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在线打脸日常_第22章 七零年代小知青 2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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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死了,我姐非要和那个许丰年结婚,我妈怎么打骂都没用。”
  小柱子气哼哼的跑来了林晚家。
  “啥?那个许丰年不是和王念薇打的火热么?”夏晓雯也惊了。
  整个大队的人都看着呢,那个许丰年总去帮王念薇干活。
  “我姐读书读不进去,就喜欢那有文化的,许丰年好歹是个高中生。”
  林晚也有点头疼,这姐弟俩都不是学习的料。
  之前大队长媳妇来找她,想让她教小花认点草药。
  到时候在村里能当个卫生员也行,还给林晚送来了两只鸡。
  林晚对小花无感,她倒是想让小柱子弄个技能傍身,干脆就两个人一起教了。
  结果小花坚持没一个星期就不来了,总说头疼。
  其实林晚知道主要原因,小花是看小柱子总主动帮忙干活。
  但是她不想干呀,又怕人说她,就干脆不来了。
  小柱子坚持了半个月,也实在是记不住那些,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过小柱子很喜欢和姜洵混,前几天他俩还组装了一辆自行车。
  “反正我爸说了,要是和许丰年那小子结婚,就让他们搬出去住,想住家里是没可能的。”
  小柱子坐了一会就又回家了,他还是想去劝劝他姐,不要和那个许丰年结婚,他不是个好东西。
  “66,原剧情里,许丰年也是和小花结婚了么?”
  “没有,和老支书的大孙女结婚了,后来考上了一个大专,就自己回城了。”
  “唉~这个咱也没法劝,要是小柱子找个烂人,我肯定得给他们搅黄了,小花的话......”
  不管大队长怎么阻止,小花还是嫁给了许丰年。
  许丰年他家条件不怎么样,结婚一分钱都没掏。
  家里也一个人都没来,林晚都怀疑他根本就没通知家里。
  大队长嘴里说的狠心,但是自己亲闺女结婚,也不能太寒碜了。
  只能自掏腰包,办了几桌,请了关系比较好的几家人。
  林晚也去了,冲着小柱子的面子,她拎了只兔子过去,是她空间里的存货,家里的小兔子还没长成呢。
  姜洵和夏晓雯也都带了礼,和村里人一样,一人10个鸡蛋。
  许丰年见了人,也没个笑模样,一直拉着个脸,没一点当新郎的喜悦,小花倒是笑的羞涩。
  林晚无聊的和3166吐槽:“唉~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男女都一样。”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结婚么?”
  林月凑到了林晚旁边坐下,她们知青点的人大部分也都来了。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啊?”
  林晚真的服了,前世的林月没下乡,估计过的也不能差了。
  林月伸手在虚空抓了抓,林晚翻了个白眼,给她塞了一把大白兔。
  她剥开一颗放进嘴里:
  “这故事也挺精彩的,知青点有个姓陈的老知青,今年29了,看上了许丰年,许丰年才24,他不愿意呀。”
  “跪舔王念薇,但是人又爱搭理他,他实在是被姓陈的缠的受不了了,就决定找个村里有地位的人家把自己给嫁了......”
  林月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这事儿,知青点的都知道,你没看姓陈的那个今天都没来么,气的好几天都没上工了。”
  林晚伸手,装作要抢她口袋里的糖:
  “你这消息既然知青点的都知道了,那还好意思和我要糖。”
  林月赶紧把口袋捂紧:
  “我再送你一个消息,你忘了上次的那个英雄救美了?。”
  林晚还真忘了,主要是她最近准备回京,经常上山采药打猎,想多带点东西回去换钱,哪有空关注那几个渣男贱女的事儿。
  “李旭想引宋青枫去英雄救美,结果人没上当,倒是张红兵听到女神落难,颠儿颠儿的跑去了。”
  林月倒是觉得张红兵比那个宋青枫强,不就是人丑了点么!
  男人要长相有什么用,舍得给你花钱对你好就行了呗:
  “后续就不知道了,反正那俩人也经常半夜出去,估计该发生的早发生了,也不差那一次了。”
  开席前,魏小花把林晚单独叫了出去:
  “林姐,我想求你个事儿。”
  林晚挑挑眉,知道肯定没好事:“说吧!”
  “我爸让我搬到外面去住,但是村里现在也没有好房子了,就林姐你家现在住的那个还凑合。”
  “反正你下个月不是要回京城了么,不如就让我和丰年先去住,正好你屋子里的东西也都是现成的。”
  魏小花开始说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后面越说越理直气壮。
  这个林晚占了他家多少便宜,没让她把房子腾出来就不错了。
  “你脑袋里进屎了吧,我家房子,凭什么让你进去住?”
  林晚没想到她能这么不要脸。
  “哼!丰年说的对,你这种人就是不知道感恩,我弟弟帮你干了多少活,你自己心里没点数么,信不信我让我爹把你赶出去。”
  呦呵,林晚这次真的也是大开眼界了。
  要不是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还得给大队长和小柱子点面子,都想一脚给她送天上去。
  “闭嘴,你个臭不要脸的孬货,吃完席就赶紧给我滚出去,别在这丢人现眼。”
  大队长媳妇也气得够呛:
  “林知青,你大人有大量,就当她在放p,那房子你自己花钱租下来的,谁也别想抢走。”
  “婶子在这里给你陪个不是了,我也没想到她现在能变成这样。”
  说着扭着魏小花的耳朵就走:“要不是今天外面人多,我非打死你不可......”
  魏小花也没想到刚才的话,被她妈给听到了,吓得一声没坑的就被带走了。
  林月也瞧完热闹走了出来:
  “是我去通知大队长媳妇过来的,是不是得给我两块肉干吃。”
  林晚没理她,进去叫上正在帮忙干活的姜洵和夏晓雯就往门外走。
  “哎~哎~我要是也不吃席了,你这次管饭不?”林月也跟了出来。
  林晚正不爽呢,哪有心情搭话,反正她之前也借着送消息过来的时候,跟着蹭了好几次饭了,也不差这一次。
  “等等,晚晚,我去叫小柱子一起走。”
  姜洵听说晚晚要回家,知道她肯定是被欺负了。
  那就不吃这个席了,还没他家平常吃的好呢。
  “叫什么叫,今天是他姐的席。”林晚都被他给逗笑了。
  夏晓雯也插话了:
  “回去我给你包狍子肉的饺子吃。”
  她知道林晚肯定不是那种没事找事的人,就是有点可惜他们几个送的礼。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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