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在线打脸日常_第14章 七零年代小知青 1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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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晚!”
  林晚今天又早早的干完了她的那四公分活,正打算上山的时候,碰到了来堵人的王念薇和一个叫张红兵的男知青。
  “你还钱来了?没想到你还挺讲信用的,说好三天就是三天。”
  王念薇被噎了一下:“不是的,晚晚,我是来找你借自行车用的。”
  林晚翻了个白眼:“不借。”
  旁边的张红兵不高兴了:“薇薇把你当好朋友,就借用下你的自行车,你怎么是这个态度。”
  林晚饶有兴趣的,看了看这个舔狗三号,这还是她穿过来之后,见过的第一个,胖到有双下巴的人呢:
  “你是来替她还钱的吗?”
  “哼!不就是几块钱么?你们这些女的就是小心眼。”舔狗三号说着,就很大气的把手伸进衣服口袋里掏钱。
  “怎么说,也是认识一场,我就不要利息了,还我56块就行了。”
  舔狗三号也没想到要这么多钱,掏兜的手一顿,不过一想到话都放出去了,只能装作很大方的,数了56块钱递给林晚:
  “给你,以后别总拿薇薇欠你的那点钱来说事了。”
  林晚接过钱,也没和他们再废话,头也不回的走了。
  “红兵哥,今天真的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王念薇说着,几滴晶莹剔透的泪水,就在眼眶里打转了。
  “你也是因为给奶奶看病才花的钱,像你这么孝顺的女孩子也不多见了。”
  张红兵看到女神落泪,有点心疼的拉住了她的小手。
  “就是没帮红兵哥借到自行车,我也没想到晚晚现在和我这么生分了。”
  王念薇也装作感动的低下头,忍着恶心,让张红兵拉着她的手来回摩挲。
  她今天本来也不是想来借自行车的,这个张红兵说想去城里买肉吃,还不想走路去。
  她就提议去找林晚借自行车,到时候林晚肯定不会借给她,还会让她还钱,她就可以借机让张红兵帮着还了。
  来之前她就提过,因为家里奶奶生病没钱治,她就和林晚借了点钱。
  没想到这事儿,这么顺利的就成了,这个张红兵虽然丑了点,但是家里条件好,是沪市来的知青,听说他爸是革委会主任呢。
  “宿主,这俩人好恶心啊,我都要看吐了,你不去拆穿王念薇么?”
  林晚也听到了俩人的对话,想到刚才3166描述的画面,也有点反胃:
  “拆穿她干什么,我去和她争执一下,说不准这个舔狗三号会更怜惜她呢,反正他的目的就是占便宜,真的假的又有什么关系。”
  时间过的飞快,转眼第二天就是半个月一次的休息日了。
  林晚最近的小日子过的非常滋润,每天早起上完工,中午就去上山采药,打肉吃。
  下午夏晓雯来做饭,姜洵喂兔子、打扫院子、劈柴。
  小柱子也时不时来给送点柴,挑挑水。
  大队长知道林知青家吃的好,一直很反对小儿子去吃饭,奈何孩子不听话,总爱往那边跑。
  最后只能把那小子的口粮都给送了过来,林晚家现在吃的青菜也都是小柱子带来的。
  “姐,这是你的包裹单,我爸让我带过来的。”
  这边的信件和包裹单都是送到大队部的,包裹都要自己去城里取回来。
  “正好我明天要去买东西,你们有什么要带的不,我给你们一起捎回来。”
  没想到包裹这么快就到了,估计林晚刚走,张晓芳第二天就把东西给寄过来了。
  “你忙你自己的去吧,我明天跟着其他知青,一起去县里的供销社去逛逛。”
  夏晓雯最近干活都是和那些女知青一起,人缘能比林晚好一点。
  “姜洵呢?”
  “我...想..一起去。”姜洵见林晚转头来问他,也满脸期待的望过来。
  林晚本来不想带他的,她一个人多方便,还想去黑市见识见识呢。
  但是看到他那双闪着光的眼睛,就有点不忍心拒绝,他最近好不容易尝试着主动开口说话了。
  “你和我去也行,但是你得听话知道么?”林晚想想还是同意了,大不了让他找个地方等着好了。
  “嗯~嗯~”姜洵点头如小鸡啄米,高兴的很。
  第二天早上。
  “宿主,起床了,姜洵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林晚在炕上伸了个懒腰,她现在已经不在空间里面住了。
  穿来这么久,还没睡过懒觉呢,一直都是早上5点左右就起来了。
  “你怎么这么早呀,进来等我一会。”
  林晚穿好衣服,披散着头发,就去开门叫姜洵进来。
  姜洵乖乖的坐到门口的小板凳上,也不说话,眼神就盯着林晚的身影来回转动。
  林晚今天编了个七股辫,尾部扎黄色小球球发圈,穿上了那条黄色方领碎花连衣裙,配上黑色的小皮鞋。
  下乡这么多天,不是干活就是上山,她还没好好的打扮过呢。
  “你真的没问题么?不行就我带着你吧,不用害羞。”林晚有点担心的问。
  昨天晚上姜洵说自己能骑车,还坚持要带着她去。
  让他试骑了一圈,看起来是挺稳的,就怕他带不动人。
  “我..可以的。”姜洵见林晚怀疑他,有点着急,拽着自行车把不撒手。
  “行,行,那就你带着我。”林晚看他急了,也没和他多争执,反正她身手好,也摔不到她。
  林晚背上了自己的小挎包,就侧身坐上了后车座。
  姜洵美滋滋的骑着自行车,一路上碰到不少村民在那指指点点的,他都没在意,就自顾自的傻乐。
  林晚倒是把那些人的话都听了个清楚。
  “那个瘸子还能骑自行车呢?”
  “呸,不要脸,我就说那新来的女知青不知羞,整天去山上不知道干什么勾当。”
  林晚有几次上山的时候,都碰到了村民,有人想来套近乎,她都没理,本来也没想和这些人多打交道。
  不少人眼馋,林晚每天上山都能采到东西,渐渐的,各种流言就传开了。
  “我看到过好几次,林知青和这个残疾丑汉子在一起钻苞米地。”
  “没想到长的那么漂亮,是个浪货,我不比那瘸子强多了,回头咱哥几个,也让她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真男人...哈哈哈哈”
  村里几个无赖闲汉,也就打打嘴炮,真要让他们付出行动,还是不太敢的。
  前几年有个村里的无赖,祸害了一个城里来的知青,还以为把人强占了,就只能嫁给他家了,白得个城里媳妇。
  没想到女方家很刚,家里直接来人把女孩给接走报了公安,没几天,就喂那个无赖吃了颗花生米。
  路过知青点的时候,一个带着大黑框眼镜的书呆子,看到俩人骑一个车,有点气愤的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孤男寡女大庭广众之下,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面的拉拉扯扯,真是世风日下。”
  知青点的人都知道他的德行,也没人理他,也凑做一堆小声嘀咕:
  “姜洵最近过的挺滋润啊,你看他都胖了。”
  “可不是,那个林知青家总炖肉吃,我路过好几次都闻到肉味了。”
  “哼!资本家做派,应该举报她去批斗,我们是下乡支援广大农民建设的,怎么能享乐主义。”
  吊眼梢黑皮女知青不屑的撇撇嘴:“你说是不是鑫雨。”
  高鑫雨也没心情理她,她最近正在想办法踩死王念薇。
  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现在就在那装可怜,糊弄了几个傻x男知青,给她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
  好在宋青枫没像上辈子一样,把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
  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这辈子的王念薇长相平庸了很多,皮肤也没有上辈子白嫩了。
  上辈子她可是不缺钱的,吃穿用度穿着打扮,都是顶好的,还拥有一手好厨艺。
  根本不用装可怜,只要一个眼神,那些男知青就抢着献殷勤。
  相反那个林晚,和上辈子的穷酸可怜样,可完全不同,难道她也重生了?
  老天爷真是不公平,那种人也能让她重生,不过不着急,等她按死了王念薇,再去收拾她也不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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