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挺会哄人的嘛,怎么每次只要跟娘说话就噎死个人。” 不说这个他还不气,说起来他就真的很生气了“那是我想噎她吗?明明是娘每次都故意气我,还故意跟我抢你,你说我能不生气吗?” 是哒!陆少川就是知道她娘是故意的,也就是因为她是故意的他才这么生气。 他真的很怀疑这到底是不是亲娘。 哪有亲娘不盼着儿子儿媳妇感情好的? 就算是哪脑子有泡的也是霸着儿子,他们家这个倒好,霸占儿媳妇!! 还有没有天理了? 唐朵朵被他气呼呼的样子逗的忍俊不禁,双手捧着他的脸颊,大力揉搓一番“好了,别气了。你也知道娘就是逗你玩的,你是他亲儿子,怎么可能不盼着你好?走了,咱们去把对联贴起来。” 对联一贴出去,就受到大家的追捧,可以说是人人夸赞。 “那可不,也不看看是谁写的?我媳妇那是十项全能,就没有她不会的事?” 唐朵朵被陆少川臭屁的样子,臊的她恨不得挖个坑把自己给埋进了。 这人真是...真是就不能低调点吗?哪怕一次也好啊! “川子,让你媳妇给我家也写一幅吧。” “也给我家写一幅。” “我也要。” “还有我。” 一时间,好几户人家都挤过来了,要求唐朵朵写的对联。 陆少川不高兴了,他恼火道“一边去,一边去,你们这么多人都要我媳妇写对联,想累死我媳妇啊!不写不写,谁都不写。” “嘿,川哥,你也太小气了吧,写个字能有多累啊,宠媳妇也不是你这么个宠法啊,大家伙说是不是啊?” 陆大昌知道陆少川才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跟自己生气,最多就是踹自己一顿。 只要他皮够厚,踹就踹呗,难得有能够打趣陆少川的机会,无论如何也不能放过啊! “川哥,该不会是你做不了嫂子的主,才不答应的吧,哈哈哈”biqubao.com 陆少川的两道眉毛皱的都快要拧成麻花了,手也痒的不行。 他冷笑道“我就是做不了我媳妇的主,怎么了?别说我做不主,做的了我也不做。打从我媳妇嫁给我的那天起,我就跟她说过了,咱们家她做主,你有意见?” “额....你牛,你可真牛!这种话都能大大方方的说出口,真男人。川哥,我服了,你厉害。” “这就服气了,等会有你更加服气的时候。” 陆大昌看到了,他在陆少川的眼中看到了燃烧的小火苗! 感觉要遭,似乎,好像,大概自己这次戳到他的疼处了! 他就说嘛,有那个男的不要面子的。 陆少川用脚指头都能想的出他那颗发育不健全的脑子在想些什么。 呲......你们这些庸俗的男人,根本不懂他的境界! 唐朵朵不想让陆少川让人瞧不起,在农村男人怕老婆其实是件很丢人的事情。 而且也不想因为这么小事让大家对他有什么想法。 她拉拉陆少川的衣角,小声说道“老公,其实写对联不累的” 陆少川只看她一眼就知道她在想啥,笑着揉揉她的脑袋“行吧,想写就写吧。可是不能累到自己哦!” 唐朵朵高兴的直点头“刚刚川哥是说笑的,大家可千万不要往心里去啊。其实是家里没红纸了。要是自己家有红纸的可以拿上到家里来,我给你们写” 于是,陆家院中成了唐朵朵的写对联专场。 大家拿着红纸,一个个围在唐朵朵身边,等着现场出炉的专属自家的对联。 “哈哈,好热闹啊!我老头子也来凑凑热闹。” 陆明山闻声从屋里小跑出来“老支书,您今天咋有时间来家了。走走,咱们到屋里喝杯去。” 老支书摆摆手“诶,我可不是来骗酒喝的。今天来是听说川子媳妇写了一手好字,我是来求对联的。 这就是川子媳妇吧?是个好姑娘,长的真水灵,一看就是个有文化的。嗯!可惜了,被你们家臭小子给骗走了。” 陆明山不好意思的笑道“是啊,我也没想到啊,这么好的姑娘咋就成了我小儿媳妇了呢?不瞒你说啊,到现在我还常常在想,这不会是我在做梦吧,哈哈哈” “爹!我媳妇是很好,特别好。但是我也没那么差,让你到现在还觉得自己在做梦吧?” 陆明山佯装生气的说道“你自己是个啥样心里没点数啊,一边去一边去,有你说话的份。” 老支书也不跟陆少川一般见识。 他还不知道吗?陆明山口口声声说儿子不好,其实他是最疼这个小儿子的。 不过川子倒也真心不错,他在镇上的事,别人不知道,他还是大概知道点的,这小子以后肯定是能有大出息的。 现在又有了个有本事的媳妇,两孩子以后肯定能振翅高飞。 他笑眯眯的对唐朵朵说道“小唐知青,等会给我老头子写副字,行不?” 唐朵朵没见过他,但是打从他第一天到红星大队就听说这位老支书,是个可敬佩的人,也不矫情“行,您开口,作为晚辈哪有不照办的。” “好好好,我跟你爹在屋里坐会,等你忙完了,在给我写。” 在场的众人看到老支书都来求字了,更加卖力的夸唐朵朵了,夸人的话就跟不要钱一样,突突的往外直冒。 夸的唐朵朵都一阵恍惚。 难不成我真的有大家说的这么好?实在是太优秀了,想低调都没办法啊!哈哈 等到大家离开,已经是大半个小时后的事情了。 两人收拾好院子,拿着写给老支书的对联走进了屋。 一踏进屋,坐在屋里的人就齐刷刷的看向两人。 还别说,两人站在一起,真的配的上一句,金童玉女,郎才女貌。 “支书爷爷,这是给您写的,您给评评” 老支书接过唐朵朵手上的对联“不错,确实写的不错。你的字力透纸背,气势磅礴,都说字如其人,是个好孩子! 今天我来,除了想求对联外,还有一件事想求你帮个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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