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倒是踌躇起来,急得在院子里遛圈,直到眼看就要到午时了,才咬咬牙进了厨房。 此时天色已经晚了,就算是提醒了,少爷这个时间再去也不合适了,所以他还是去给少爷做饭去吧。 知云深居简出,每日里在家读书习字,原主现在已经有个秀才的功名了,要不然知府也不会惦记着把他的庶女嫁给原主。 赏花会上发生了什么知云不知道,但这日张伯买菜回来,看见知云就有些欲言又止。 “张伯,这时发生了什么事,如果有事你就说,不必这样吞吞吐吐的,你我又不是外人。” “少爷,今日老奴出去买菜,倒是听说了一件事。 说是知府家的三小姐病倒了,听说病的还挺严重,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她与少爷您之间的婚事。” “此事休要再提。” 知云表示丑拒,但话却不能这么说:“那位三小姐,一看就不是什么安分的,虽说像咱们这样的人家,能娶到知府家的小姐是高攀了,但女方的人品也很重要。 我也是很挑的,不是什么样的破烂都收,若是人品在我这里不过关,哪怕她的出身再高也无济于事,我也看不上。” 见张伯一脸迷茫,知云又给他解释道:“想我与朱小姐,也只不过就是知府把我请了去提了一嘴,虽说当时我也没拒绝,但事后我既没有请媒人上门,也没有开始走六礼。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理应矜持,那位朱三小姐,好歹也算是大家闺秀,但却在这种情况下给我送来了请帖,还特意派了自己的贴身丫鬟过来。 这般豪放的女子,我杜家是要不起的,幸好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此事就此作罢,休要再提了。” 虽然知云本身也不是个能遵守封建教条的人,但是却不妨碍她借找朱玉凤的茬,挑她的理。 张伯微微叹了口气。 他心里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 可这不是因为自家无权无势,又家道中落,眼看着自己年事已高,还不知道能活几年,就想着给后给少爷找条后路吗? 知府大人虽然在京城没有多少底蕴,但在这府城里那也是一把手。 虽说朱三小姐只是个庶女,但背靠大树好乘凉,自家少爷成了知府家的姑爷,知府好歹也得照看一二吧? 所以他原本对这门亲事是乐见其成的。 不过还是那句话,他一个做仆人的,是做不了主子的主的,既然少爷自己看不上,那这门亲事就罢了。 反正好姑娘有的是,这家的姑娘不成,不是还有下一家吗? 知云想不到没有自己的出场,这场戏的走向依旧没变,这位重生女依旧是被软禁起来了。 想来用不了多久,她就会逃出家,偶遇侯府世子去了吧? 这几日她在房内偷偷练习内功,也算是多少有点成效了,只可惜原主这身子是真的挺弱的,知云也不敢贸然服用整颗洗髓丹,就怕这具身体承受不住。 因此她把洗髓丹一分为四,服用了四分之一,另外的1/4,被她分成两次,找机会加进了张伯喝的汤里。 另外还连着两天吃了两颗灵果,改善了这具身体的资质,现在修习起内功来快了很多,没有刚来那一天晚上修习内功时的滞涩感了。 虽然不知道那天赏花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对于知云一直没有托媒人上门提亲,知府也没有派人来催问过。 估计她们家又是准备先软禁着朱玉凤,放出她病重的消息,过段时间悄悄的处理了,对外就说她病逝了。 也就是说,知府已经打消了把这个庶女嫁给知云的念头,毕竟只有死人才能够保守秘密,把她嫁出去并不是万全之策。 何况还是嫁给原主这么一个住在府城里的人。 照这么看,恐怕赏花会那天发生的事,依旧是有可能会坏了朱玉媛的名节,要不然的话,不至于准备把朱玉凤置于死地。 说实话,知云还是有那么一点好奇的,只不过知府府中消息瞒的很紧,按照他们家的尿性,恐怕当时在场的人,能处理的都没有活口了吧? 毕竟发卖什么的并不保险,谁知道去了新主家之后,哪一天就不小心把这丑闻秃噜出来了呢。 毕竟前世就是那样,不仅处理了自己府里看到的人,就连那位江夫人和李夫人带去的人,也都一同被处理了。 若不是江夫人和李夫人多少有点身份,恐怕那两人也难逃一死的命运。 从这里看,知府这人还真是狠毒呢。 一转眼,就到了朱玉凤逃出府的日子了。 知云早早就做好了准备。 就在朱玉凤逃走的这天夜里,她换上黑色的夜行衣,施展轻功,进入了知府家里。 先进了知府的书房。 有原主的记忆在,她还真知道知府的书房在哪里。 一通翻找之后,终于找到了一个暗格。 用戴着手套的手打开,就发现里面有一只木匣子,匣子里面装的满满的都是银票。 知云毫不客气的都揣进了怀里,匣子又给他放了回去。 因为她的空间一天就只能开启一次,因此她是卡着时间来的。 在找到府里的大库房时,搜罗了一番那些比较值钱又不占地方的东西,把它们堆在一起,连同自己从书房里拿来的银票,开启了一次空间,将这些都收进了空间里。 随后悄悄的找到了知府的私库,不过并没有急着下手,而是翻上了房顶。 只等12点一过,又进入另外一天,空间就可以再开启一次了,到那时再进去收取。 知云从知府的府里满载而归。 那些东西都被她存在了空间里,进去的时候也带了鞋套和手套,基本上是一点线索都没留下。 而且她拿的都是些轻便之物,那些大件的占地方的比较重的通通没拿,不是她心慈手软,要给知府留下点东西,而是想把这次偷盗嫁祸给朱玉凤。 离家出走,从府里刮走点金银珠宝,这种操作很正常吧?也很符合逻辑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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