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峰对沈秋水的称呼和态度,让在场除了齐天和齐盟以外的人,全是一惊。 王丛凤愣了一下:“牛总,你认识这个陪酒小姐?” “陪酒小姐?”牛峰下意识疑惑一声,旋即露出怒容,没理会王丛凤,而是冲齐东林骂道,“齐老二,当时你结婚的时候,老子就说了,让你别找这么个尖酸刻薄的,现在是什么话都敢说!陪酒小姐?说沈总是陪酒小姐?我们家酒店都是沈总投资的,你去陪个酒给我投资个酒店来看看!” 牛峰的话,再次让众人一愣。 一阵汽车鸣笛声,从门口响起。 牛峰回头看了一眼,见一辆奔驰轿车停在了大门口,堵住了路,不知道那车是谁的,牛峰也不敢说话,只能冲沈秋水客气道:“沈总,您也别怪我啊,这于高明于总今天来了,我就给于总提了一嘴您在这,结果白塑城的领导都来了。” 牛峰话音刚落,就见外面有人成群结队的走了进来。 原本刚来时表现出一副说教模样的钱创一看外面的人,立马慌了神,这外面的,全是钱创的领导的。 钱创连忙小跑去迎接。 “赵老板,胡老板,王老板,于总,你们来了啊。” “钱创?”赵老板看了眼对方,“你这来的挺早啊。” 钱创一听就知道赵老板是误会了,连忙解释:“赵老板,我这就是……” “门口那是你的车吧?”赵老板扫了一眼大院门口的奔驰,“真会停车,连大门都堵住了。” 钱创脸色顿时慌了。 赵老板不再理会钱创,带着人进屋。 “沈总。” “沈总。” 赵老板等人进屋,冲沈秋水打着招呼,他们昨天晚上的饭局,都见过沈秋水,但并不知道沈秋水在哪,今天得知之后,就过来拜访了。 齐舟总觉得面前这些人都眼熟的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当目光下意识扫过桌上的照片后,齐舟身体一震,这些人,正是昨天晚上和沈秋水喝酒的那些人! 齐舟立马意识到不好,就准备收桌上的照片。 结果有一只手,先一步按住了那些照片。 齐舟抬头看去,见到这只手的主人,是被钱创称为胡老板的人。 虽然不知道胡老板的身份,但胡老板身上不自觉散发出的气势,让齐舟感觉就像是一座大山一般。 胡老板把这些照片拿了起来,一张一张的看着,脸上时不时露出笑容,随后递给赵老板。 “老赵,你看看。” 赵老板看到这些照片,扭头看向钱创:“怎么回事?” 钱创之前都没注意过这些照片,此时看到,那双腿都有些发软。 这齐东林的儿子,拍的竟然是赵老板他们!这照片本身没什么,但如果被有心人运作一下,就比如像刚刚齐东林一家说的那样,对于赵老板等人,影响就太大了啊! 钱创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液:“赵老板,我……我不清楚。” “跟这件事有关的人,全都带回去,好好审一下。”赵老板把这些照片收了起来,随后换做一脸笑容,冲沈秋水道,“沈总,我们代表白塑城,感谢沈氏集团的付出,在我们白塑城最难的那段时间,沈氏出手,推动我们白塑城的经济建设,同时沈氏所创办的二中,也解决了太多太多孩子们的教育问题。” 沈秋水微微一笑:“赵老板过誉了,我们沈氏一直的宗旨就是,不能做单纯的商人,我们也很荣幸能为社会贡献一份力量,赵老板,今天就不谈工作了,我就是来长辈家坐客。” 赵老板的话,让齐东林一家都愣住。 沈氏? 沈秋水投资? 推动白塑城经济发展,白塑城的二中,也是沈秋水投资的。 等等! 沈氏! 沈秋水是天银的人! 天银,沈氏集团! 作为天银人,齐东林一家,自然是听说过沈氏集团的! 齐东林一家,都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 包括齐东盛和文素华两人,也都是一脸震惊。 赵老板听到沈秋水的话后,瞬间明白,看向齐盟。biqubao.com “老爷子,老英雄,您还记得我吗?之前大典上,您出席讲话,我们还见过的。” 对于齐盟这位参加过当年战役的老英雄,没人会不敬重。 齐盟点了点头:“你们做的很不错啊,白塑城发展的很好,看见家乡如今这样繁华,我很欣慰。” 能让老英雄欣慰,这是对于赵老板等人,最大的肯定。 赵老板脸上露出笑容。 连威严的胡老板,此时也是露出笑容,脸上出现自豪的神色。 有如今这样好的生活,都是这些老英雄们拿命拼出来的,能被老英雄肯定和认可,就是对他们最大的赞誉了。 赵老板大笑一声:“老爷子,今天十一,我们想厚着脸皮留在这吃顿午饭。” 如果是别人,那肯定是坐到快中午的时候,家主这边主动开口邀请。 但面对齐盟这样的老英雄,赵老板等人,可不会等齐盟去邀请,而是像他所说的那样,厚着脸皮开口。 “当然欢迎,你们先坐,我去摘点菜,都是自己种的,你们也尝尝。” “别,老爷子。”赵老板挥手制止,“咱都是从村里出来的娃,认菜摘菜这种事,咱还都是能做得来的,老爷子你就坐这。” 赵老板撸起袖子,朝院子里走去。 赵老板等人的到来,让齐东林一家对于沈秋水的不实言论,不攻自破。 钱创在这根本没法待下去,他的身份地位不符,可想走,偏偏自己车堵在门口,外面又停着车,他的车根本开不出去。 这让钱创无比为难,并且那些照片的事,钱创知道,自己的麻烦,还没开始,这让钱创把齐东林给恨透了,如果不是他们,自己能摊上这事吗! 王丛凤和齐舟两人,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何秋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原本以为沈秋水是个陪酒小姐,这让她心里舒服很多,可刚刚得知,沈秋水竟然是沈氏集团的,而且身份地位还这么高,这让何秋再也找不到丝毫优越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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