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在线打脸日常_第27章 七零年代小知青 2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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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晚离开供销社,又把自行车骑的像风火轮一样,飕飕飕的就到了家。
  看看左右没人,把那辆28的自行车,也放在了楼下的车棚里。
  “你怎么下来啦?”林晚把东西从空间里面掏出来,正往外走的时候,遇到了迎过来的姜洵。
  “我一直盯着楼下看呢,见到你就下来了。”
  姜洵一手接过林晚买的东西,另一只手牵着她一起往回走。
  “嫂子回来啦。”秦海涛啃着鸡爪子,和林晚打了个招呼。
  “刚才我们正在吃饭呢,小洵扔下筷子就跑出门下楼了,还吓了我一跳,原来是去接弟妹了。”
  杨金华接过姜洵手里的东西,帮着放到了厨房里。
  晚晚回去换了衣服,也出来和几个人一起吃。
  今天的菜都是姜洵做的,还是6个肉菜,味道还挺不错的。
  “明天我就要回部队了,我这次探亲假休完了,也没回家,反正他们只要有津贴就够了。”
  杨金华有些自嘲的笑笑,他去当兵两年了,一封信都没收到过。
  好不容易放一次假回家,他妈还告诉他,以后别浪费钱写信了,有那钱给家里一起寄回去。
  “你全家都指望吸着你的血活着,你看你除了一身军装,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内裤袜子都破了也没人心疼......”
  秦海涛有点愤愤不平的道,还是姜洵踢了他一脚,他才住了嘴。
  “我在部队,吃喝不愁的,要钱也没用,小涛别担心。”
  杨金华摸摸秦海涛的头,他知道弟弟们也是关心他。
  等把人都送走了,姜洵才拉住林晚的手说道:
  “晚晚,我想过几天买点东西给华子哥寄去。”
  “别等过几天了,咱们现在就去百货大楼吧,多买点东西给华子哥带着。”
  林晚也回握了下他的手,姜洵现在把赚的钱和票,基本上都放在了她这里了,手上就有点零花钱。
  他自己赚的钱,想给自己朋友买点东西,这还有什么不同意的。
  “晚晚真好。”姜洵兴奋的抱着林晚转了几圈。
  他现在还记得,有一次他爸,想请自己好朋友出去吃个饭,和他妈要钱,被他妈给骂了半个小时。
  他爸最后也没要到钱,还是去大伯那里拿的。
  小小的姜洵,见到爸爸难过的表情,也满脸不解:
  “爸爸,明明钱都是你赚的,妈妈什么都不做啊,为什么还要把钱都放在她那里呢?”
  “因为我是男人,赚钱就是要给老婆和儿子花的。”
  “可是妈妈也没把钱给我花呀!”
  小姜洵想想,他平常想要什么东西,也都是去找爷爷和大伯的。
  姜季辉笑容苦涩,伸手摸摸姜洵的头,什么都没说出来。
  两个人收拾下,就去百货大楼买东西了,不光要给杨金华买,秦海涛也不能忘了。
  百货大楼的东西要更齐全一点,就是比供销社的价格要高。
  林晚也没那个闲心给其他男人做衣服穿,直接给他们买现成的。
  秦海涛过几天也要走,他其实也是被送下乡了,只不过去的是南方。
  他开的介绍信,有效期只有15天。
  这次回来,除了想见见小哥之外,也是想把姜家藏的东西都交给他。
  夜里凌晨2点,外面漆黑一片。
  姜洵和林晚,一人骑着一辆自行车,就往姜家藏东西的地方驶去。
  两边距离一点都不近,以他们两人的速度,还骑了将近两小时才到。
  没想到地点是在京郊的一座荒山上。
  “66,周围有人监视么?”
  也不怪林晚这么想,要是有人监视,就说明已经暴露了。
  有高鑫雨在那,高家人肯定知道姜洵回来了。
  她一直到走的前一天,才把出发的日期透漏出去,那时候高鑫雨写信肯定是来不及了。
  还花了几个肉罐头和两瓶雪花膏的价钱,让林月想办法拖住高鑫雨三天。
  不让她有机会,打电话或者拍电报去通知高家姜洵的行程。
  “周围十里地都没有其他人,不过宿主,这边周围都是坟地和荒地啊,说不准有阿飘正在看着咱们呢!”
  3166说着把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它可最怕鬼了。
  “不用怕,鬼也没有我凶,我以前不能修炼,都敢徒手抓鬼修给我当仆人,就是不知道我死了之后,那几个鬼修最后便宜了谁。”
  林晚还有点可惜的啧啧两声。
  3166一点都没有被安慰道,怎么感觉更可怕了呢。
  俩人连着挖了十多个坑,也没打开多看,直接就把埋着的大坛子都给收走了。
  估计高家人也没想到,姜家人把东西藏到了坟山上。
  姜洵知道位置,还带着林晚挖错了好几个地方,差点把人家的坟给刨了。
  还是靠着系统,才把东西都给找了出来。
  姜洵就这点好,林晚指哪就挖哪,也不会多问,为啥他家的东西,怎么她比他知道的还清楚。m.biqubao.com
  挖一个,林晚就伸手收一个,隔空收取太耗费精神力了,姜洵还好奇的摸摸她的手,想看看有什么不一样的。
  把挖的坑都埋好,俩人又吭哧吭哧的往回骑。
  回到家,喝口水休息会,林晚才兴奋的把大坛子都从空间里取出来,放在地上。
  足足有8个半米高的褐色大坛子,外面都用黄泥做了密封处理。
  姜洵在旁边用菜刀敲开坛子口,林晚就打开了去看。
  “哇,好刺眼。”林晚打开第一个坛子,里面是码的整整齐齐的大黄鱼,灯光下差点亮瞎她的双眼。
  有6个坛子里面装的都是大黄鱼,剩下两个坛子都是些玉器珍珠黄金宝石之类的首饰。
  就是现在这些东西都不能换钱,只能先存着等以后再说了。
  “咱们明天去看看房子吧。”林晚早就想买个自己的落脚点了。
  姜洵笑笑捏捏她的脸:“现在房屋不能买卖,只能置换,咱们哪有房子去和人换。”
  “额......”这个林晚还真不知道:“66,你怎么没告诉我?”
  “对不起宿主,我也不知道这点,剧情里,原女主王念薇是在考上大学之后的第二年,才开始买房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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