。 “哦!哦!对对。”姜洵终于反应过来,赶紧脱完自己的再去伸手脱林晚的。 林晚今晚特意穿了一个真丝吊带裙,姜洵一用力就扯坏了,眼睛泛着绿光就扑了上去。 “雾草,姜洵,好疼啊。”林晚没想到那么疼,躺在那骂骂咧咧。 “啊!我也有点疼,我是不是弄错地方了,完了晚晚,你是不是要死了,怎么流了那么多血,我带你去医院。” 姜洵也不敢继续了,就要穿上衣服带林晚去医院。 “你个缺心眼,我没事,赶紧给我回来。”林晚只能无语的看着他无头苍蝇一样在那找衣服。 好在最后找到了节奏,度过了还算美满的一个新婚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0_160767/68805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