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的友谊商店还是挺大的,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外宾及其亲友,也就是说,普通人当时都是没有办法进入。 当然,如果你有外汇卷的话,也是可以进去的。 他们空间里别的不多,票卷还是不少的。平时对他们没啥用处的外汇卷,这个时候总算是能发挥用处了。 友谊商店的服务员跟供销社的售货员比起来服务台简直就是一个天一个地。大有后世服务行业的架势,态度别提有多好。 两人一走进去就有人亲切的上前询问他们想买些什么。 “我们想看看衣服,还有布料。”唐朵朵说话的同时也不忘四处打量。 整体布局其实跟供销社区别不大,只不过卖的东西明显比供销社要更精美,更上档次。 服务员见唐朵朵和陆少川俩人虽然穿的不咋地,但是言谈举止不俗,而且从他们眼中没惊艳的神情。 想必也是见过世面的,也没过多的介绍,带领他们来到卖成衣的柜台。 柜台里各式各样的布拉吉琳琅满目。 不过,放在唐朵朵眼里就有点不够看了。不过在这个时代来说算的上是新潮的了。 “媳妇,你看这个怎么样?我觉得挺适合你的” 陆少川指的是一件天蓝色小碎花的布拉吉,v领配白色小翻领,泡泡袖,腰间配白色系蝴蝶结腰带,看起来很清新干净的感觉。 看起来陆少川的眼光有进步哦! 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上红下绿的大直男了! “挺好看的,就买这个吧!”唐朵朵也挺喜欢这件衣服的,清新脱俗,不错! 殊不知,收到他表扬的陆少川,仿佛打开了任督二脉一般! 瞬间进入了购物狂模式。 从头到尾就听他一个人在说“媳妇,这个怎么样?好看吗?我觉得挺不错的,你穿肯定好看!” “这个,这个也要!” “还有这个,也好看,配的上你,也要了” “还有这件,也包起来吧!” 在场的人就没有一个不关注他们这边的!尤其这两人看起还那么“平凡”。 不是!这男的是不是眼睛有问题啊! 就他媳妇那样好意思说好看? 就站她面前的那个服务员都比他媳妇漂亮的多! 唐朵朵见他大有一副把整家店搬空的架势,拉着他就往其他的柜台走! 赶快吧!再不走,怕是真的要被他给买空了! “老公,你低调点!你是一点都不害怕人家怀疑你是干嘛的是吧?省点心吧!走,咱们去其他柜台转转。 你出差一趟,总要给孩子还有娘带点东西吧?还有爹,大哥二哥他们,也要寄点东西吧!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不用再买了。” 陆少川其实还有点意犹未尽的,可是媳妇不同意,他也只能跟着媳妇转战其他柜台了。 走着走着,唐朵朵就走不动道了! 她看到了一块进口的男表,金属带的。跟现在市面上的国产牛皮手表完全不同。 倒不是说皮带的不好,而是皮带的更显斯文,跟陆少川的硬汉气质其实还是有点不相配的。 可是金属表带就不同了,完全可以彰显硬汉魅力! 她觉得这个表就是为了陆少川量身打造的,特别大气。即便是她这种看多了好东西的人,都觉得漂亮!复古中带着刚毅,实在是太配他了! 买它!在贵都要买! “你好!这个手表多少钱?” “这块820,不要票。” 唐朵朵瞪大眼睛,还真挺贵的哈! 这个年代,算的上是天价了吧? 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二十-三十块左右的样子,按照最高三十来算。一年到头不吃不喝也就三百六十块钱。要是想买这表,要两年多的工资! 啧啧啧~~~ 可不是天价是什么? 不过,这表还真好看,还是进口的。 这个时候时候,进口手表品牌虽然不如后世多,但也包括了一些世界知名的品牌,例如瑞士的欧米茄、天梭、新宝石等品牌。此外,日本的西铁城、芝柏等品牌也逐渐进入华国市场。 虽然贵,可是放到将来也是挺大的升值空间的。 虽然不能跟那些古董比,可是买个自家男人的,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升不升值都是其次,只要老公戴着好,就算它物有所值了! 买了! “同志,麻烦你帮我包起来吧!谢谢!” 服务员高兴的连连点头。 她就知道,这两人的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果然!她就是有眼光! 今天她赚大发了! 真是太难得见到这么大气的顾客了,要是每天都有的话,她真是要幸福死了!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事,她也就是想想罢了。 笑容的灿烂的包好手表,唐朵朵掏钱递过去后,接过手表。 打开手表的盒子,拿出手表,戴到陆少川手腕上。 嘿嘿~~~ 真跟她想的一样,戴起来真好看! “媳妇,你真好!”陆少川这会早就感动的不行了。 倒不是因为手表贵,而是他媳妇的心意。 这么贵的手表眼都不眨的就给他买!这是什么?这是爱啊! 可是他也不想想,就他们两个现在手上的钱,买个几百块的手表还不是小菜一碟?!! 唐朵朵还挺不好意思的。 大庭广众下的,这人眼神太过热烈了。看的她脸颊红扑扑的。biqubao.com “咱们再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媳妇,等一下”拉住转身就想走的唐朵朵,陆少川转过身笑着对服务员说道“麻烦把这块女表也给我包起来,谢谢。” “这个?这个你们也要买吗?” 陆少川笑着点点头“给我媳妇买!” 好吧!服务员麻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有钱了,绝对是大户人家出生!家里绝对很有背景! 要不然谁敢这样买东西啊! 小心翼翼的把手表递给陆少川并收了钱后,服务态度也更加殷勤,语气也更加亲切。 最后两人给圆圆满满一人买了两套衣服,又给吴婆子买了鞋和布料,给陆明山买了套中山装以及皮鞋。 至于大哥二哥,一人一双鞋。大嫂二嫂以及还没进门的三嫂一人一条丝巾。家里的几个孩子一人一个铁皮青蛙,小珍和小玲姐妹两人又多加了一对发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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