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不但闹的你哥哥一家子不得安生,还有可能让你哥哥和嫂子劳燕分飞。还有就是我不可能放弃小瑾的抚养权的,别因为抚养权的事,最后弄的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如果小瑾的亲生爸爸要和她抢小瑾的抚养权的话,她不介意弄的鱼死网破。 最后,南辞提议道:“所以,不如李小姐你当做不知道我和小瑾的存在,皆大欢喜,怎么样?” “哈哈哈……笑死我了。”闻言,笙玥笑的都有些站不稳了:“阿年,你说好不好笑,哈哈哈……” 薄时年抱着南瑾,虽然没有像笙玥这样笑出声,但也是满脸笑容。 南辞皱了皱眉,她说的都是最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怎么:“李小姐,你这……” 笙玥笑够了,抬头抹了抹眼角笑出来的眼泪,道:“南小姐,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那就是其实我哥哥直到现在还是一只母胎单身狗呢?” 说完,笙玥不等南辞反应过来,就拉着南辞朝欢乐谷门口走去了。 南辞还沉浸在震惊中,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正被笙玥拉着走。 被薄时年抱在怀里的南瑾听此,双眼放光,喜不自禁,这么说妈咪和爸爸可以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 妈咪喜欢爸爸这是他很清楚的事情,妈咪说起她嫖爸爸的事情时经常眉飞色舞的,他哪里能看不出来。 妈咪说当时她第一眼看到爸爸,就知道爸爸是一个优雅矜贵的大家族少爷,能配的上爸爸的妻子应该是名门大小姐才对。 绝不可能是她那种有今天没明天的赏金猎人,她就算金盆洗手,也终究只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小小孤女而已,又怎么配的上天之骄子的爸爸。 所以,能有一次露水情缘,她已经很知足了。 更不要说,她还非常幸运的有了一个孩子,她就更不敢奢求过多了…… 但现在爸爸还是单身,姑姑也没有丝毫看不起妈咪,所以,妈咪和爸爸是有很大的可能结婚的。 嗯~他多给姑姑撒撒娇,姑姑看在他的面子上,应该也会撮合妈咪和爸爸在一起的。 为了妈咪的幸福,他一定要加油! 南瑾在心底给自己打气。 “他还没有结婚?”一行人坐上了笙玥的布加迪之后,南辞才回过了神。 只不过这次开车的人换成了薄时年而已。 笙玥,南辞和南瑾坐在后面,南瑾秉持着向笙玥撒娇的理念,坐在笙玥的身边。 “回过神了?”笙玥很是受用的揉了揉南瑾的脑袋,看向南辞道: “那我就继续说吧,我家现在有五口人,我和阿年,我哥哥,我爸爸,我妈妈。” “我哥哥名李晟泽,今年28岁。这个年纪,你敢相信他居然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吗?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哥不谈恋爱,应该是已经被人给偷心了~” 笙玥朝南辞暧昧的挤了挤眼睛,然后继续说: “我妈已经给我哥下了死命令,如果半年之内不能带一个对象回来的话,就让我爸打断他的腿。” “所以,为了我哥哥的腿,南辞,你的心里有没有涌起一股拿下我哥哥的冲动呢?” 南辞缓缓的摇了摇头:“笙玥,这不行,我配不上你哥哥。” 南辞还是有点不敢相信,那样的天之骄子居然直到现在还没有结婚。 不止没有结婚,还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但她有自知之明,他不结婚不谈恋爱,绝对不可能是笙玥说的那样被她偷心了,只是没有女人入他的眼而已。 笙玥摆了摆手:“只要两个人相爱,哪有什么配不配的上,放心,我家从不看家世的,只要我和我哥哥喜欢就好。” “而且,你这么优秀,我相信我爸妈会非常满意你这个儿媳妇的,更不要说,你已经给他们生了一个大孙子。” 南辞仔细的听着,其实从和笙玥交谈开始,她就觉得笙玥是一个好相处的人,教出这样女儿的父母,一定也非常好相处。 听到他没有结婚的时候,她就已经有些意动了,现在他的父母也这么开明,她的心就更加蠢蠢欲动了。 因为父母不看好的婚姻,一般都没有好下场的。 “就算你爸妈和你都喜欢我,只要他不喜欢我,一切就都是空谈,而且我得来小瑾的手段也不是那么的光明正大……” 虽然没法把她中药之后的事情直接说出来,但南辞还是选择稍微坦白一下。 笙玥有自己的观点:“俗话说,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别人连我哥的一片衣角都没有碰到过,你就已经有了我哥的儿子,这已经领先了别人不知道多少步。” “如果你喜欢我哥哥的话,就努力让我哥哥喜欢上你,努力了不一定有结果,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有结果。生而为人,南辞,咱还是不要让自己后悔为好。” “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就看你怎么选择了。” 这一番话,算是自她投胎这个世界以来说的最多的一次了。 主要是她哥哥都那么老了,再不找个媳妇,可能真的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虽然她日常嫌弃她哥,但她也不忍心让她哥孤独终老啊。 后面的路程南辞都没有说话,直到车子停下,南辞才目光炯炯的道: “笙玥,我决定,我要努力一把,就算最后你哥哥没有喜欢上我,我也不会后悔。” “加油。”笙玥朝南辞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一行人朝着客厅走去,刚走到客厅门口,笙玥就扯开嗓子喊道:“爸妈,我带着你们的儿媳妇和大孙子回来了~”m.biqubao.com 没错,笙玥的爸妈已经回来了,就在昨天下午。 闻言,客厅里的三人齐齐转过了头。 李母站起身走到笙玥身边,揉了揉笙玥的脸蛋:“乖乖,你不是和时年一起去玩了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距离薄家的好戏开场还要好几个小时呢~” 说完,李母才看向了一旁的南辞和小小的南瑾。 乖乖刚才说的话她都听到了,她以为是乖乖为儿子找来的相亲对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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