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居然让这种人参加宴会!王总,你把我们这些人当什么了??” “王总,这个事情你该怎么解释?” “姓王的,看来你是完全不把我们这些人放在眼里啊!什么人都敢带到这里来!够可以的啊!” “不是!不是的,我不是!你跟唐朵朵是一伙的,你们故意冤枉我!”萧潇最想忘掉的记忆就是夜总会里的那段日子。 对于她来讲,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暗无天日!” 可是陆成文这个嘴毒怪怎么可能轻易放过她捏! “得了吧!是不是非要我把你上过班的那家夜总会的名字给...” 萧潇就怕让人知道她曾经做过陪酒女,刚刚还趴在地上,哧溜~~~ 异常敏捷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还想去捂陆成文的嘴巴!生怕他继续说些不该说的话! 陆成文身手虽然比不上陆少川,但是怎么也不可能躲不开一个女人吧! 他快速闪身,嘴里还大喊“诶诶诶!你别碰我啊!我这人有洁癖,你这么脏,离我远点!妈的,你这么脏不会有病吧!靠!死胖子,你带这种女人来,是想害死大家吧!” 哗~~~~ 有病!什么病!除了脏病还能有什么病!!! 所有人连连后退,恨不能推他个八丈远! 王总和萧潇身边立马空出一大片! 王总:...... 刚刚就不知道怎么解释好了!现在就更加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王总,你很好!胆子够大的,我记住你了。”说这话的可是港岛数一数二的富豪。 也是出了名的狠又出了名的会玩! 他这人吧,对女人非常大方出手也够阔绰!单凡只要是他看上的,就没有拉拿不下的,即便暂时拿不下,在他的金钱攻势下也是迟早的事儿!但是吧!他也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他只玩干净的,这种出来卖的他是绝对不碰的!也特别的厌恶这种女人! 说白了,他惜命怕得病。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刘先生,不是...她没...没病!真的!他真的没病。” 刘先生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人,跟他逼逼赖赖个屁啊!一脚踹了过去,“敢把这种女人弄到我们面前来,你他妈的是活的不耐烦了吧!” 今天来参加宴会的人要是划分个排行榜的话,王总只怕连也就勉强够上个榜尾! 即便是黑道,他们那个狗屁社团也是完全不够看! 他敢跟这些大佬叫板吗? 除了跟这个道歉,跟那个赔不是,点头哈腰的恨不能给大家磕一个! 要不是他还要点脸话,只怕这会真的要给跪了。 王总最后是被人从宴会上赶出来的。 啪!! “臭娘们!老子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今天因为你!老子丢了这么大的,还把港岛上流圈子里的人几乎得罪光了。你他娘的老子今天打死你!” “王总,王总!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别打,别打了!” “别打?老子今天要弄死你!” “不要...不要...王总,我...我对你还有用,你放过我一次,你不是还想把病治好,传宗接代吗??我...我有办法帮你把姓唐的那个贱人骗出来!求求你,放过我这一次吧!我求求你了!”求生的本能让萧潇拼了命的给王总磕头,地上斑驳的血迹就能看出磕头的力度有多大,她对自己有多狠! 王总冲着她一脚踹了过去,人就那样飞了出去,撞到墙上又回弹到地上。萧潇就那样趴在地上跟条死狗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被踹断了骨头,稍稍那么一动就疼的不得了。 可是,现在是她唯一的机会了,再疼也得忍着。 手肘撑着地板,一步一步的向前爬行,直到足够触碰到王总,她才颤抖着手拉住王总的裤脚。 “王总,求...求你!求求你了!再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这次一定能把她给骗出来。 她是认识我的,今天在洗手间她都把我原来的名字叫出来了。 说明...说明她还是记得我的!只要...只要我诚心的跟她认错,再好好求求她。她那个人一惯心善,而且原来我们的关系可是非常好的。只要我去求,她肯定会出来跟我见面的。到时候,你再趁机把人给绑了,再把她给关起来。这样...这样你的病就不用担心了! 王总,你相信我,她再华国是有名的大夫,治好了很多别人都治不好的病。真的的,你再相信我一次,我保证这次一定能成功!王总,我求求你了!” 王总嫌恶的把脚抽了回来,又一脚踢开她! 想到自己的病,又想起林叔之前汇报回来的内容,对于萧潇的话也就抱了点希望。 要不是他们把人护的实在是太厉害了,哪里用的上这个贱货! 但是,这次要是还是不成功的话,他也不建议见点血! 在他的地头上,要是还不能抓到人,那他这些年就真的白混了! “行了!赶紧给我滚,老子看见你就火大!” 萧潇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总算是捡回一条命了! 但是,王总身边她是没法再继续待下去了! 刚刚她说谎了!当她还是高依的时候跟唐朵朵就是不死不休的仇敌! 她怎么可能会看在自己的面子就出来!她巴不得自己死! 而且现在王总对自己下手越来越狠了,那真是恨不得弄死她!与其在这里坐以待毙,还不如拿笔钱赶快跑路。 而且,内地现在也能做生意了。自己好歹有个港岛人的身份,再加上她也整容了,想必没几个人像死贱人一样那么变态,一眼就认出自己来。 而且,就算认出来又怎么样,只要自己打死不认,说有能怎么她就算过去的高依!! 所有!她现在的唯一的出路就是拿钱跑路! 拿定主义的萧潇捂着被踢断的肋骨,一瘸一拐的回了房间。 把这些连坑蒙拐骗回来的金银首饰全都收拾好,接下来就算想办法偷溜进书房,把保险箱里所有的值钱的东西全给搜刮一空! 让这个生不出儿子的死废物去死吧! 男人没一个靠谱的,老娘再也不伺候了!老娘以后要独自美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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