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臻虽然是叶家最小的,还是最得宠的那个。 可是,讲真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跟他说看好他,信任他的能力。 原来他一直都是大家口中不务正业的存在。 不说别的了,就冲着老四这份信任,他无论如何都要把这事给他办好,办漂亮了! “老五!你放心,哥哥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四哥,我也相信你绝对不会让我失望的!” 很好!成功忽悠一个帮他干活了! 转头,他有看向懵懵懂懂的陆成文“成文啊!你也是一样!这次来港岛,你也仔细看看,有没有什么想做的。咱们自己不会想,总会学吧! 哪怕照办别人的成功经验总可以吧!只要你能说出一个来,哥也给你投资!你是我带出来的,我对你的期望还是很大的!还是那句话,我希望咱们兄弟几个都能事业有成!明白吗?” 这话说的,陆成文的泪花都要飚出来了。 “川哥!你是我亲哥!我好好看,好好学!绝对不让你失望!” “嗯,很好!真不愧是我弟。” 太好了!又忽悠成功一个! 哎!他容易吗!每天那么多事等着他干,他就是有八双手也干不过来啊! 现在这样多好! 把事情分出去,都给老子干活去! 这样,他就能提早实现退休,带着媳妇满世界旅游去了! 哈哈哈哈!他可真是个天才啊! 看了一场忽悠大戏的唐朵朵,不禁耳根有点泛红。 也不知道说这两个家伙太单纯好忽悠啊!还是说她家老公是在心眼太多! 算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她还是不掺和他们兄弟之间的事情吧! 既然说了是来买行头的,她还是认真选衣服吧! 唐朵朵给陆少川选了一套剪裁特别合身的西服。 现在港岛还是流行那种以宽肩、大垫肩为主的西装。不过可能唐朵朵受后世眼光的影响,他更加喜欢剪裁特地,能够凸显身材的那种西服。 尤其陆少川这身材...啧啧啧! 宽肩,窄臀,大长腿!简直就是脱衣有肉,穿衣显瘦的代表哇! 这么好的身材,掩藏在宽松的西服下,不是白瞎了吗? 至于叶向臻和陆成文,他们也给自己选好了! 原本,他们也是跟随潮流选的以宽松的西服,里面配上一件花里胡哨的衬衣。 这正是符合当下流行审美的服饰,其实说实话,穿起来还挺好看的。 可是当他们看到从试衣间走出来的陆少川时,顿时有一种被比化掉的感觉! 他们怎么那么像大佬身边的小弟呢? 陆成文就算了,他本来就是脑残小弟。 可是他!叶向臻!是哥哥!他才是哥哥,好不好! 没弟弟帅也就算了!身材也不如弟弟好!现在气场都不如了!怎么想,怎么觉得自己可怜! 呜呜呜~~~~没天理了! 不行!他也要穿成那样!那种一看就是精英范儿的样子,走出去多拉风啊! “弟妹,你给我也选一身呗!不要求跟少川一样好看,只要让我看起来成熟稳重有本事就行了。” 看起来成熟稳重我懂!可是看起有本事是什么鬼?有没有本事是靠衣服看出来的吗? 不过,四哥难得开口,她还是答应了,走到一边给他选了一套。 别说,这一上身啊,还真就不一样了! 确实看起来成熟稳重,嗯~~~有本事多了。 “嫂子!你偏心!你帮叶四哥选了,不帮我选!” 好嘛!她就知道!不管到了哪里都少不了陆成文这个显眼包! 其实,他眼光还是挺不错的,就他自个选的那套衣服真的挺衬他的。 “成文,我觉得你这衣服就挺适合你的,穿的特别好看。不过,既然你要我帮你选,我觉得你可以试试这个!应该也挺适合你的。” 唐朵朵手上拿的是一套黑色的皮夹克,也是这个时候特别流行的那种机车服。 陆成文平时吊儿郎当的,看起痞坏痞坏的,想起穿起来一定特别适合他。 别说,衣服一上身,感觉就不一样了! “谢谢嫂子!嫂子眼光就是好!我特别喜欢!” 至于唐朵朵自己,她选了一套露肩一字领的紧身大红裙。 说实话,她其实是想选,那种现在特别时髦挂脖露背的。可是在她拿起来的那一瞬间,陆少川瞪大的双眼告诉她,还是算了吧! 好嘛!还是算了吧! 估计这件衣服即便是买了,以后能穿的场合应该也只有空间里! 为了自己的老腰,嗯~~~ 绝对不买! 几个人又分别选了不少衣服,难得来一趟,肯定是要多买一点的。 到了结账的时候,唐朵朵不知道的是,陆少川暗搓搓的让售货小姐把刚刚那套挂脖露背的也给包了起来。 嘿嘿~~~ 今天晚上就让媳妇穿给他看!想想都让人激动啊! 到了跟老太监干儿子约见的那天。 陆少川一身从里黑到外的西装,唐朵朵则是米色的西装外套+衬衫的搭配。 端的是男的稳重大气,女的时尚干练。 叶向臻和陆成文这次就不带他们去了,既然身份是假的,为了不暴露,两人最好还是不露面的好。 同样还是吴沛开车来接他们。 只是这次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陆少川和唐朵朵。 嘿~~他这老板和老板娘真是男的帅女的靓啊! 不过在接受到陆少川的眼神后,他瞬间收回打量的眼神,严肃而认真的说道“老板,我已经仔仔细细的查过今天您要约见的人了。 他名叫李荫,是义安其中一个堂口老大李辛的干儿子。义安这帮人也是所有帮派中吃相最难看的。他们可以说是无恶不作,且一点道义都不讲的。 李辛这个人更是阴险毒辣,特别记仇。我不知道老板怎么会从他手上买公司,但是今天他干儿子约您见面,一切还是小心为上。 要是可以的话,我建议老板娘最好还是不要进去。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帮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免得老板娘受委屈。” 陆少川显然也想到了,不过他也知道,媳妇是肯定不会同意的。 “没事,吴沛谢谢你的关心。不过...我身手还不错,我想应该没人能伤害的了我。” 看吧,看吧!他就知道,媳妇绝对不会答应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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