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515章 女主的团宠小姑子10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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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的食堂帮忙热饭只要一分钱,所以这几顿饭她都是每次花一分钱,让医院帮着热热馒头,再回来就着咸菜吃的。
  但郎秋霞现在是病号,既然醒了,自然不能跟她吃一样的。
  就是医生也说了,病人要吃流食,比如软面条,米粥什么的,因为咀嚼也会牵动脑后的伤口。
  但买那些东西都是需要钱票的,小张自然不可能给她垫上,毕竟她自己的生活费也不宽裕,要不然也不能从知青院里带馒头和咸菜了。
  现在这种情况真要把钱借给她了,什么时候还,能不能还上,那都不好说。
  到时候对方就是没钱,也总不能逼死人家吧?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小张是真不想借钱。
  踌躇了一会,终究还是觉得自己去吃饭不管郎秋霞,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便犹豫着道:“需要我帮你买饭吗?不过我身上也没钱……”
  提起了饭,郎秋霞才反应过来,自己此刻已经是饥肠辘辘。
  毕竟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虽然这几天一直在挂水,挂水只是维持生命体征,胃里并没有进食,腹内自然空空。
  也记起来了刚才医生让她吃流食的事情。
  “你帮我买一碗面吧,钱先帮我垫上,等我伤好了,回去就还你,行吗?”
  小张一脸为难:“我真的没有钱,过来给你赔床,饼子和咸菜我都是从知青院那边带过来的。
  我记得你不是总把钱放在身上吗?要不然你找一找,看身上有没有钱。”
  小张想了想,还是提醒了一句。
  郎秋霞的脸色难看了一瞬。
  她也想起来原主有这个习惯了。
  只不过她口袋里只有2块3毛钱,而除了这两块多钱之外,连半张票也没有。
  她咬着牙,把手伸进了裤腰里。
  没错,原主在内裤上缝了个口袋,那2块3毛钱就装在那个口袋里。
  将还散发着体温的一把角票取出来,依依不舍的递给了小张:“这两天的饭你看着帮我安排吧。”
  小张没接。biqubao.com
  “咱们知青院里的三个女同志已经商量好了,每个人来照顾你两天,所以明天傍晚我就要回去了,换江洁同志来照顾你。
  所以花多少钱你给我多少钱就好了。
  医院的食堂里有面条,3毛5加二两粮票一碗,你给我3毛5再给我二两粮票就行了,不用给我这么多。”
  郎秋霞的脸又扭曲了一下。
  她没有粮票。
  “我没带粮票,你能不能先帮我垫上,等回去了我就还你。”
  “抱歉啊,郎知青,我也没有粮票,我带来的那点全国粮票早都换成粮食了。”
  朗秋霞……
  “那有没有不要粮票的饭?”
  “有小米粥,八分钱一碗,就是有点稀。”
  朗秋霞抿了抿唇:“麻烦你帮我买一碗吧。”
  小张这才答应着接过了钱,给她买粥去了。
  没用多久,就端着一碗清汤寡水的粥回来了:“朗知青,粥买回来了,你快喝吧,喝完了我还得把碗给人家还回去呢!”
  不说朗秋霞这边一分钱难倒了英雄汉,就说知云这边,已经开始悄悄给两个哥哥打预防针了。
  她开始添油加醋的编八卦,在两个哥哥耳边絮叨。
  具体宗旨就一个,远离那个受伤的知青。
  尽管知云编出来的都是无中生有的事情,但谢知庆和谢知宁却没有怀疑,他们不认为自己乖乖巧巧妹妹会说谎。
  所以对这个从来没注意过的知青,先入为主的厌恶起来。
  而且知云还说了,她那天听见那个受伤的知青说,要在村里找一个能干的,这样自己就不用干活了。
  最好是家里有兄弟几个的,这样嫁不成哥哥就可以嫁给弟弟,总归会有上当的。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年代说出这种话,听就不是什么正经女人,怎么嫁不成哥哥就嫁弟弟,这是个好女人该说出来的话吗?
  而且他们的妹妹还说,听到那个女知青提了他们两人的名字,这就让他们心里更加厌恶了。
  虽然这些知青刚来的时候,确实比村里的姑娘们长得漂亮也水灵,但那是因为他们不干农活,在村里干上一段时间的农活,那形象也就跟村里的姑娘差不多了,所以又能高贵到哪里去?
  再说这兄弟俩情窦还未开呢。
  前一世也是这样。
  郎秋霞没算计到谢知庆,算计了谢知宁,那时候谢知宁还没有达到成年年龄,就这样稀里糊涂的跟郎秋霞办了酒。
  毕竟当时那种情况也容不得他退缩,这个年代如果被定为了流氓罪,轻则要劳改,重则就要吃花生米了。
  而且一人犯罪,那是要连累全家的。
  知云这边给两个哥哥打着预防,朗秋霞那边也算计上了。
  数着米粒吃饭的日子真的不好过,而且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受伤太重,导致她留下了后遗症,还是只是因为现在伤势还未愈的原因。
  她只要一动脑子去想事情,脑子里边就一跳一跳的痛,就像脑子里有个小人在对着她的脑组织练拳击一样。
  不过她已经打定了主意,既然这是一本书,书中女主是个有大气运的人,把自己就把她的气运抢过来。
  她可是记得很清楚,女主的两个哥哥都是很有出息的,那都是将来在商界呼风唤雨的人,自己只要傍上他们,那不是就一辈子吃喝不用愁了吗?
  到时候再抢夺了女主的气运,代替她成为全家的团宠,将来的日子还不过得风生水起?
  至于说女主的哥哥愿不愿意娶自己,对这一点朗秋霞还是很有信心的,毕竟俗话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她就不信了,凭自己的姿色和手段,还追不上一个土包子土著!
  在医院里又住了三天,郎秋霞忍着头疼出了院。
  再继续住下去,她就得饿死了。
  回到知青点,那里好歹还有她的口粮!
  其实像郎秋霞这种情况,是可以上报给组织申请回城的,虽然不一定能成功,那也是有一定成功几率的。
  不过因为郎秋霞打上了谢知庆和谢知宁的主意,自然不甘心就这么回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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