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文彦等人将这一幕拍了下来,又在这里待了许久,直到天色渐黑,训练才结束,众人回到帐篷休息了一会儿。 然后就见这些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二代们,有人去一旁找柴,有人负责从一个帐篷里往外搬运粮食,有两人一起扛个大锅,放到一旁空地上自己搭建的炉灶旁,这是准备焖米饭了! 这么大的锅,应该怎么快速生火,连陶文彦这些生活经验丰富的人都不知道,但这些二代们,没用多长时间,就把火升起来了,虽然没有那么熟练,但至少做的有模有样了。 陶文彦等人相互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他们保存好录像,收起手机,在天色彻底黑下去之前,离开了山里。 天色渐黑。 齐天从金厨出来,冲齐东盛夫妇俩道:“爸妈,我外面有点事,就先去那边了,最近一段时间回不来,你们俩注意身体,别太劳累,实在不行雇个人看着,你俩也出去转转。” “行了,你忙你的吧。”齐东盛摆摆手,“我俩你就不用担心了,现在就每天买买菜,擦擦桌子,能累什么?还真让我俩天天闲着啊,那才累呢。” “小天,你跟我来一下。”文素华将齐天叫到一旁。 “怎么了妈?” “小天,妈妈问你啊。”文素华开口,“你跟小沈是怎么打算的,这丫头,我跟你爸,还有你爷爷,那都是非常满意的,我们开饭店,来往的人也不少,也能听到一些消息,很多人也都知道小沈的男朋友叫齐天了,你这打算什么时候跟小沈结婚呢?” “妈,这不急吧。”齐天苦笑一下,现在对于齐天来说,很多事都没解决。 “能不急吗?”文素华扭着齐天的耳朵,“你一个大小伙子不急,但人家小沈这么大个姑娘可得急了啊,你说人家小沈长得漂亮,家世也好,现在都知道她跟你在一块了,你这一来二去也不给人个名分,是订婚了,但现在这个社会,订婚有什么用?” “对,这件事我也得说说你。”齐东盛也走上来道,“我们也听说了一些消息,小沈家里出过一点事,她的父母都不在了,她爷爷去年也去世了,现在对于这孩子来说,你就是她最亲的人,你可不能欺负她,早点把事定下来,把证领了,给人一个家。” “爸妈。”齐天苦笑,“我们这不都忙嘛。” “忙又怎么了?”文素华训道,“又不是说结婚了就得天天待在家里不让你忙了,我告诉你,人有个家,就有个归属感。” “反正齐天,这事你得上上心,知道了吧!”齐东盛拍了拍齐天的肩膀,“你是个男人,不能说光把事业扛在肩上,这家庭的责任心,你也得扛在肩上,你这小子有多大福分啊,能让人家小沈死心塌地跟着你。” “就是!”文素华在一旁帮腔。 齐天待在这,越听越不对劲,在自己爸妈眼里,沈秋水全都是好的,自己这个当儿子的哪都是高攀。 “爸妈,那什么,我要赶车,先不说了,走了啊。”齐天回了一句,一溜烟跑了。 看着齐天这逃似的模样,文素华摇了摇头:“这臭小子,不点点他,还真是一点结婚的意思都没有。” 齐天离开金厨,他在心中思考了一下,要不要给沈秋水说自己要去美洲帝国的事。 沈秋水消息灵通,自己跟美洲帝国的仇怨,沈秋水是知道的。 作为这个星球现今军事力量最强大的国家,齐天肯定,自己只要说了去美洲帝国,沈秋水那个担心就停不下来,甚至很可能自己前脚刚去,她后脚就跟上了。 但什么都不说的话,齐天又觉得不好。 这一刻,齐天想起了那句话。 善意的谎言,算是谎言吗? 齐天拦了辆车直奔机场,脑海中一直思考着,自己要不要告诉沈秋水这件事。 但不管怎么说,先去趟建金城再说。 在建金城,百羽商超。 沈秋水整理了一下办公桌上的东西,这是沈秋水来这的第三天了,百羽商超被烧的那件事,沈秋水已经处理干净,她的商业手段,让沈氏氏族的很多人深感佩服。 整理完文件,沈秋水下楼,刚出大门,就看到一道身影站在前方。 这是一道头发花白的身影,穿着一身黑色西装的身影。 “沈总,你好,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苏千城。” 沈秋水看着这道身影,微微一笑:“苏先生你好,齐天很多次向我提起过你。” “哦?”苏千城脸上露出意外神色,“齐天提起我?那看样子不会是什么好话。” 沈秋水摇了摇头:“好话坏话,得看站在什么立场,齐天对苏先生的评价,是老谋深算,苏先生认为这是好话还是坏话呢?” “哈哈哈!”苏千城大笑,“沈总真是长得漂亮,说话又好听,我跟齐天之间,还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之前不过是有些误会而已,后面又合作过很多次,也算是朋友了吧,那这个评价,我就认为是好话了?” 沈秋水点头:“当然是好话,不知道苏先生深夜莅临,是有什么事吗?齐天这段时间并不在建金城。” 苏千城摇头:“我不找齐天,我这次来,就是找沈总你,我想要带沈总去一个地方,希望沈总赏脸。” 沈秋水露出疑惑之色:“我可以问下是什么地方吗?” 苏千城笑着回答:“等到了,沈总就知道了。” “好。”沈秋水点点头,“只是我今天比较忙,形象较差,苏先生不要见怪就好。” “沈总的形象要差,那天下的女人,没人敢说自己的形象好了。”苏千城向侧面一步,做了个请的手势,“沈总,车在这边,请。” 沈秋水看去,一辆黑色商务车停在那里。 “多谢。”沈秋水点了点头,一边朝商务车走去一边说,“听齐天说,苏先生对电动车情有独钟,我还以为会骑电动车带我去呢。” 苏千城挠了挠头,自己只是觉得有时候电动比开车更方便而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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