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王勤早早的就起来,拿上自己的行李,顶着清晨的寒风向着书记家去了。 书记家嫁姑娘算是这一片的大事了,大家早早都来凑热闹。 这知道的是娶媳妇,不知道还以为是招上门女婿。 毕竟王勤的家人也不在这,忙里忙外的都是书记家的人,就连酒席钱都是书记家出的。 王勤也就出了个人。 在大家的指指点点中,一对新人相携出了房门,带着大家的‘祝福’,在众人的见证下,组成了家庭。 唐朵朵是第一次参加这个符合年代特色的婚礼,从头至尾看的津津有味。biqubao.com 实在不是她没见识,这样的婚礼,平时她都只能在电视和小说里见到,这次能在走在吃瓜的第一线,不得不让人激动哇! 书记家对这个一直嫁不出去的女儿也算是很尽心了,几个嫂子忙里忙外的没有一点怨言。 谁也不希望有个一直嫁不出去的小姑子,终于有人把她给收了,不高兴那是假的。 酒席也办的挺丰盛的,就是大家可能常年吃不到肉,吃相确实有点抱歉,唐朵朵光顾着看满桌子的筷子飞舞,压根什么东西都没能吃到嘴里。 好在她平时跟陆少川两人经常在空间里打牙祭,也不像刚来的那会,那么馋肉了。 胡雪艳就比较惨了,平时虽然也经常吃肉,再加上唐朵朵也总是带烤鸡之类的回来给她的,可是这个年代的人都缺油水,这肉不管什么时候吃都是不嫌多的。 她今天还特地起了个大早,留好肚子,准备今天来饱餐一顿的,结果就吃了个寂寞。 应该说整个知青点的人都吃了个寂寞。 可能城里的娃还是要点脸面的,实在不好意思抢食。本来他们这座就他们这几个知青,可是总有不怕丑的人,要跟他们挤在一起抢吃的,你也没办法啊。 坐在胡雪艳对面的就是小喇叭孙婶和她的几个小孙子。 她不但给自己抢,还给几个孙子抢。但凡上了一盘菜,她都能几筷子给你扫荡的一干二净,完全不给其他人留一点。 “孙婶,我们这桌是知青坐的,你也吃了这么久了,是不是该回你自己的桌了。”刘晓红别的地方能吃亏,在吃方面是坚决不吃亏的。 跟孙婶抢了三盘菜均告失败后,她不干了,凭什么来我们这里吃。 这不是欺负人吗? 孙婶才不管她,吃进肚子的里的才是自己的。她抬头瓢了刘晓红一眼“你要吃就吃,你管我老婆子坐那里,还是规定了你们这桌不能坐其他人?还是你们金贵,瞧不起我们乡下人?” 刘晓红可不敢顶个看不乡下人的帽子,这不是给她找事呢吗? “你胡说八道什么呢?你就算是吃,好歹也给别人留点啊,你看看我们大家的碗,都是干干净净的,菜只要一上来,你就全扒拉到你们盘子里了,别人怎么吃?” 孙婶现在忙着干饭,哪里有时间跟他打嘴仗,应付了句继续埋头苦吃。 下盘菜来的时候,刘晓红学聪明了,她准备菜只要一放上来,她就端走,看这死老太婆这次怎么抢,哼! 菜刚刚一放上桌,刘晓红的手刚刚伸出去,就看到一双筷子在菜里搅拌。 她一抬头,就看到孙婶拿着个筷子,一直在菜里翻来翻去的,又把筷子拿出来,放嘴里舔了舔,又放菜里继续翻。 顿时这一桌子的人,全部被恶心到了。 刘晓红气的自己摔了筷子,离开了。其他人也被孙婶的骚操作弄的没了胃口,一个个都相继离开了。 等到婚宴落幕,大家都相继离开后,陆书记把自家闺女和新晋女婿叫到了堂屋。 看着坐在闺女身边的王勤,他其实心里清楚他为什么会娶自己女儿。 就算是他在心疼闺女也不能昧着良心说,她是好看的。 自己也是男人,要是让他娶个这样的媳妇,他也是不愿意的。 其实这门亲事,刚开始他也是不乐意的,可架不住媳妇和闺女的哭哭滴滴,也只有咬牙答应了。 不论心里怎样的心思百转,面上都是一派淡定。他看了看王勤,又看了看,自家闺女,慢悠悠的说道“你们俩明天去把结婚证领了。” 王勤猛的抬头看向陆书记,他从头至尾就没想过要跟陆春云领结婚证,他是打算哄着她帮自家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拿到手后,就再也不回来了的。 这要是把结婚证领了,那不是以后都要跟陆春云绑在一起了?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他是要上大学的人,他以后的人会青云直上,不能被这么个丑女人拖累一辈子。 王勤谄媚的看着陆书记说道“爹,结婚证就不用领了吧,咱们这不都不兴这个嘛,在说酒席都办了,大家都知道我和春云是一家人了,何必找那个麻烦啊” 陆书记冲着他冷冷的笑了笑,语气冷漠“王勤,明天就去跟春云领结婚证。你要是同意,你还是我陆家的女婿,你要是不同意,哪里来的回哪里去。我养了她这么多年,也不在乎养她一辈子。” 别以为他不知道他王勤打的什么主意,之前不提结婚证的事,是不想打草惊蛇。现在婚礼也办了,也是时候提这茬了。 不管王勤心里有多不情愿,晚上不但没能跟自己媳妇同睡一间屋,第二天早上还是老老实实的跟着陆春云去领了结婚证。 等到他们回来,陆书记正在家里等着他。 看着闺女递过来的结婚证,心里的一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男人无所谓,只要闺女有人自己的孩子,以后也算是有个依靠了。 他把结婚证好好的收了起来,留下王勤,让闺女先回屋休息去。 两个男人,坐在堂屋里,都不言不语的。最后还是王勤憋不住,主动开了口“爹,我们现在也是一家了人,我这有个事,不知道能不能说说” 陆书记看了他一眼,心想着,该来的总算是来了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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