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天一进门就感受到了李煜城的态度,也猜测到了一些,此时听到李煜城说这番话,齐天摇了摇头:“李总,你好像有些误会。” “误会?”李煜城冷哼一声,“你不是第一个了,不过你的脸皮却是最厚的一个,我话都说成这样了,你假装听不懂,没给你留座,你还自己找地方。” 齐天笑了一下:“李总,李涵说让我假扮她男朋友,而她带我见你,我俩之间是一场交易,而我要做的事,今天下午已经做了,见到你是我的权益,从商人的角度来说,这就是我的利润,没有哪个商人会因为对方一句话,而放弃自己的利润吧。” 李煜城不禁多看了齐天两眼。 第一方面,是因为齐天说,他扮演李涵的男朋友。 第二方面,则是齐天主动承认,他的目的,就是为了见李煜城。 之前李煜城见过太多的人,表面都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模样,实则行为举止都是在讨好。 齐天,让李煜城感到不同。 李煜城坐了下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主动承认目的是见到我,那好,说说你的目的吧,你这份实诚,我给你一个说话的机会,但也只有一次,想好你的要求。” 齐天坐到李煜城对面,看了眼放在桌上的茶叶:“金瓜贡茶,三百五十万一公斤,李总是个爱茶的人。” “有点眼力价。”李煜城将茶叶放入壶中,准备烧水泡茶。 茶水烧开,李煜城给自己泡了一杯,并没有理会齐天。 齐天也不在意,自己拿起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 李煜城开口道:“你也说了,这茶,三百五十万一公斤。” 李煜城这字里行间的意思,都是在说一个问题,齐天不配。 齐天呵呵一笑:“李总要是喜欢,我那还有点母树大红袍。” 母树大红袍,一公斤,一千万起! 李煜城笑了笑,显然不信齐天所说的话。 母树大红袍,一公斤一千万起,但也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到的,能拥有母树大红袍的人,还需要想方设法见自己? 李煜城拿起茶杯,说道:“有些话,说一两句还行,要是一直说,就惹人厌恶了,我的时间有限。” “李总。”齐天放下茶杯,“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齐天,今天早上,我给你打了电话。” 李煜城思索了一番,随后摇了摇头:“没有印象。” 对于李煜城来说,每天能接到不知多少骚扰电话,就连认亲戚的都有。 李煜城话锋一转:“不过就算有印象,也只会是不好的印象,你知道每天有多少人想从我这得到好处吗?能直接把电话打到我这里来的,也不在少数。” 齐天摇了摇头:“李总,听说你有一栋商业楼要卖,我想买下来,这是我见你的目的。” “嗯?”李煜城微微一愣,疑惑出声,“你想从我这买商业楼?” 李煜城本以为,齐天会说什么有个项目希望自己投资,或者说自己有哪方面的才能想要来公司任职某高管的位置。 但李煜城没想到,齐天是想要买自己那栋商业楼。 足足十一层高的商业楼,在安市这个地方,售价三点五亿! 李煜城倒掉第一杯茶,泡上第二杯才喝,同时说道:“想以什么样的价格买下来?八折?还是更低?” 齐天耸了耸肩:“不需要折扣,市场价就行,如果李总今天就能决定卖,我可以现在就让人给你的账户上转全款。” 这下让李煜城彻底愣了,他从见齐天的那一刻开始,就认定这人是来寻求好处的,却没想到,对方是想要买自己的商业楼,而且还不用折扣,全款! 这种人平时,李煜城都得好好接待! 李煜城脸上带了几分尴尬,他原本派头十足,各种阴阳怪气,但却没想到,对方是来和自己进行一场公平交易的,并且人家是带钱的买家,说白了,李煜城更应该笑脸相迎才对。 “这……”李煜城尴尬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齐天看了眼墙上的挂钟:“李总,时间也不早了,你做个决定吧,如果卖,我现在就让人给你打款。” 李煜城也不是一个墨迹的人,当即拍板决定:“行,齐总你都拿出这么大诚意了,我李煜城要再说点什么,那就显得不知好歹了,我现在立马让公司的人准备合同。” “这都下班点了,就不用麻烦人家加班了,合同明天再说吧。”齐天拿出手机,“李总你给我一个账号,我先让人给你转钱。” 李煜城又惊了一下:“合同都不签就转钱?” “呵呵。”齐天轻笑一声,“李总,我之所以来找你,就是相信你的人品。” 李煜城大笑一声:“好!齐总你放心,我李煜城的口碑,绝对有保证!” 齐天当然放心,首先李煜城是常澜专门推荐的人。 其次,齐天根本不怕李煜城能卷钱走人或者不认账之类的,因为不管李煜城逃到天涯海角,齐天都有能力给他揪出来。 李煜城给出一个账号。 齐天立马吩咐宏姐那边转账,整个过程,不到十分钟。 当李煜城看到账户上多出的那三点五个亿之后,站起身,冲齐天鞠了一躬:“齐总,刚才的事,请你海涵。” 齐天摆了摆手:“无所谓,我能理解。” 现在李煜城对待齐天的态度,可以说是彻彻底底的大变样了。 门外的包厢中,赵青蕊见齐天和李煜城进去那么久都没出来。 赵青蕊低声冲李涵道:“李涵,这齐天进去的时间够长啊,比之前那些人都长多了,之前那些,也就几句话的时间就被你爸赶走了。” 李涵无所谓的笑了笑:“兴许是齐天脸皮更厚一点吧,你想想,他连直接给常家人打电话这种大话都说得出口,还有什么事做不来的,刚刚在桌上,没给他留位置他都厚着脸皮待下来,有些人啊,为了钱,真的是什么事都能做。” 赵青蕊摇了摇头:“或许是我们不缺钱,所有有些事感受不到吧。” 李涵冷哼一声:“我就算穷死,也不会这么厚脸皮,看着吧,他脸皮再厚下去,我爸就要发火了,直接给他撵出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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