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律所是陆少川从酒店服务员口中打听来的。 据说他虽是个只认钱不认人的主,但做起事来也有自己的一套章法。比如说嘴严,再比如说不左右逢源。 至于能力嘛,目前为止陆少川没看出来。 其实像这样的人他是不喜欢的,也是不愿意打交道的。 可能还是他从小生活的环境有关,对于资本主义市场下而造就的人生观,价值观,他有点不太适应。 可是,唐朵朵知道,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你不可能要求每个人义薄云天,你也不可能对每个人都掏心掏肺。 有时候我出的起价,你干的了事,双方互惠互利就是一件挺好的事情。 她笑着接过话题“不知道,你这位朋友具体是做什么的呢? 你也看到了,我们确实是对这方面的生意挺感兴趣的,要不然也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下这家公司了。但是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所以对于合伙人还是有一定要求的。” “那是自然,陆先生,陆太太要是信的过在下的话,我可以帮你们牵个线,至于后续的发展我不干涉,您二位觉得如何?” “吴律师,不知道你这么热心的促成这件事,是为什么呢?这个对你又有些什么好处?我这个人做事喜欢干干脆脆,明明白白的。不爱打哑谜,咱们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的好。” 额~~~他们内地来的人,说话都这么直接的吗?这是想表现一下,迂回一下都不给机会啊! 直到这个时候,吴律师才有了那么一点点的不好意思“是这样的。咳咳...我想着您二位既然不是港岛本地人,又在这边开了公司,肯定也是需要一位代理人的。我想毛遂自荐,我觉得我完全有能力胜任这个职位。” 原来是这样啊!有所求就好!就怕无事献殷勤。 既然这样的话...... “那就麻烦吴律师帮我们代为引荐一下吧!” 回去后,两人不可避免谈到了这位吴律师。 按照陆少川的意思,对于这样的人,他有所保留。觉得为人太功利也太市侩,不是可相交的人。 唐朵朵听到他的话,顿时笑出了声。 “老公,我们是来做生意的,又不是来交朋友的,他能不能相交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能不能帮咱们把这里的一摊子事办好,不给咱们惹事的同时还不背叛咱们。 我应该跟你说过吧,在后世上司与下属之间不见得就是朋友关系。一个公司里,一个好的老板,你要能够容纳和使用各种人才的同时你还要学会有效放权,毕竟你只有一双手,能干的事儿也是有限的。m.biqubao.com 我的意思是在放权后需要制定一个具体目标。比如说在多久时间内完成一个什么样的项目,让他清楚的知道我们所要的一个基本的行动方向。放权也不是单单把事丢给别人,还要让他明白我们期盼他能做到些什么,他又能从中收获些什么,还有就是奖惩要分明。 当然,放权以后不不是说我们就可以不闻不问了,等着他把成果捧上来!也要适时的关心公司的动态,了解事情走向,以及每阶段的成果。 咱们的用人标准就是基层看才能、中层看德行、高层看胸怀,至于如何留住人心,那就是对基层靠待遇留人、对中层靠情感留人、对高层就是事业留人了。 至于这位吴律师,咱们可以先看看,假如他真是个人才,能帮咱们撑起这边的事儿,就是给他分点股份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相较于唐朵朵这种受后世xili洗礼过的用人方法,陆少川表示他还需要消化消化。 媳妇的意思他都明白。就是原来一向都是自己带几个兄单打独斗的,冷不丁的给他弄的这么高大上! 嗯!他觉得...也许...他行的吧! 不管行不行的,反正晚上吴律师来接他们了。 不过唐朵朵没去,这个时候的港岛人谈生意还是乐意往那些个地方去。 唐朵朵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跟着去,确实有点不太方便。 放陆少川去嘛,她是一百个放心的。至于其他人,她就管不着了。 吴律师开着车载着他们到了港岛有名的夜总会。 要不说这里是消金窟呢?只要你敢想,人家能满足你所有的愿望。 就叶向臻和陆成文这种根正苗红可又没见过世面的纯情大男孩就有点不够看了。 那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看好了! 哎呀!那腿,那腰,那大泼,啧啧啧......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日下啊! 叶向臻和陆成文揣着激动的心,握着颤抖的手,忐忐忑忑的走进包间。 我靠! 这这这...... 这他娘的是资本主义想要腐蚀他们这颗红色的心啊! “你们两个能不给我丢人嘛?能不能管好自己?心跳声大的我都听见了。” 真是要有多丢人,就有多丢人! 看看他,激动吗?颤抖吗?忐忑吗? 狗屁!在他眼里这些人连他媳妇的头发丝都比不上!好吗! 叶向臻欲言又止了半天,最后还是憋不住说了句“老五,你就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你有个好媳妇,你当然不觉得有什么了?你想想四哥,这么大把年纪了,连女人手都没拉过,是不是觉得我亏大了?” “就是就是!川哥,你就站着说话不腰疼!” 陆少川扶额! “我们今天是来谈生意的。这样,等会把事情谈好了,我先走,你们想干嘛别跟我说,我不管,这样总行了吧?” “不行!我们要跟你一块回去。虽然我们有那个贼心,但是......” “但是没那个贼胆!” 很好!你们对自己的定位还挺准确的! 那刚刚逼逼赖赖半天是想干嘛? 我也是想不开!带谁来不好,为什么要带这两货? 是大昌不够稳重吗?还是程和不够能干?或者是成武不够机灵?实在不行就是李晟永也是好的啊! 至少他们不会跟这两货似的,正话反话全然他们给说了,搞得不做人的那个人是自己一样!气死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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