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弟这个人就是口直心快,我这就让他给你道歉。二弟,快过来跟小唐医生好好道个歉。” “道歉就不用了,我们当医生的从不怕人质疑。可我这个人心眼小,不愿承受这些莫名其妙的质疑。接受,咱们就接着治,不接受,你们就另请高明。” “接受,接受!小唐医生,我父亲一直等着您呢!里面请!” 唐朵朵不想跟这喜欢玩红白脸的一家人多废话。 径直往病房走去。 多的一句废话也不说,抬手就开始诊脉。 其实也不过是以诊脉的借口,用异能查探他脑部血管病变有没有恶化。 还好,还好! 经过昨天的治疗后,没有恶化的迹象,还有所好转了。 拿出针包便开始针灸。 华家其他人也不是第一次见这样的场景了,倒也不会显得大惊小怪的。 可华家老大老二,就不一样了。 他们是第一次见到老父亲被扎成刺猬的样子,嘴角一个劲的狂抽。 想开口制止,又不知道自己能制止些什么。 难道就因为老头子被扎成这样就不让小唐医生治病了吗? 这样肯定是不行的,现在敢治父亲,能治的也就这一个医生了。 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家老头子嘴歪眼斜,半身不遂吧? 算了,两眼一闭,不看了! 眼不见心不烦,一切看命吧! 有了上次的治疗经验,这次唐朵朵得心应手了很多。 她的目的是保证华老爷子清醒的看到他们家倒霉,可不是让他有精力四处蹦跶。 所以这个病好是肯定要好的,但绝对不能快。 所以今天消除了一块堵塞的地方后,她便不再继续了。 装模作样撵针,直到拖的跟昨天所花的时间差不多,她才装出很疲惫,很辛苦的样子收针。 华老大赶紧走上前询问病情,看来现在华家掌事的是他了! 这样的话愈发要好好查查这兄弟两个了。 就华家这种势利的人家,要是他们兄弟两个真的跟表现出来的一样,这些人怎么可能老老实实站在他们身后一句话都不敢说?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都是有一定道理的。华老爷子的病情目前我已经完全控制住了,想要彻底好起来,还需要一段时间的治疗,不过问题应该不大,你们要有耐心。” “好好好!有你这句话我们就放心了!”华老大长舒一口气,直到这个时候总算是想起了他那个还躺在床上的妹妹。 “我妹妹她...” “说实话,她的病情要比华老严重多了。以目前的医疗水平能让他醒过来已经是相当不容易了。至于将来,我就真的无能为力了! 她因为大脑受到损伤,现在展现出来的后遗症包括肢体不协调,记忆力减退。以后还会不会有其他的症状,不好说。 我只能告诉你们,我不会放弃她,会想办法尽量医治,但是我劝你们,最好是别抱太大的期望。” 华老大沉默了... 按照父亲的安排,华莹莹会是华家接下来明面上的接班人,可是她现在这个样子,还接个屁的班啊! 原来以为她能担起这份责任,结果呢? 因为一个男人,就把自己搞成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她....她怎么对得起家族这些年在她身上花费的精力? 又致老头子的信任与栽培于何地啊! 又让他们接下的事情怎么进行!!!! 心里骂骂咧咧,脸上还是斯文有礼的样子。 一句不提华莹莹的病情了,转头对陆少川说道“听说陆先生生意做的极大,我们兄弟俩早就有想从商的打算。 不知道陆先生能不能给我们兄弟俩一个机会上门讨教一番?” 陆少川眉梢微挑。 哟嚯,这是又把主意打到他头上了啊! “行啊,那就明天吧,恭候二位华先生大驾!” 想来就来来吧!在黑市和生意场上折腾了这久,他已经不是那个初出茅庐的被人坑的差点连裤子都被骗走的毛头小子了。 倒是要看看,他们到底是打的什么主意,耍的个什么花招。 他接着就是了。 第二天,华家两兄弟依约来到陆少川的公司。 既然是谈生意场上的事,那就还是在公司见比较好。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不想让华家人再去他们家了。这一家子都是脑子有大病的,别两句话说不好,又开始威胁人。 吓着孩子也就算了,反正是臭小子,多多磨砺磨砺也没啥。 他就怕吓着他宝贝媳妇,要是让朵朵跟着担心,那这两个家伙真的可以去死一死了。 “陆先生果然年轻有为啊,生意做的有声有色的,我们这些个土包子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生意是这样做的啊。” “华先生客气了,我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其实我也是走了不少弯路的,不过是看着热闹而已。 真要说起赚钱,我还差的远的很啊!” “陆先生太谦虚了!其实我们今天来之前也曾经了解了一下陆先生的过往。 陆先生借由黑市集聚资金,来了京市后开服装厂,现在又从事房产生意。听说接下来还有商场即将开业和那个叫什么...卡拉OK的是吧? 说实在的,我们兄弟很钦佩陆先生的眼光啊!尤其是那个商场和卡拉OK,特别有兴趣。就是不知道陆先生这儿能不能让我们也参一份,带上咱们一块发财?当然了,该出的资金我们肯定也不含糊。” 陆少川脸上的笑容不变,嘴上说出的话却不客气“这个恐怕要让二位失望了。 这个商场,是我跟四哥,就是叶家老四叶向臻合伙的。而卡拉OK是跟我多年的兄弟一起合伙弄的。所以......” 叶老四?叶家人? 那这...恐怕不容易弄过来了! 但是那个卡拉OK只是陆少川的同村,说白了就是跟他混饭的。 与其选这样一个对他一点帮助都没有跟着他陆少川混饭吃的人,还不如跟他们华家合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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