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算是彻底完了,黄老太太这样的蛀虫存在,算是彻底毁了黄家三代的努力。 没过三天,法院的判决就下来了。 黄老太太、黄健、黄乐成因不同的罪因,被判了不同的年数。 何微也和黄健离婚,女儿黄晓橙判给了她。 黄家财产被抵押的抵押,变卖的变卖,何微离婚后又分走了一些。 还有那些被黄乐成伤害的女孩,也要进行赔偿,尤其18号女孩已经生下了他的孩子。 毕竟是自己的重孙,黄老爷子多给了女孩五百万,这是他能拿出的最大额度了。 黄家直接宣布破产,何微说要赡养黄老爷子,但老爷子拒绝了,自己留在唯一剩下的老宅中生活。 至于冯家,冯安诚因蓄意谋杀也得进去呆个几十年。 在路厌和秦修泽共同帮助下,冯染成功接手泰诚机械科技,她一改叛逆纨绔形象,以雷厉的手段让公司内一些狗叫的人不得不服。 主要也是因为有路家和秦家两位总裁在,不服不行。 一周后。 秦鹤知身体恢复得很好,可以转院回国了,路月得知消息的时候,忙完手上的事情就去机场接人了。 为什么说是手上的事情,因为她在拿人体模型练针灸。 好兄弟重伤归来,路季和程子言肯定也会去接人。 所以在机场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桑莫、林老、秦鹤知还有阿炳阿木刚下飞机,秦鹤知本就看桑莫不顺眼,在飞机上一句话都和他说过。 现在又多了两个人,路季和程子言一样讨厌桑莫,三人一个战队,对桑莫进行了无声的眼神碾压。 路季有时确实会觉得桑莫这人还行,但是百分之九十的时候是嫌弃他的,想拐走他妹妹,绝不可能。 秦鹤知也想通了,月月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会祝福她的,但这和他讨厌桑莫不冲突。 至于程子言呢,他可以将月月让给好兄弟,因为鹤知对月月是真心的,也相互了解,但桑莫就不行,兄弟两人一致排外。 “月月。” 桑莫向路月走去,笑得嘴都快咧到耳根子了。 路月刚迈出一步,就被路季在后面揪住了后脖领。 寸步难行的路月像只小猫咪一样被拎着衣领。 “三哥,你要干嘛?” “我干嘛?我还能干嘛,当然是让你离某个渣男远一点。” 想给路月一个深深拥抱的‘某个渣男’无奈放弃这个想法。 “三哥,你可以明目张胆地骂我,不用如此指桑骂槐,我不会生气的,你是月月三哥,自然就是我的三哥。” 桑莫真是在路季的雷区上蹦迪,知道如何一句话让路季爆炸。 “呸,谁是你三哥,麻烦桑老板叫我路三少,我和你不熟。” “没关系,时间长了就熟了。” 桑莫浅浅标准笑,不紧不慢的话语让路季有种打棉花的感觉。 他拎着路月,路月眨巴着大眼睛无辜地看着她。 “走,回家,已经接到鹤知和林老,可以回去了。” 路月就这样被揪着脖领子,可怜巴巴地离开了机场。 “三哥,鹤知哥在m洲的时候,也多亏了桑莫手下照顾,要不你就看在这个份上,对他的意见小那么一点?” 路季侧眸看她,一脸坚毅。 “几个意思,怎么?来当说客了?想让我接纳桑莫,然后你们两个双宿双飞嘛?” 路月尴尬地挠挠头,看向别处小声嘀咕,“我可没这么说。” “我告诉你,就他,我和大哥二哥都不会接纳他的,谁会喜欢一个拱自己家白菜的猪。” 路月:额...... “哦!那要这么说的话,鹤知哥和子言哥怎么算?” 路季甚至想都没想就直接回道: “妹啊,你什么心思哥都知道,鹤知和子言虽然都喜欢你,但你只是把他们两个当哥哥,你们之间不会有可能。” “但桑莫不一样,三哥在你身上看到了你对他的不一样,虽然三哥嘴上总说讨厌他,可你如果真的和他在一起了,我又能怎样呢?” 一想妹妹有一天会嫁人,会离他们好远,他就郁闷、闹心.. “虽然不确定你和桑莫会有怎样的结果,但你说,你要是在最后嫁给他了,去m洲,爸妈还有大哥二哥清梦,我们肯定会伤心死。” 路月拄着头,一脸认真地听着他说。 三哥头一次和自己说这样的话,多少是有点触动的。 直到路季最后一句话,路月才有了反应。 “不是,谁告诉你我要是嫁给桑莫,就得去m洲的。” “啊?不去啊,那让桑莫入赘咱家也行,这样的话,我可以勉强接受他。” 路季瞬间变脸,露出了笑容。 “三哥,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桑莫就是华国人,他在m洲发展,不代表真的会一辈子呆在那里。” 路季与路月四目相对,她眨着大眼睛,真诚地看着路季。 “就算他是华国人,那他回国,他在m洲的黑市怎么办?” “既然他能来京城,肯定都做好后手了,而且前段时间因为亚特的事情,他更是将黑市重新大洗牌。” 桑莫一直都有打算回到京城,路月在哪里他就追到哪里,黑市打理好后,那里还有千宿在,自然会有人给他看场子。 加上他的那些手下,黑市不会有任何问题。 实在不行,还有老先生在黑市,段兮又是路月的妹妹,帮忙看好黑市,也不是不行。 桑莫是这么想的,路月的妹妹就是他的妹妹,要不就从小培养段兮,以后将黑市交给她算了。 桑莫早就有这个想法了,只是一时没敢和路月说。 他也不是很确定老先生能不能同意。 路月所知道的就是黑市大洗牌,桑莫当起甩手掌柜了。 “所以啊三哥,就算我和桑莫在一起了,我也不可能跟他去m洲的。” “先不说别的,就那饮食,我都难以接受,呆一段时间行,时间长了我不得疯啊!” 路季挑眉,眸中有了异样的光芒,又不知道有了什么鬼点子。 路聿还在外地拍戏,他给他发去消息。 ‘二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桑莫来京城了,咱家这颗大白菜要被摘了,我有一个好主意,要实在不行,让桑莫入赘吧,我勉强接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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