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506章 女主的团宠小姑子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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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云睁开眼睛,入目就是一片绿色。
  带着点温度的风吹过来,让人感觉到很是惬意。
  耳边是一片嘈杂的“知了知了”的叫声。
  此时的知云正躺在一棵大树下,身底下铺着一条麻袋,头顶就是遮天蔽日的茂密枝叶,遮住了热辣辣的阳光。
  眼珠子咕噜噜转了一圈,没发现有人。
  不放心的又坐起来看了一圈,确实没有人。
  可能是因为天气实在是太热了,所以哪怕这会吹过来的风带着点热气,让人感到无比的凉爽,恨不得这风吹得再猛烈一些。
  她缓缓的躺下,无视了知了的叫声:“1101,传输剧情和记忆吧。”
  “好的,宿主。”
  原主谢知云,在老谢家那是团宠一般的存在。
  谁让她是老来女呢。
  大姐比她整整大了14岁,二哥和三哥是双胞胎,比她大了11岁。
  就在谢氏夫妻,以为他们两口子这辈子只有三个孩子了的时候,谢母老蚌怀珠,竟然又生下了原主。
  大姐名叫谢知玉,二哥叫谢知庆,三哥叫谢知宁,原主自然就叫谢知云了。
  因为原主是家里最小的一个,所以哥哥姐姐们也都让着她,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先想着这个妹妹。
  谢父谢母在生前三个孩子的时候,都还没分家,那时候日子又苦,挣的钱又要交到公中,有谢爷爷谢奶奶一同分配。
  因此手里也基本上没有私房钱,咱也无法贴补几个儿女,而全家都每天像个老黄牛似的在地里刨食,挣那点吃不饱的口粮。
  在这种大环境下,哪里还顾得上陪孩子们玩?
  只要饿不死冻不着,就是他们尽的最大的努力了。
  特别是大姐,她刚出生的那一会,全国还没解放,还得到处东躲西藏的跟鬼子打游击战,能顾上孩子的时候少之又少。
  后来在大姐两岁的时候,全国解放了,按理说日子能过得好些了,可偏偏谢母又怀了孕,因为怀的是双胎,这一胎就格外的艰难。
  在那个医疗水平不发达,医药有奇缺的时代,生这对双胞胎的时候,谢母差点就跟着一命呜呼了。
  因为生的艰难,所以医生判定谢某伤了身子,很难再有身孕了。
  还好这一对双胞胎都是两个男孩,也算是为老谢家二房留了后……
  没错,谢父是谢家的老二。
  知道自己不能再生了,谢父谢母也就断了念想,反正三个孩子也够了,两人卯足了劲,一门心思的养孩子。
  因为家里的孩子越来越多,谢家三房的矛盾也越来越重,不得已谢爷爷谢奶奶,给这三个儿子分了家。
  夫妻俩为了养活这三个孩子,每日里早出晚归,真是把自己当头老黄牛来使唤了。
  因为忙于生计,这三个孩子哪怕是跟在父母身边长大的,但就跟放养的也差不了多少。
  其实在那个年代,农村的孩子都是放养着长大的。
  但原主出生的时候,三个孩子长大了,都能帮着家里干活,也能下地挣工分了,日子自然也就过得宽裕了。
  他们家这三个孩子,不是念完了初中的。
  是因为不想上高中,而是因为没有考上。
  再说了,在那个年代,农村的孩子,其实初中毕业已经算是高学历了,说起谁家的孩子是初中毕业生,不会被赞一句是文化人?
  不知道是不是厚积薄发~毕竟是谢父谢母积蓄了11年的力量,生出来的这个小女儿比其他三个孩子都要聪慧,比如说~~考上了高中。
  后来原主高中毕业之后,还在同学的介绍下,获得了纺织厂一个招工考试的名额,并幸运的被录取了。
  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县城中心小学的向老师,两人都对彼此很满意。
  结婚后,两人也很恩爱,后来还生了一儿一女。
  开放后,二哥谢知庆下海做生意,很快就挣下了一大笔家业。
  三哥谢知宁更是学会了泥瓦匠的手艺,开始的时候还是帮人盖房子,后来成立了自己的建筑队,随着一步步扩大,又建立起了建筑公司,后来更是开始炒房产,成了当地有名的房产大亨,赚了个盆满钵满。
  就连大姐夫,在二哥的带动下做起了生意,成了远近闻名的第一批万元户。
  原主作为全家人的团宠,虽然只是工薪家庭,看日子过得却比谁都滋润。biqubao.com
  但这是一周目。
  还有二周目呢。
  郎秋霞从异世穿越而来,成了到谢家屯来下乡的知青。
  而她穿越的原因,正是因为在看这部小说的时候,手机没电了,就一边充电一边看,看到搞笑的地方,嘴里含着的奶茶一口笑喷了出来。
  然后就悲催的连电了。
  手机就在她眼皮子底下爆炸了,然后她就成了谢家屯的下乡知青。
  刚发现自己的身份时,郎秋霞是愤愤不平的。
  她知道这本书的女主是一个叫谢知云的女孩,也是整本书的团宠。
  可既然让她穿越过来了,什么不让她穿越成谢知云,而要穿越成这个倒霉的知青郎秋霞,难道就因为她们同名同姓吗?
  既然不能做女主,她就攻略女主周围的人,既然女主能做团宠,凭什么她就不能?
  女主不就是因为有几个好哥哥好姐姐吗?
  那她就嫁给女主的哥哥,做她的嫂子,取代她在谢家团宠的地位,成为新的团宠。
  于是她还真就设计了原主的二哥,只可惜被谢知庆提前察觉到了,并速度极快的溜了。
  郎秋霞没得逞。
  此后她倒是想再算计,但谢知庆滑溜的跟条泥鳅似的,让郎秋霞根本找不到机会。
  不得已,将目标转移到了谢知宁身上。
  反正这兄弟俩是双胞胎,不存在年龄差异(郎秋霞比这兄弟俩大一岁)。
  谢知宁比起谢知庆,要憨的多了,还真被郎秋霞给算计成功了。
  为了不被以流氓罪扭送到公社上,谢知宁只得捏着鼻子娶了郎秋霞。
  那郎秋霞并不是真心要跟谢知宁过日子的,所以自从她嫁过来之后,闹的整个谢家二房整日里鸡飞狗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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