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操作,反正这帮人有经验~~这就是古早的建筑队。 不过古代可没有大型机械,建造房屋全靠人力,速度自然也快不了。 按照知云的吩咐,他们一家人都住到了城里的客栈里,只把李大山和李大河留在了村里看着建房子,两辆马车也留给了他们,晚上他们就在马车里面睡。 考虑到长期在客栈里睡也不是个事,就让这帮工人先帮着把正房盖起来,正房一共盖了5间,就是这5间房也用了九天时间才盖好。 又晾了两天。 趁着这两天时间,去连都城里买了些家具。 不得不说,古代还是有很多能工巧匠的,比如说床吧,不用一根钉子,几块木棍,被跟着来安装的小伙计三两下就安装好了一张床。 上面再铺上竹板,一张床就成了。 五间房子,挤他们家10口,人勉勉强强也够了~~但知云还是自告奋勇地睡到了马车里,美其名曰看着物资。 一个半月之后他们家的房子终于盖好了。 前后两个大院子,除了5间正房之外,东西还各有三间厢房,厨房就设在了堂屋里,茅厕和马房设在后院。 南方多山区。 他们被分到的这片区域也是。 兄弟俩在知云的教导下,只要是不往深山里走,在山外围打个兔子野鸡山鼠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房子盖好,不可避免的,知云就要和李王氏一张床上睡了,让她很不习惯。 做了这么多任务,她还从没跟人同床共枕过呢,而且对方还是个女人,她名义上的妻子。 所以等家里安定下来之后不久,他就在连都城里开了一家店,平时就住在店里,隔上几天才回来一次。 好在古人都比较含蓄,尽管李王氏不明白自家男人为什么不肯碰自己了,但也不好意思开口问出来,毕竟她连孙子孙女都有了,这个口要怎么开? 不要脸的吗? 随着日子走上了正轨,知云自觉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不愿意在这里继续承受李王氏幽怨的目光,所以在连都城郊区的新李家庄正式落户的两年后,就麻溜的“病逝”了…… 留下了一间铺子和几百两银子,只要他们不作死,这一辈子都能平平安安的过下去了。 ╭(?_>?)╮替身演员1 知云刚到了新世界,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猛然被人推了一把。 身体比脑子反应更快,她立刻使用了千金坠,稳住了身体,此同时,伸手朝着推自己那人推了一把~~超用力。 “哎呀,你干什么!” “卡!卡!你这个人怎么回事?能不能行,不能行换别人!这是谁找的替身演员?会不会演戏?” 知云…… 原来刚才是在拍戏,而她一来就把这场戏给搞砸了。 看了看四周,场面还是挺宏大的,再看了看被自己推倒的那个女人,换了一身丫鬟的服饰,脑袋上挽了两个髻,上面插了一朵劣质珠钗。 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穿了一身鹅黄色的衣裙,虽然这面料看起来不咋地,但对比起地上那丫鬟的服饰来说,就要精致的多了。 再看看旁边就是人工湖,刚才那个丫鬟推自己的方向就是朝着人工湖的。 再加上听到刚才导演嫌弃的话,虽然还没有接收剧情,也大概明白了现在是个什么场景。 很显然,是一个丫鬟欺负小姐的剧情,还把这位小姐推到河里去了,恐怕接下来会是什么纨绔子弟救人的情节吧。 毕竟这种套路她见的多了。 而自己这具身体是个替身,那接下来就该落进水里,然后被某个“纨绔子弟”给救了。 然后因为剧情需要,说不定还得被占点便宜啥的…… 啊呸! 她可不受这个委屈,演戏也不行。 “不好意思,导演,你换个人吧,今天这戏我演不了了。” “周知云,你什么意思,你不想演了,难道要让陈姐亲自上吗?忘了你拿的是谁的工资! 你要是再这样不知好歹,小心涵姐辞退你!到时候我看你一分钱没有,你怎么生活!” 一个尖细的声音指责的喊起来。 知云扭头看过去,便是一个微胖的圆脸姑娘,人长得还不错,就是此,表情有点扭曲,显出了几分刻薄。 知云扯了扯嘴角:“我怎么生活用不着你操心,今儿个我还就是不干了!” “小钟带着她去把衣服换下来,重新找个替身演员换上!” 一脸怒气的导演可不管她们两人在掰扯什么,这个替身演员比大牌还大牌,这样的替身演员他可用不起。m.biqubao.com 知云翻了个白眼,跟着那个叫小钟的。30多岁女人去了更衣室。 一边脱身上这繁琐的衣裙,一边飞快的接收着原主的记忆。 没办法,不快接收不行啊,这点更衣室里扔的到处都是衣服,她要是不接受记忆,都不知道哪件衣服是原主的。 极速的接收完了记忆,也顾不得梳理,消除了几个片段,很快就找到了原主的衣服,三下五除二的套在身上,开门走了。 一边走,一边梳理原主的记忆。 眼看就要走出这个拍摄基地,一个年约三十五六岁的中年女人上前拦住了她。 “小周你等等。” 知云看着她那张脸,和那头干练的短发,一下子就知道了她是谁。 就是刚刚那个刻薄女嘴里的涵姐纪玉涵了。 也是陈冰倩的经纪人。 而陈冰倩,是原主给她做替身的那位演员。 在剧情里,原主的悲剧就是从今天的替身开始的。 在原主被“丫鬟”推下水之后,按照剧本装成不会游泳,在水里扑腾,然后就被男演员金哥给救了。 原本这段剧情没什么。 那坏就坏在,这位金哥是个标准的色批。 原主因为落水,导致身上的衣服都贴敷在了身上,玲珑的曲线一目了然。 金哥再把原主救上来之后,原本按照导演的安排,立刻就会有其他“小丫鬟”围上来把金哥挤开的。 但没想到金哥在临被挤开之前,装作无意的把手放在原主的胸上,狠狠的捏了一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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