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内容狗血了亿些,不过打发时间还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 闻言,薄时年定了定神,看着笙玥道: “阿玥,你们李氏和薄氏的合作项目,能不能撤资?” 怕笙玥不同意,薄时年又赶忙道:“我知道,让你们撤资会损失一大笔违约金,这个违约金我来付。” 薄氏还没有搞掉,相当于把薄氏送给阿玥就是一个空头支票。 所以,薄时年选择先为李家付违约金,搞掉薄氏之后再把薄氏送给笙玥。 笙玥眨了眨眼睛,原来才是这件事情啊。 她正想着告诉阿年,没想到,倒是阿年先问了出来。 笙玥给薄时年夹了一筷子菜,笑着解释: “阿年放心,今天早上我就通知那些项目的负责人从薄氏撤资了,还有国外的一些合作项目我也让我爸撤资了。” “至于违约金,阿年完全不用担心,正所谓无奸不商。” 笙玥一脸的算计:“让薄氏先爆出丑闻,那就是薄氏先违约。我们只是为了不损失的太过惨重才迫于无奈撤资的,作为商人,我想薄氏应该不会不理解吧!” “既然阿年你准备一个月后行动,那薄氏的丑闻也就那时候放出来吧,然后再发撤资声明。” “这一个月的时间就先悄悄的分批撤回资金,等到发声明的时候,薄氏就是想阻止也来不及了。” 说着,笙玥站起身,走到薄时年的身后,胳膊一伸就揽住了他的脖子,把头从另一侧搭到他的肩膀上,诱人的红唇附到他的耳侧,悠悠清香伴随着吴侬软语而来: “薄氏,就作为我的嫁妆,送给阿年如何~” 刹那,薄时年不止耳朵红了,眼眶也跟着发红。 他究竟何德何能,此生才能够遇见她。 一个转身,薄时年就单膝跪在了地上,执起笙玥那只刚刚揽住他脖子的手,轻轻的落下一吻: “余生定不相负。” 母亲,你在天之灵看到了吧,我终于遇到我爱也爱我的女孩了。 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又快又短,但有时候感情就是这样。 始于颜值,然后发现,非她不可。 虽然只有短短两天时间,薄时年却觉得,这两天的经历,堪比他之前十九年的人生…… 因为就在这两天,他的下半生被她给订下了…… 一只手被吻着,笙玥把另一只手放到薄时年的脑袋上面,轻轻的揉了两下。 随即,笙玥蹲在了半跪着的薄时年面前,说: “一周后,刘伯父的六十大寿宴会上,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你薄时年是我李笙玥的未婚夫。” 说完,笙玥双手锢住薄时年的脑袋,就吻了下去。 很快,薄时年的双手也伸向了笙玥的后背,把她按向了自己。 同时在心里答道:“好。” 吻被渐渐加深…… 拉扯着银丝分开,笙玥猛吸一口气,把落到薄时年肩头的白衬衫往上拉了拉,道:“楼上有房间……” 窗内衣衫在乱舞,人影在晃动。 窗外群星闪耀,黑蓝色的天空中,万里无云,下午就已经升上半空的月亮也渐渐地开始显现它的身形。 却不想,还没等月亮完全显现出它的身形,就已经有眼尖的星星发现了它的存在。 就像狼发现了羊一样,星星朝着月亮猛的冲撞而来。 月亮想逃,可是它既没有星星那样快的速度,也没有星星那样敏捷的身姿,最终,它只能在星星猛烈的追捕中无措的乱窜。 但星星并没有着急,因为它还有整整一个夜晚的时间去追捕月亮。 夜晚是独属于星星和月亮的时间。 待到月亮逃的累极,似老翁蹒跚而行到西边地界时,星星才终于大发慈悲的放过了月亮。 然后,星星拉着月亮退了场,因为属于太阳的时间到了…… *** 翌日中午,唐婉带着自己亲手做的饭菜走进了薄氏集团。 “请问时洲现在在公司吗?”唐婉一脸温柔的朝着前台问道。 前台明显认识唐婉,还算恭敬的朝着唐婉说道:“唐小姐你好,请等我给总经理助理打个电话确认一下。” 前台的心里虽然很鄙夷被自家总经理包了的唐婉,而且总经理的初恋白月光也回来了。 可因为总经理薄时洲没有明确放话和唐婉分开,前台表面工作做的还是很不错的。 没错,薄时洲并不是薄氏的总裁,而是总经理。 薄氏总裁是薄时洲的父亲薄辰。 唐婉微笑着点了点头:“好的。” 凭什么她来薄氏还要预约,而叶云舒那个贱人就不需要预约,只要来了随时都可以上去。 总有一天,她会成为薄氏的总经理夫人,自由的进出薄氏。 再然后,成为薄氏的总裁夫人,届时,整个薄氏都是她的。 她就不信,她比不过叶云舒那个贱人。 半响,前台放下电话,对唐婉说道:“唐小姐进去吧,总经理在办公室,你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唐婉的微笑好像焊在了脸上:“谢谢!” 可恶,不过一个小小的前台而已,她现在居然都要对她笑脸相迎。 哼!别以为她不知道这些人心底对自己的不屑。 等着吧,等到她成为总裁夫人的那一天,有他们好看的。 “咚咚咚~”唐婉敲了敲门:“时洲,我能进来吗?” “进来吧!”薄时洲揉着额头从文件中抬起头来。 看到薄时洲疲累的神色,唐婉一脸心疼的走到薄时洲的面前,把自己提在手里的饭菜小心的摆放到桌子上面: “时洲,别光顾着忙碌,到了饭点也要记得按时吃饭,这是我亲手做的饭菜,味道应该还不错,你多少也吃点吧。” 看着摆在桌子上,一看就是精心准备的饭菜。 本来薄时洲下定决心要和唐婉分开的话,瞬间哽在了喉咙里,不知道怎么说出口。 她毕竟爱惨了他,没了他,她该怎么办啊? 可是,如果真的要实行他妈说的那个,让李笙玥成为他的女人的计划的话,那么唐婉就必须打发走。 不然还不知道李笙玥那个疯女人会做出什么事呢。 薄时洲正沉思着,唐婉又把一双筷子递到了他的手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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