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哥眼看着就要问到答案了,哪里容许他又缩回去。他二话不说,直接从袖子里掏出一个沉甸甸的布袋子,塞到李哥的怀里。 “这是二十两纹银,够买你的消息了吧。你放心,只要你把那姑娘的行踪告诉我,我一定不会把你说出去。今日我们见面的事,你们醉春轩没有人会知道。” 表哥有点震惊,他抬头望了望李哥,又低头看了看手里沉甸甸的布袋子,一时没有说话。 这可是二十两纹银啊...... 就这么给他了? 怎么这么巧,正好就是他最近缺的数量。 难道李哥也知道他最近缺银子? 他不由又抬头看了看自己的表弟小云子。 小云子接触到他的眼光,不自然地低下了头,轻咳了一声。 看来就是自己的表弟说出去的。 看来他们这次是有备而来。 那他是答应还是不答应呢? 想着躺在床上,病入膏肓的爹,他狠了狠心,握紧了手里的布袋子,“只要我说出那个姑娘是哪里人,这二十两银子就是我的了,怎么样?” 给爹看病的人说了,想治好他爹的病,要再给他二十五两。 如果没有二十五两的话,他们就等着准备后事吧。 都怪他没用,一个月的工钱也就那么二两银子,二十五两需要他不吃不喝地赚一年。 爹哪里等得了那么久,所以他开始四处向亲友借钱。 只是,他家的亲戚都穷,他每家每户都去借了,也不过才筹到了五两银子。 心里正苦恼剩下的二十两要怎么办呢。 这钱就自己送上门来了。 在醉春轩的秘密和他爹的性命之间,他自然是选择他爹。 何况,他就算把那姑娘的行踪告诉李哥,李哥去找了那姑娘,也不一定能够改变什么。 他可是听掌柜的说了,那姑娘跟他们醉春轩是签了书契的,枇杷罐头只能卖给他们酒楼。 轩云阁的人就算去找了那姑娘,她也不会把枇杷罐头卖给他们。 “银子不都在你手上了,还纠结什么,快说呀。”李哥有点心浮气躁了,只想快点打探到消息,汇报了掌柜的,好采取下一步措施。 这二十两银子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只要能找到那个姑娘,跟她把合作谈下来,轩云阁一日的收益就远超这二十两了。 “是啊,表哥,你就说吧,我们李哥是最讲信用的,说出去的话就一定会做到,这点你不用担心。”小云子也催促道。 “好,那我说,那姑娘姓花,现在就住在永安村。至于她具体住的是永安村的哪个角落,我就不清楚了,这个就要你们自己去打听消息了。” 他其实不认识那个姑娘,虽然见过她,也只是在她来醉春轩找掌柜的谈合作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一眼。 之所以知道她是永安村人,是从她的堂哥嘴里听到的。 这两天都是他堂哥来送货,每次送完货他都会在店里歇一会,有时还会帮他们一起卖枇杷罐头,所以他跟那个堂哥说过话。 那个堂哥自己说他们是永安村的,应该不会有错。 李哥听了心里一喜,“原来是永安村。” 村子里的人一般互相都很熟悉,既然是在永安村,那他们只要去永安村找个人问问应该就知道了,倒也不难,得赶紧把这个消息告诉掌柜的。 “多谢。”李哥对着表哥一揖,便急匆匆地带着小云子走了,表哥将手中的钱袋子不露痕迹地藏在袖子里,扫了扫身上的灰尘,偷偷回到了醉春轩。 李哥一回到轩云阁,顾不得休息,马上便去找他们的掌柜汇报消息。 轩云阁的掌柜姓许,此时正在酒楼后堂里等得焦急。 李哥他们去打探消息,他自然知道,所以一直在酒楼里等着他们回来。 醉春轩离他们轩云阁并不远,他原本以为他们两个去一会儿马上就能回来。 毕竟小云子说他表哥也在醉春轩,只要找他出来,没有什么消息是不能知道的。 他想着,既然小云子在醉春轩有熟人,那他们应该很快就能把消息给带回来。 谁知,他们两个一去就去了两个多时辰,到现在还一点消息都没有。 许掌柜慢慢有点心浮气躁了,正想着再派个人去了解一下情况,李哥就风急火燎地从外面冲了进来。 “掌柜的,掌柜的,知道消息了......” 许掌柜迎着李哥快走两步,“真的,快说。” 李哥等站稳了脚步,微微喘了口气,才又说道:“原来醉春轩最近出了新品,叫做枇杷罐头的,都是因为这个东西,他们最近才重新聚集了人气。掌柜的,只要我们也卖这个枇杷罐头,很快,醉春轩里的人就会重新被我们抢过来了。” “哦,枇杷罐头,你可知道做法了?” “掌柜的,我们不用做,醉春轩也不是自己做的,是找永安村一个姓花的姑娘买的,只要我们找到这个花姑娘,跟她把合作谈下来,我们也就可以卖这个枇杷罐头了。” 许掌柜放心的笑了起来:“嗯,说得有道理,不过是一个农村里的没有见过世面的丫头,只要我们愿意跟她合作,晾她也不敢拒绝。” 别说是这么一个丫头,就是镇上有名的商户,只要有他们轩云阁想要买的东西,那些商户不都抢着要来卖给他们吗? 看来,酒楼的人流量是不用担心了。 “明天,你跟着我跑一趟永安村,我们尽快把这个合作给谈下来,不要让醉春轩得意太多天。” 不过是一个老古董酒楼,还敢枉称永乐镇第一酒楼。 这一年来,他们轩云阁既然可以把他们醉春轩的食客给抢过来大半,这一次,肯定也不会输给他们。 “是,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吗?” 自己几个突然去到人家家里,总要带点见面礼,才不会唐突。 “不用了,不过一个乡村小丫头,哪里需要什么见面礼。明天一早,我们俩直接过去就行。”m.biqubao.com “是。”听掌柜的这么一说,李哥也不好再说什么,只能点头称是。 第二天一早,他们就乘着马车赶到了永安村,又找了好几个人打听,才总算找到了花映雪的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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