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志运,你说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你了?这段时间你处处针对我! 我们好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吧?你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我?我哪里对不起你了?” 知云非常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你少在这里血口喷人!我怎么针对你了? 不就是不想搭理你吗? 跟谁交往是我的自由,碍着你什么事儿了? 再说了,我只是不想与你交往,又没有害你,你又凭什么过来质问我? 也别说咱们是朋友,你我也仅仅是认识而已,顶多算是个彼此熟悉的人。 说句难听的,你连质问我的资格都没有! 你也别说什么没做对不起我的事,你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该不会不清楚吧? 还有你让你哥做的事,不会以为我们纪家不知道吧? 秦风,你别把自己太当个人物了,你在我这里连个屁都不是! 现在请你出去,这里是公共场所,不是你们秦氏集团,更不是你能撒野的地方! 你如果非要在这里闹事,那就别怪我报警了,到时候再给你们秦氏集团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可别怪到别人头上,那是你自己作的!” 秦风的五官都快扭成一团麻花了,就算他脸皮再厚,这种情况也多少有那么点尴尬。 毕竟就在刚刚,他还言之凿凿的说自己没有对不起人家的地方,结果眨眼间就被人家揭穿了。 知云的话让他多少有些心虚,尽管脸上还是一脸愤怒,但目光却开始闪烁起来。 他还以为自家哥哥做的天衣无缝,没想到竟然早已被人家知道了。 不过死鸭子一般嘴都是很硬的,尤其是这种喜欢日天日地的男主,更是以自我为中心,从来都是把错归咎到别人身上。 至于他自己犯了错,那也是被逼无奈,迫不得已! “纪志运,我真是看错你了,想不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现在郑重的通知你,咱们俩人之间的友谊完了!” 秦风强行挽尊的说完这句话,气冲冲的扭身出去了。 按照他以往的习惯,此时应该是摔一下门,以彰显他的愤怒和不满。 只可惜医生办公室的房门平日是不关闭的,所以这就让他丧失了一个摔门的机会。 虽然出去的时候他顺手捞了一把,想要把门甩上,但却没想到办公室的人为了不让风把门刮上,开着的房门特意固定了一下,这就使得秦风失手了。biqubao.com 少了这一道程序,总觉得胸腔里有一股气没有发泄出来,憋得他难受。 与此同时,在秦风摔下这句话之后,哭云竟然感觉到这具身体一阵轻松,不由的有些诧异。 该不会还有什么隐隐藏任务,或者是对方有什么执念吧? 做过这么多次任务,还是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难道是之前原主的灵魂一直还停留在这具身体里?可她之前也没察觉出异样啊? 不过这终究不是什么大事,所以诧异过后知云便放下了。 经过秦风这一闹,办公室里的人看知云的目光多少有些意味深长。 有医生问道:“纪医生,刚才那人怎么回事儿啊?你朋友啊?” “什么朋友?我可没有那样的朋友,你不要侮辱我,那是秦家的二公子,出了名的二世祖,花花公子。” “秦家?该不会就是前段时间因为偷税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秦家吧?” “恭喜你猜对了,还真是那个秦家。” 得到了准确的答案,立刻就有人赞同的点了点头:“偷税漏税,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纪医生,你不跟他交往是对的,这样的人还是躲着他点才好。” “是啊是啊,瞧瞧他刚才说那话,一看就是脑子不大好使,难怪他们秦家人能做出偷税漏税这样的事来。” 知云扯出一个微笑,一改原主的人设,开始八卦:“你还真说对了,他确实是脑子不大好使。” 知云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了指自己的头:“你们看过小说吧?知道那种霸总喜欢找替身的替身梗吧?” 众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喜欢八卦似乎是大家伙的天性,就连正埋头写病历的老王医生也抬起了头。 “怎么?这位也学着霸总找替身?” “纪医生纪医生,你先别说话,让我来猜一猜。” 一位女医生双眼放光,满脸八卦:“是不是这位霸总有一个喜欢的女孩,然后人家出国了,然后这位霸总就找了一个跟这个女孩长相相似的,还让这个女孩模仿那位出国的?” 知云……美女啊,你是懂套路的。 “大差不差吧,基本上符合。” “我的天哪!竟然还真有这样的事! 我还以为这样的事只有在小说和电视剧里能看到呢,想不到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 我记得曾经看过一个评论,说不知道是不是霸总太穷了,竟然连一张机票都买不起,真要喜欢人家女孩,就算出国了,就不能买张机票去吗?非得找一个替身!” “你不懂!这是渣男的套路! 这种人往往装的看似非常深情,其实就是个渣男,要真的深情,怎么可能放着真爱不去找去找别的女人,而且还是找跟真爱长相相似,还得模仿她的女人,这不是纯纯的恶心真爱吗?” 知云觉得这位说的还真有道理,这确实是有点恶心所谓的真爱了。 但蔡玉珠的情况又有所不同。 毕竟人家蔡玉珠并不知道秦风的心思,后期还被祸害死了,唉!史上最惨真爱! 其实要知云说,在整个剧情中蔡玉珠基本上没什么错,如果一定要说她有错,那就是在感觉上太过粗砺。 其实在这个圈子里,许多人都知道秦风的心思,但蔡玉珠还没觉察出来,甚至都没有看透秦风的人品。 虽然不曾单独赴他的约,但其实一起聚会的时候,没表现出过对秦风的排斥。 当然,这也跟秦风实际上并没有主动表明自己的心迹有关,也跟蔡玉珠身边围绕着许多同样在献殷勤的男人有关。 毕竟在蔡玉珠看来,大家伙对她都是同等的热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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