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诗!” “这首诗写得好啊!虽然简单,但却相当生动传神。越看越喜欢!”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的确是生动传神。 真的是好诗!” “……” 一个小型诗会现场,围观众人纷纷对刚刚一名年轻男子写出的一首诗赞不绝口。 年轻男子叫做李逍,今年25岁。听到现场众人对自己刚刚写出的诗的赞美,非常高兴,但并不意外。 因为这首诗是前世一首传唱了千年的经典之作。 是初唐四杰之一的骆宾王,在少年时期的作品,质量很高。 全诗将听觉与视觉、静态与动态、声音与色彩完美结合,活灵活现的展示出了鹅的形神情态,生动而又传神。 现在,现场众人感受到了这种生动与传神,自然赞不绝口。 …… 李逍原本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而是地球人。 大学毕业后,在外面上班三年。 他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开一家属于自己的美食店。不需要赚太多钱,只要能够开心与快乐就好。 所以,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他就一直在研究美食,努力提升自己的厨艺。 现在,他的厨艺不敢说有多好,但也能够拿得出手了。 他的老家烟雨村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村子。 毗邻村子,还有一个叫做龙溪谷的地方,同样非常漂亮! 整个龙溪谷长达二十余公里,其间奇峰、怪石、湖泊、浅滩、沼泽、溪流、花海等地貌应有尽有。 前几天,家里老妈打来电话说,自今年过完年之后,到龙溪谷游玩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这让李逍看到了商机。自己开一家美食店的梦想,或许就要实现了。 游客们到龙溪谷游玩,那中午肯定要吃饭不是。 虽说游客们都会自带干粮,但如果那里有一家美食店的话。相较于干巴巴的干粮来说,肯定还是会有人更愿意吃热气腾腾的饭菜。 所以,李逍很快就做出了决定。他要回家去在龙溪谷开一家美食店。 他不想再上班了。 没有本钱? 没有关系,他只需要简单的搭个茅草棚就行。 用不了多少本钱。 反正他也不需要有多好的生意。一天能卖个一两百块钱、两三百块钱就足够了。 给老爸老妈打了电话,说了要回龙溪谷开一家美食店的想法。 老爸老妈一开始都不同意。好好的班不上,回什么龙溪谷开什么美食店嘛。 虽说现在来龙溪谷游玩的人是不少。但这个没有保障,说不定哪天就突然没人来玩了。 那不就瓜起了吗? 但在李逍一番开店更有前途,以及如果开不走了,就再回城里上班等说词下,老爸老妈最终还是同意了。 李逍立马写了辞职信,把工作交接完,成功离开公司的时候,感到十分轻松。 晚上睡觉也睡得特别香。 然而,一觉醒来,世界背景却发生了改变。 现在这个世界已经不再是地球了。而是一个和地球相似的平行世界。 这让李逍一度有些惊慌,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好在经过进一步了解之后,发现这个世界除了在文娱作品方面和地球大相径庭之外,其余方面和地球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老爸老妈、亲戚朋友,以及自己的老家烟雨村,还有旁边的龙溪谷都和前世一样。 自己认识的人,知道的事,也都和前世一样。 这让李逍慢慢平静下来。 尽管世界背景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李逍依旧是他自己。所以,他开一家美食店的梦想,依旧没有改变。 所以,还是按照原计划,回龙溪谷开一家店去。 尽管既然这个世界的文娱作品和地球大相径庭,那他要赚钱的话,或许应该可以从文娱作品方面入手,而不需要再开美食店了。 但是,李逍依然还是想回去把美食店开起。 因为他很喜欢厨师这个职业,喜欢做菜。也想要开店,这样可以每天在店里迎来送往不同的客人。 再和客人们拉拉家常,聊聊天。 这很有意思。 所以,不管怎样,他的主要职业都会是厨师。 他的美食店也一定会一直存在。 就明天回去吧。 今天先去这座城市转一转,就当作是和这座城市道别了。 这座城市叫做蓉城,是川省省会。 李逍在这里上了四年大学,又工作了三年,还是很有感情的。 南湖,是蓉城一个非常漂亮的湖泊。 李逍来到了南湖边上。 前面不远处,围着一大群人。 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在这里举办诗会,以诗会友。 这个世界的人们到了现在,都依然还对古体诗词十分偏爱。 喜欢古体诗词的人非常多。 各种大小诗会、诗词比赛等,在全国各地都随处可见。 诗词写得好的人也非常受欢迎。是大明星,身份地位也高,被无数人追捧。 眼前就又是一个诗会现场。 “新来的各位诗友,你们好。我是流云诗社的魏旭东,是今天这场诗会的发起者。这场诗会以我们在这里可见的一切景物为题。大家可以写杨柳,写南湖,写水,甚至是那边在水里戏水的鹅等等。所见到的一切都可以写。现在已经有十几位诗友写出了非常优秀的作品。希望还没有出手的诗友们,也都能够出手。” 现场有不少人和李逍一样,都是刚刚才围过来的。 现在听这个叫做魏旭东的人一番介绍后,明白了发起者的身份,也知道了诗题是什么? 已经写出的十几首诗都被展示在展示架上,李逍和其余众人都在看。 确实有让人眼前一亮的作品。 比如其中一首写杨柳的诗。 “南塘生旧梦,青青湖边柳。 一树千万枝,枝枝尽相思。” 很明显,这一首诗借杨柳表达了诗人的一种相思之意。 思念的也许是他曾经的恋人。 也许,他和他曾经的恋人在这南湖边,在这柳树下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 而现在,恋人已经不在,他只能在这里睹物思人。 这首诗确实不错,能够流传开的可能性不小,李逍和周围其余人都一阵称赞。 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人都跃跃欲试,想要借此机会一展自己的实力。 像这样的场合,很多诗词爱好者们都非常愿意出手,也渴望出手。 因为这有助于自己名气的增加。 哪怕写出的诗质量不高,无法流传开,那至少也能增加一点自己的曝光度不是。 很多诗词爱好者们都梦想自己有一天能够成著名大诗人。 如果没有一诗成名的本事,那就只能一点一点努力提升自己的名气了。 也许努力一辈子也无法成功。 但总要去努力过后,才会知道答案不是。 很多人都跃跃欲试,李逍看到不远处在湖里戏水的几只大白鹅时,忽然想到了前世一首非常经典的咏鹅诗。 要不就趁此机会将那首诗写出?以当作是对这座城市的告别。 也顺便让这个世界的人们,欣赏一番前世,也就是地球上的经典诗作。 越想越心动。 于是,李逍走出人群,对魏旭东说道:“我来斗胆写一首。” 魏旭东大喜,连连说道:“好,好。这位兄弟请!” 现场围观的众人见又有人要写诗了,也全都眼前大亮,十分欢喜。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焦在李逍身上。 李逍不再犹豫,走到案桌前,提笔将前世骆宾王的《咏鹅》写出。 用毛笔写的。 他的毛笔字写得不好,但好在也勉强能够见人。 诗一出,无论是魏旭东,还是现场其余众人全都喝彩出声! …… 新书,求各位大佬收藏、投资、追读! 乡下在这里拜谢了! 非常感谢!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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