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啸。”齐天点了点头,“听说过,超级富二代嘛,夜夜笙歌,女人不断,钱多的都花不完,不过你说那么多上京大佬都没养拳手,他孙晓啸从哪养的?” “不知道。”仲蕊摇头,“大家也都在想这位孙公子是从哪养的拳手,拳手好养,有钱就可以,但一个优秀的拳手,并不是靠钱就能砸起来的,不少人找上了这位孙公子,但他好像什么都不愿意说,今晚的比赛,就有他的拳手,而且只要赢了,就达成了三十七连胜,每胜一场,都是这个拳馆的新记录。”biqubao.com “原来是这样。”齐天点点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那盘口呢?拳场开,还是这位孙公子自己开?” “自己开的。”仲蕊出声,“只要不是赔率特别离谱,拳场就会同意,上一次这位孙公子开出了一比七的赔率,然后拿到了三十六连胜,这一次或许会更高一点,不少想要回本的人,都把希望寄托在这上面,毕竟开盘赔率就到这,一般等封盘的时候,赔率能到一比十二。” “懂了。”齐天点点头,看了一眼孙晓啸的方向。 孙晓啸在美女群中笑的很开心,一杯酒接着一杯的喝着。 而孙晓啸身边那两个男人就比较奇怪了,明明在莺莺燕燕之间,但他俩的心思显然不在身边的美女身上,而是打量着周围的富豪,显然这就是罗刹的人了。 孙晓啸所坐的位置,算是这里的最中心了,能坐在孙晓啸身旁卡座的,花的钱也都不少。 齐天注意到,罗刹的两人总是不经意间会把目光放到左边桌的那人身上。 齐天看了一眼,坐在孙晓啸左边桌的,是一个中年男人。 这中年男人坐在那里喝着酒,他身边没有那么多美女,只有一个作陪女郎,每当中年男人喝完杯中的酒后,作陪女郎都会立马将酒水倒好,递上纸巾。 中年男人的目光一直都在看着八角楼的方向,有时思索着什么。 齐天跟仲蕊碰了下杯,随后努了努嘴:“那边那个,也是个玩家?” 仲蕊顺着齐天的目光看去,随后一笑:“这个啊,何止是玩家,简直是大玩家,而且对黑拳这种事痴迷到了一定的境界,养拳手的老板里,就有一个是他,之前成绩一直很好,在这里能排前三,但后来孙公子带着拳手过来,这位老板养的人就不行了,被打的现在连上场都难,我听这的朋友说,这老板好像姓张,做跨境贸易的,每年回来的时间不多,但只要回来,都在这待着。” 齐天点点头。 一个有钱的,痴迷打拳的老板,每年还回国不了多久,能成为罗刹的目标也不奇怪。 罗刹想要赚钱,就要从这种老板身上下手。 仲蕊把杯中的酒喝掉,冲齐天道:“等等第一场就开始了,你是先看还是小玩一下?这是等等两人的资料。” 仲蕊直接从包里拿出两张卡片来:“我的建议是十七号,虽然战绩少一点,但从最近两天的情况来看,他的状态比他的对手强很多。” “好,那就听你的。”齐天笑了下,“玩玩就玩玩,下注从哪?” 仲蕊挥了挥手,叫来侍应生,随后道:“拿码。” “稍等。”侍应生笑着点头。 很快,一个身穿西服的男人走了过来,手里拿着刷卡机。 在男人身后跟着一名侍应生,侍应生捧着一个箱子。 男人走到齐天面前说道:“您好先生,我们这里是筹码制的,您可以先兑换筹码,听说您是第一次来,所以我们的建议是,您今天不要玩太大,五十到一百万就好,我们这里……” 齐天听着对方说的,摇了摇头,不管哪个地方,都有这种营销手段啊。 五十到一百万还不算大?除了那种顶级富豪以外,谁能随便玩玩就五十到一百万? 齐天摆了摆手:“好了,不用介绍了,我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场子,惹人厌的话就不要说了,我每次玩每次换。” 西服男听到这话,脸上露出失落的神色,筹码和钱,在这里虽然是对等的,可当人拿到手里之后,那就是两个概念了。 五万块或许舍不得花,但一块小小的筹码,或许顺手就拿出去下注了。 不过西服男人很快就恢复了笑容:“当然先生,这看您。” “先玩十万的吧。”齐天拿出卡来。 西服男人的脸色瞬间又充满笑容,本来以为是个小角色,但这第一把看都不看就下十万,绝对是条大鱼。 西服男开开心心给齐天兑换了筹码。 五千一块的筹码,总共换了二十块。 齐天将其中一块丢给仲蕊,出声道:“这块你拿着,剩下帮我下注,按你说得来,赢了给你分红。” 只是第一场就拿到五千的手续费,这让仲蕊欣喜不已,连忙道:“这把要是不赢,这五千手续费我不要。” 齐天这第一把就下十万,也让仲蕊看到了大客户,兴奋了起来。 “你赚钱,我也赚钱,挺好。”齐天再次举杯,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仲蕊兴奋的拿着筹码下注去了。 等仲蕊回来后,见到齐天目光在其余几桌身上看着。 “那几桌,好像在等后面的?前面也不玩玩?”齐天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装作无意的问道。 “那几个都是那位孙公子的客人。”仲蕊开口,“孙公子每天都会请人过来,之前还叫我们这些人过去陪酒,出手挺阔绰的,听那口气都是大老板。” “哦,这样啊。”齐天点点头,“大老板玩的跟我们都不一样,对了,想带拳手过来,一般怎么玩?” “等安排吧。”仲蕊开口,“不过要是挑战擂主的话,随时能上,你那有资源?有资源可以自己开盘口,能赚的多点,但我不建议,因为那位孙公子养的拳手实在是太能打了,今晚是他养的拳手对战拳馆老板养的,据说以前是哪的拳王,拿过世界冠军,这场孙公子的人要赢了,那以后就没人敢跟孙公子打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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