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其实历朝历代都有,并不稀奇。 虽然严打已经打掉了一批人,可是不管什么时候,什么年代都不缺那种不愿踏踏实实干活,只想走捷径的人。 你说,你想走捷径,这个别人无话可说。可是走捷径走到违法犯罪这个可就行了。 唐朵朵有信心,不需要很久,她们的这个安保公司的安保员一定会变得非常抢手! 所以,唐朵朵觉得成立一家安保公司非常有必要,而且她相信只要这家公司能够办起来,将来说不准能成为一个下金鸡蛋的大母鸡。m.biqubao.com 虽然那些个需要人保护的都是有钱人呢!没钱的人请不请的起先不提,就说有没有必要这点大家就心里有数了吧。 陆少川是个聪明人,还是个学经济的聪明,更是已经涉及商场的聪明人。 所以,唐朵朵的这个提议一出来,他就明白其中的利益有多大! 而且,他比唐朵朵想的要更多! 像他们这些做生意的,要是能跟军队挂上钩的话,以后还有谁敢动他们呢? 他不能一直依靠叶家给他撑腰,人家能给你撑腰一次,两次,不能一辈子给你撑腰。 打铁还需自身硬! 只有自己腰杆子硬了,才不惧怕任何挑战! 所以,这个安保公司要开,且必须要开!赚钱是一方面的,哪怕不赚钱,他也要开! 能帮国家,帮军队解决一部分退伍军人的问题,这可是功一件啊! 即便将来有人跟着他们学,可他这个首功却是占定了的。 “这事就按照你说的办!咱们开一个安保公司!” 唐朵朵知道陆少川宠自己,可这不是其他的事情,是开一家新公司耶! 他也不多想想,就这样轻而易举的答应了? “老公,咱们这是开公司,不是开一家小店,你要不要仔细想想??” 陆少川都要被她给逗笑了、 “不用,就按照你的意思来!公司注册什么的就让成武成文去办,人员配置我去找大哥还有三哥。相信他们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非常高兴。而且,一定会非常积极的帮咱们找人的!” 行叭!你这么积极,那就...你能者多劳吧! 陆少川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的性子。 当天就把事情安排给陆成武,陆成文。兄弟两个不知道有多高兴。 现在他们每天也忙,可忙来忙去还是不如忙自己感兴趣的事业来的好。 也不是他们现在有什么其他的想法,只要能跟着川哥做事,他们就高兴。 只不过,论做生意他们比不过陈和,现在川哥的生意基本上都交给他在管。 论人脉他们比不过叶向臻,人家可是土生土长的京市人,爹还那么牛逼的人物,人家认识的都是大人物,他们可比不过! 所以,兄弟两个其实一直觉得他们挺没用的。 要不是想跟在川哥身边,他们觉得自己这么没出息的人就应该回去种地! 可现在,川哥把安保公司交给他们负责,别的不说,这事他们觉得自己应该能干好! 两人史无前例的干劲满满! 而陆少川第二天果真去见了叶向安。 跟他简单的说了自己的来意后,就跟他猜的一样,叶向安非常支持! 当场就一个电话接一个电话的拨了出去。 “老五啊!你真是给哥哥帮了大忙了啊! 你不知道,每年有多少退伍回去的。国家根本没办法全部安排到位。 可这些人,全是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咱们不能不敢啊! 可是,想管又...哎! 现在,你的这个提议非常好!你放心,这事交给大哥了!大哥一定给你办好咯!” 陆少川要的就是这句话! 同时他心里想着:大哥可真好忽悠!亏的是他,换做别人还不把大哥给忽悠瘸了? 难得有点良心的小陆同志,在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啊掏的,其实是借着公文包做遮掩好从空间拿东西出来。 这个包还是唐朵朵在港岛给他买的。 其目的向来不用说,大家都明白的。 选了半天,总算是选了一块他从苏老大那边带回来的名表,以及一条香烟以及一瓶伏尔加。 手表什么的叶向安没多大感觉,只要表能走字,能看时间对他来讲都一样。 可烟酒就不同啊! 他这个人没别的嗜好,就是爱抽点烟,平时没事的时候喝两口酒! 看看,这才是亲弟弟! 比家里那个整天没事就气老爷子,气他的混小子不知道要好多倍啊! 抱着稀罕了老半天的叶大哥,一脸姨母笑的送走了满头问号的小陆同志。 陆少川是不抽烟的,至于酒嘛,打从知道唐朵朵那个一杯倒的酒量以及不敢言说的酒品后,即便上他也不怎么喝了! 怕的就是,小姑娘看他喝酒嘴馋! 所以实在不懂叶大哥在激动个什么劲? 不就是香烟,不就是酒吗?他空间里还有好多好多好多... 唐朵朵最近一直宅家里,哪也没去。 一是想陪陪孩子们,现在不趁着他们年纪小多陪陪,等到人家年纪大了,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你就是想陪都没机会了。 二嘛则是为了大宝的身体!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理,大宝的身体已经比以前好多了,可跟正常人比起来还是差了一大截。 要想恢复到正常人的水平,确实需要不少好东西调理。 在这一点上,唐朵朵确实没有骗她爸妈。 换做普通家庭,有个这样身带弱症的孩子,能不能养大其实都是个问题。可是,唐朵朵缺这些东西吗? 不说她那个药田了,就是她空间copy的青山大队后的那座大山里面就有不少好药材。 所以,谁缺药材,她都不可能缺药材的。 这会不正一个人躲在药房里熬制药丸。 小孩子都怕苦,不喜欢喝药。唐朵朵只能给他做成药丸,尽量让大宝不那么的排斥。 “朵朵啊!你爸来电话了,快去接电话!”吴婆子接过她手中的长杆木勺。 熬制药膏一不小心就容易糊掉,所以要不停的搅动。 这个活不累,就是有点磨人。 吴婆子也常常给她打下手,所以非常交给她没什么不放心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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