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不明白知云发的什么疯,仔细的想了想,也实在想不起来最近发生了什么事,能值得他如此。 他自问也没有得罪他,怎么对方就忽然把他拉黑了呢? 以他对纪志运从小到大的了解,他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更不会小肚鸡肠,那他现在变得如此,必然是有原因的,只是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什么。 他很想追过去当面问一问。 但想想对方的那个脾气,又打消了念头。 算了。 还是等改天到他家里,亲自去拜访的时候问一问吧。 然而想是这么想的,没过多久,他又主动联系知云了。 原因嘛,自然是因为高晓岚怀孕了,而秦风又不想要这个孩子,所以想找原主把这个孩子拿掉。 也不知道是秦风脑子有病,还是剧情君的脑子有病,在原剧情中,原主确实是替高晓岚打掉了两个孩子,可问题是这不应该是妇科的事儿吗? 怎么找他一个外科医生来干? 而且刮宫…… 哎哟我去! 想到这里,知云整个人都不好了。 原主的脑子也有病! 她实在是不明白,一个外科医生,是怎么学会妇科的刮宫的? 毕竟在剧情里,原主帮高晓岚打掉的那两个孩子,可都不是药物流产,而是使用的刮宫的方式。 可可可…… 难道真的是她孤陋寡闻了? 真没听说过刮宫这事还要归外科管,而且也没听说过这事还有用男医生的。 哈哈! 算了,不纠结了,反正像这种虐文,不管是男主还是女主,脑子都是有点大病的。 你说男主有大病就罢了,高晓岚作为一个女生,竟然也能同意一个男医生给她实行刮宫手术,没有羞耻心的吗? 看着手机上显示的陌生电话号码,知云犹豫了几秒钟,最终还是接了起来。 “喂!阿运!还生气呢?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你了,但是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话筒里传来了秦风的声音,还带着点吊儿郎当。 “不用,我们之间只是认识而已,原本就没什么交情,谈什么得罪,又道什么歉?你找我有事?” 电话那端的秦风被噎了一下。 虽然他确实是没怎么把纪志运放在眼里,心里也没有真的把他当朋友,但两人也算是一起从小长到大的,他自问,对纪志运还算是了解。 但正因为了解,才对他这突然的转变,有些接受不了。 “不是,咱们好歹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到底哪儿做错了?就算是要判我的死刑,好歹也指点我一下,让我做个明白鬼不是?” 尽管那声音还是吊儿郎当,但知云却从中听出了几分凝重。 “你错了,我这个人从来也没有什么朋友,也不想要朋友,秦大公子,如果没事我就先把电话挂断了,我这边还忙呢,回见。” 知云说完也不待那边有什么反应,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又是拉黑一条龙服务。 你们想怎么折腾是你们自己的事,不要拉上我。 只要离得我远远的,不要说只是挖个肾了,你们就是挖心挖肺,我都不待多说一句的! 知云翻着白眼,把电话调成了静音。 “这货绝对生气了!” 秦风对身边的狗腿子秦小胖说道。 秦小胖算是他的一个远房堂弟,家境比起秦风,只能算一般,因此经常跟在秦风身边,帮他跑个腿,传个话什么的。 上一次的事后避孕药就是秦小胖去买的。 因为秦小胖打小就是秦风的跟班,所以对于秦风口里的这货也就是知云,他也是认识的,只不过是几乎没有说过话。 毕竟原主总是一副高冷的样子,平日里别人跟他说话,他也就是回一个面无表情的冷脸,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也就是在面对秦风的时候,能够多说几句话。 这也是秦风认为自己能够拿捏原主的原因,毕竟他觉得自己是对方唯一的朋友。 不过原主的高冷还真不是装出来的,他就是天性冷漠,或者说更像是情感缺失症,之所以能跟秦风多说上几句话,不过就是因为他是剧情所需要的工具人罢了。 把原主设定成这种天性冷漠的人,也是为了给男女主服务,要不然的话,正常人在蔡玉珠已经死在自己手中的情况下,又如何能做到面无表情的将对方肢解? 好像也就只有变态了。 其实换一个角度看,原主确实也像是一个变态。 若不是变态,做不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举动来。 “嗐!哥,他不是从小就是那副德性吗?从小就清高的跟什么似的,不屑于跟咱们这些凡人为伍。” “唉,算了,强扭的瓜不甜。” 秦风也叹了口气:“既然人家不拿我当朋友,我也总不能拿热脸去贴冷屁股,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吧。” 话虽是这么说,但心里其实是恨上了知云的。 他还觉得知云刚才的态度,让自己在兄弟面前丢了面子,尤其是高晓岚也在场。更是让他觉得没面子。 “哥,你说的对,这样的人活该他没朋友,从小到大也就是哥你善良,还搭理他,除了你,咱圈子里没一个搭理他的。” “我这不也是看他可怜吗?你想想咱们小时候聚会的时候,大家伙都聚在一起玩,就只有这家伙孤零零的一个人坐在沙发上。”biqubao.com 高晓岚若有所思。 她的神情被秦风看在眼里,心情就更加不爽了,对知云的讨厌又多加了一层。 知云没有参与家族企业,秦风同样也没有参与家族企业,毕竟两人都不是家里的长子,继承家业什么,也轮不到他们。 他们也只是每年拿分红。 只不过原主有自己的事业,而秦风就是个纯纨绔,不过在知云看来,秦风这货就是闲的,就是因为整日闲的蛋疼,无所事事,才搞出了这么多事来。 几天后,知云休班,回了老宅。 自从穿越过来接手了这具身体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原主的家人。 纪家的老宅很大,是一座庭院式的建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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