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好奇问道:“南山下面究竟有什么?” “不知道。”沈秋水直接摇头,“我试图打听过,可沈睿才,包括沈昌太爷爷都不清楚南山下面是什么,只知道祖训留在那里,南山不能动。” 齐天皱眉,南山下面的存在,一直都是个迷。 司炳成当初在南山埋下炸弹,就是想要炸山,想要把南山下的东西露出来。 齐天现在已知的是,南山下的东西如果出来,会影响到整个炎夏。 这件事齐天也询问过宁静,宁静也不清楚,或许只有利刃的高层才会知道,毕竟这种足以影响到炎夏的东西,都属于绝密级别了,这或许也是氏族能一直存在的原因,就是为了守护这样东西。 而如今建金城事起,五大氏族都会往建金城去,这说明什么? 齐天摇了摇头,没有继续想下去,这些不是自己该关心的事。 大厅里的巨大落地窗可以看清机场,一架飞机从加速到一飞冲天的过程尽收眼底。 一架客机冲天而起,带起一道尾流,随后慢慢消散。 这客机内,有乘客要去远方办公,有人要去新的城市闯荡,有人从安市回家,也有人要奔赴远方,去见想见的人。 这世间百态,每时每刻,都有事情要发生。 “秋水。”齐天向沈秋水看去,“这次回天银去家里吃顿饭吧,我爷爷说好久没见你了。” 沈秋水俏脸一红,但很快恢复正色,冲齐天看去:“干什么?又是公司领导去你家蹭饭?” “不啊。”齐天抓住沈秋水的小手,“咱们炎夏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我想起来了,叫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嘛!” 沈秋水那俏脸更红了,狠狠瞪了齐天一眼:“那你找个好看的去!” 沈秋水说着就要把自己那小手抽出来。 齐天紧紧抓住沈秋水的小手,根本不让沈秋水如愿,嘴里说道:“不行,就看你顺眼。” 沈秋水见挣脱不开,索性也不挣扎了,哼了一声,把头扭到一旁,也不理齐天。 过了良久,沈秋水突然转过头来,轻喃道:“齐天。” “嗯?”齐天向女人看去。 女人那精致的容颜,好像画里走出来的一样,但她的神色当中却带着一种自我怀疑。 “你真的觉得我很丑吗?”沈秋水摸着自己的下颚,“这段时间我发现自己有些胖了,晚饭都不敢怎么吃,我每天都有健身的。” 再漂亮的女人,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都会生出不自信的想法。 齐天宠溺的捏了下沈秋水的脸蛋:“你如果还算丑,那些明星都没自信上镜了。” “不行。”沈秋水站起身来,“常澜马上到了,我得去补个妆。” 沈秋水说完,匆匆朝洗手间走去。 过了十几分钟,沈秋水走了回来,站到齐天面前:“怎么样,现在看起来好多了吧?” “嗯,好很多。”齐天用力点了点头。 沈秋水听到这话,微微一笑,满意的坐了下来。 实际上,齐天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同。 一架飞机从天空划过,在天银机场降落。 “走吧,常澜到了。”沈秋水站起身来,她提着一个精致的小手包。 齐天也起身,两人朝接机口走去。 每有飞机落下,接机口总会一下涌出很多人。 但在这些人群当中,有一道身影格外的出众,她戴着一顶黑色绒冒,穿着一件黑色风衣,风衣下是一件白色贴身毛衣,下身是一条米色的裤子,虽然休闲,但也掩饰不住那修长的双腿和傲人的身材,黑色的休闲小皮鞋的搭配,活脱脱一个摩登女郎。 这一身搭配很好看,但也非常挑人,与其说穿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更适合一种在T台上的走秀。 但常澜穿着这样一身出现,并不显得突兀,柔顺的秀发披在脑后,随着常澜走来,那秀发轻轻拂动。 “常澜!”沈秋水站在人群中挥了挥手。 常澜足够耀眼,沈秋水同样如此。 常澜也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中的沈秋水,加速走了过来。 在常澜手中,提着一款精致的小手包,和沈秋水同款。 今天两女的打扮,也有一种出自于同一个形象设计师的感觉。 “秋水。”常澜走到沈秋水面前时小跑了两步。 一见面,两人竟然相互给了对方一个拥抱。 这两个女人,先是因为齐天相识,最初时候,常澜羡慕沈秋水,但又不羡慕,她羡慕沈秋水在齐天心里,但那个时候,沈秋水和齐天的关系很僵。 到后来,因为立场原因,两人又成为了朋友,大概算是朋友吧。 一个天银的商业女强人,一个常家的长女,两个都是能够做实事的女人,同样漂亮,同样有能力,同样喜欢一个男人。 但说两人的关系有多好,其实并没有多好,毕竟本身接触的也不多。 再到后面,常澜需要齐天的帮忙,沈秋水主动提出让齐天跟常澜一起去。 常家出事之后,常澜无处可去,她选择寻找沈秋水,在常澜的心底,是相信沈秋水的,这或许是一种来自于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 当齐天出事后,两人同样为齐天担心,为齐天流泪,为齐天去做些什么。 两女站在人群中,形成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引得不少人侧目过来。 两女在一起小声说着什么,不时发出娇笑声,引来更多的目光了。 “我说,先走吧。”齐天翻了个白眼,“去天银还得四个小时呢。” 常澜转过身,冲齐天微微一笑:“齐天,得知你没事了,真好,我在上京得到消息,因为你的原因,我们常家的危机也解除了,谢谢你。” 常澜双手提包,冲齐天鞠了一躬。 “跟我客气毛呢。”齐天一点正形没有,“走了走了,今天我开车,给你们感受一下我的车技。” 齐天说完,当先转过身朝机场出口走去。 刚刚那一刻,齐天能感觉到,常澜的心态,好像发生了什么变化。 这一点,不光是齐天感受到了,沈秋水一样感受到了。 “走吧,秋水。”常澜搀住沈秋水的手臂。 两女跟在齐天身后,朝外走去。 当接机口人渐渐少了之后,几道身影从出机口走了出来,这些人眼神当中带着一股锐利。 “目标前往天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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