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朵朵说的每一个字,在场的人都能听明白,可为什么连在一起,就不太懂是个什么意思了? 什么是打折,什么买二送一,什么第二件半价,第三件免单? 又是打折,又是送,又是免单的,还...还能赚到钱吗? 恐怕除了陆少川大家都有相同的疑问吧! 其实就是陆少川当初第一次听到自己说的这些营销手段的时候,也是疑问不少。 不过他是学经济的,还是很敏锐的察觉到了其中的猫腻。 唐朵朵笑着说“大家不要听着又是打折,又是送的就觉得不会有钱赚。就好比今天的抽奖,咱们以金砖为噱头,是不是吸引了很多顾客进店,同时咱们的营业额是不是大大超过了当初的预想? 同样的,以这种打折促销的方式吸引客户,同样也会有相同的效果的!” 叶向臻也算是见过世面的了! 很快就理解了唐朵朵的意思。 他双眼绽放出耀眼的光芒,恨不得现在就把之后的营销手段给定下来。 “弟妹,那你刚刚说的那些,咱们用哪一种?” 唐朵朵摇摇头,“都不用!咱们买一送一!” “买一送一?” “对!买一送一虽然看起来跟打5折好像是一样的,但是却能提高至少40%的销量。薄利多销,量上去了,其实赚的会更多!” 对哦! 这样的话销量肯定会比以前多!说不准能直接翻倍也不一定!! “这个主意好,就按这个主意来!” “四哥,一家商场要是想能够长久的做下去,而不是淹没在时代的洪流中,要靠的是你们自己! 你要学着自己想办法,拿主意!也要学着让下面的人为你办事。 比如说这些点子,我能想出来,那么其他说不准也能想出来呢?又或者他们有别的更棒的主意也说不定呢? 你当老板的人,肯定不可能大事小事一把抓,你要学会放权的同时牢牢把住几个关键的地方。 另外,你可以特别设立一个部门,专门负责宣传和做活动企划!他们负责想点子,你负责最后的拍板,这样不比你一个抓破头要好吗?” “四哥,你看我的公司、工厂,即便我不去,也能完全正常运行,不会因为我一个人而耽误了进度。所以,你要放权!但是放权并不是完全不管事,这个度怎么把握你要好好斟酌才是。” 叶向臻现在还处在一个凡事亲力亲为的程度,当然这也是他第一次创业尤其还是自己想干的事,所以表现的比较积极! 积极是好事,可长此以往下去自己累不说,下面的人也得不到发挥,长此以往并不是一个好事。 一个企业的发展并不单单只依靠一个人就能成事的,是要大家一起努力,众志成城才能有所成就的。 听了陆少川和唐朵朵的话,叶向臻也算的是醍醐灌顶了! 没错这段日子他确实不论干什么都冲在第一个,这样确实不太好! 请人回来干嘛的?就是帮自己处理问题,解决麻烦的! “老五,弟妹,我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同样的,受到启发的还有叶家几个孙辈的。 虽然生意上的事他们不懂,但是五叔和五婶的话他们听明白了。 要学着让每个人发挥自己的优势为自己所用! 不单单只是适用于生意场上,即便在其他的工作岗位其实也是一样的。 叶老爷子看着一个个沉思的面孔,心里满意的不得了。 他们家这些孩子,尤其是小一辈的,从出生起一个个的就没吃过亏遭过罪。 生活惬意,家庭幸福,难免就容易满足于现状。 可满足于现状的人哪里会多思多想,有着长远的目标而为之奋斗呢? 还是生活过的太安逸了啊! 也不枉费他舔着一张老脸让少川教导他们,云飞教出来的徒弟,真是不错啊! 怎么就不是他儿子呢? 这要是他儿子,那他们叶家至少还能在辉煌几代人!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干儿子也是儿子! 哈哈哈...哈哈哈.... 叶向臻的商场开业,知道的人不少,也有不少人来捧场。 当然,这个里面要说最关心他们的应该算是华正清,华正明两兄弟了。 他们早早的就来了,一直坐在车里没下来。 所以从商场开业剪彩,一直到大门口的闹剧,他们全都看了个一清二楚。 “大哥,当初咱们真没看错,这绝对是门赚钱的好路子!尤其,咱们还能把钱转一圈,只可惜啊。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人家不屑跟咱们玩。”m.biqubao.com 不用华正明说,华正清也知道!甚至他早早的就预感到了。 要不然,他也不会安排人来闹事了! “刚刚那个女的,让下面的人收好尾!别让人查出来跟咱们有关系,明白吗? 那个姓陆的不是个好打交道的,手段心机都不缺! 这样的人,既然拉拢不了,也不用刻意得罪,保持相安无事就可以了。” “那大哥你今天为什么还要安排人......” 华正清斜倪了他一眼“你是想说为什么今天还要派人过来闹事?我针对的是叶向臻而非叶家或是姓陆的。 他叶向臻既然不给我面子,我为何不能找他麻烦? 再说了,咱们家和叶家这些人虽然面上看起来关系融洽,可事实上怎么回事,你以为别人都不知道吗? 既然以前能别苗头,这个时候就更加不能不做点小动作了!不然都以为老头子身体跨了,华莹莹也不行了,是个人都以为咱们家才要跟着倒台? 你要知道,我今天只安排了这么一出,已经是非常手下留情了,不然...今天就不会只是这样而已了。” 华正清还是很清楚大哥的为人的。 确实,今天这出还真不算什么,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想来叶家也不会放在心上的。 而且,叶向臻要是连这点小事都解决不了的话,那他也不用干了,直接回家啃老头算了。 “走吧!咱们也去恭喜恭喜叶向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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