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开个饭店怎么成大明星了_第十一章 终于又有李逍的消息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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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逍走出亭子,不打扰男子吃饭。
  又有人朝这边来了。
  人还不少,前后得有十几个人。
  有男生,也有女生。
  十几个人走近,看到菜单木板后,同样有些意外。
  原来是卖饭菜的,还以为是卖小吃的呢。
  有人遗憾,他们更想吃小吃。
  也有人欢喜。饭菜好啊!终于有地方吃饭了。
  只是,这价格是不是太贵了一点?
  麻婆豆腐能卖得起这个价吗?这又不是什么豪华大酒店。
  虽然是在景区,但也还是贵了。
  “老板,你这卖得有点贵啊!除了麻婆豆腐之外,其它还有什么吃的没?”有人问道。
  李逍道:“还有米饭。其它就没有了。”
  “这……老板,你这美食店的东西,未免也太单一了。不说再整点小吃之类,至少菜要多准备几个啊!这样大家才好选择嘛。”又有人这样说。
  李逍道:“这个实在是抱歉。主要是我就一个人,卖的菜多了,忙不过来。而且,我们的菜在精,不在多。虽然只有麻婆豆腐一个菜,但味道绝对好吃。你们在其它任何地方,都绝对吃不到我这里的味道。”
  李逍还是这番说词。
  客人们自然还是认为,李逍是在吹牛逼。
  不过,这一次,有正在亭子里吃饭的男子说道:“老板这话是真的。这里的麻婆豆腐真的非常好吃。在其它任何地方都应该真的吃不到。虽说价格有点贵,但完全值!你们相信我,你们吃了之后,绝对不会后悔。而且,还会非常庆幸自己的决定。”
  所有人都看向男子。
  这家伙不会是托吧?
  他说的这些,怎么就那么让人不相信呢?
  原本更想吃小吃的人,这个时候都选择了离开。
  他们本来就更想吃小吃。如果这里麻婆豆腐的价格就是普通正常的价格,十几块钱一份。那他们也是可以吃的。
  但要45块钱一份,就算了。
  剩下的人犹豫一阵后,同样有人选择了离开。
  麻婆豆腐而已,再好吃又能够好吃到哪里去?
  就算再好吃,它也不可能值45块钱一份啊!
  所以,还是算了。
  倒不是花不起45块钱,但关键要花得值嘛。
  说实在的,45块钱真不多。今天来这里游玩一趟,花费远远不止45块钱。
  但还是那句话,要花得值。
  钱不好挣。可不能花冤枉钱。
  不过,最终还是有三个人留了下来。
  他们倒要看看这里的麻婆到底是有多好吃?他们吃了之后是不是真的不会后悔?
  也许他们这一次当了冤大头。但没有关系,不就是45块钱嘛。加上饭钱,47块钱。
  不多,就算打了水漂也不至于太难受。
  有三个人选择吃,这个比例还是不错的。
  李逍请三个人到亭子里稍微坐一会儿。自己走进厨房,继续开工。
  三份麻婆豆腐可以一锅同时做,还是很快的。
  三个人走进亭子,各自在一张凳子上坐了。
  先前的男子对三个人点头示意。
  三个人也点头回应。
  同时,都看到了男子餐盘里还没有吃完的麻婆豆腐。心里都想,“这麻婆豆腐看上去倒还真是很不错。”
  心里不禁有了一些期待。
  不久后,李逍将三份麻婆豆腐分别端给三人,又拿了碗筷。
  三个人开吃。
  各自用勺子舀起一勺豆腐,吃进嘴里。
  原本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的他们,都很快就露出了吃惊、难以置信,又不可思议的神色。
  这味道……好吃啊!
  相当过瘾和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过瘾和好吃的麻婆豆腐!
  麻婆豆腐竟然还能做出这样的味道?
  是因为里面加了肉末吗?
  应该有加了肉末的原因,但绝对不是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只能是这年轻老板的厨艺相当高。高到竟然能把一道非常普通寻常的家常菜,做出这样难以用言语形容的美妙味道!
  真想不到老板那么年轻,厨艺却这么高。
  牛逼!
  原来老板先前真的没有吹牛逼。旁边这个男子所说,也都是实话。他并不是什么托。
  这麻婆豆腐45块钱一份,真的值!
  这要是放到那些豪华大酒店里面去,不得卖好几百块钱一份?
  花45块钱吃到了好几百块钱的味道。
  这哪里是值?
  这分明是超级值啊!
  原来自己真的会因为选择了在这里吃饭而感到庆幸。
  三个人都非常庆幸他们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从而没有与这样一道美食失之交臂。
  以前还真是太小看麻婆豆腐这道菜了。
  总觉得这道菜就算再好吃,又能够好吃到哪里去?
  现在才知道,原来这道菜可以好吃到超乎想象。
  先前离开的那些人,太可惜了!
  三个人都为先前离开的人感到遗憾。
  待会儿如果再碰到他们的话,要给他们说一下这里的麻婆豆腐真的非常好吃。
  三个人都不希望那些人与这里这道美食擦肩而过。
  毕竟他们先前一起过来,也算是缘分。
  ……
  蓉城。
  流云诗社。
  副社长魏旭东一到诗社,就有人非常兴奋的对他说,“副社长,你终于来了。一个好消息,有李逍的消息了。”
  “当真?”
  魏旭东极为惊喜,“快说说,是什么样的消息?”
  刚刚说话的人名字叫做赵宇,是诗社成员。又说道:“一首诗,李逍又写诗了。我是今天早上在一个诗词交流群里看到的。”
  魏旭东眼前大亮,急道:“诗呢,在哪里?快让我看看。主题是什么?质量怎么样?”
  赵宇道:“主题是柳树。质量很高。在这里,我已经誊抄下来了。”
  赵宇一边说,一边将一页纸递给魏旭东。
  “写柳树?质量还很高?真的假的?”
  魏旭东颇有些怀疑。接过赵宇递过来的纸,定眼看去。
  看完之后,极为惊喜,说道:“厉害啊!这完全把柳树写出了全新的高度。这想象力相当丰富和大胆。诗才横溢啊!”
  赵宇道:“谁说不是呢。就这诗,我敢说就是那些著名大诗人来了,都未必写得出来。那李逍可能比我们之前认为的更加厉害!”
  魏旭东点头,“的确是。关于李逍写这诗的背景情况知道吗?”
  赵宇道:“长竹县有一个叫做龙溪谷的地方,竹清诗社在那里举办了一场,以‘柳’为主题的诗词比赛。李逍当时在现场,就写了这首诗,夺得了冠军。”
  “长竹县?”魏旭东道,“凤鸣市辖下的那个长竹县吗?”
  “对。”赵宇点头道,“就是那个长竹县。”
  “那个地方有点远啊。”魏旭东又道,“李逍怎么跑那里去了?”
  赵宇摇头,“这就不清楚了。不过,那竹清诗社真的运气太好了。他们本是长竹县的一家小诗社,没什么名气。这一次却因为李逍的这首《咏柳》,得到了不少关注。”
  魏旭东点头,“一首真正的好诗是有这样的影响力。那场比赛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前天上午。”赵宇道。
  魏旭东道:“那现在李逍应该已经回了蓉城了。对了,有竹清诗社的联系方式吗?”
  “有。”赵宇道,“我在他们的官方公众号上找到了联系方式。有座机电话号码,也有他们副社长张元辉的手机号码。”
  魏旭东大喜,又说道:“那你把他们副社长的手机号码给我。我给他打个电话,看能不能要一个李逍的联系方式?他们应该留了李逍的联系方式吧?”
  “应该是留了。”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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