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不走剧情_第468章 逃荒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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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大家伙刚开始逃荒,粮食倒是不缺,因为出发的时候带了水,所以刚开始这几天也不会缺水。
  不过等过上个三两天,甚至都过不了三两天,停下休息的时候就得安排人去找水源了。
  知云是因为有空间泉水这个作弊器,心里才有底气。
  要不然就他们家带的那点水,只供应人喝还差不多,但再加上那两匹骡子,可就完全不够了。
  而且这天气炎热,出的汗多,人就格外的容易渴。
  果然,到了第二天傍晚安营扎寨的时候,就有人成群结队的去附近找水了。
  李大江和李大河也跟着去了。
  虽然他们家还有点存水,但也已经不多了。
  三个女人忙活着做饭,李王氏看着三个孙子孙女,知云又趁机去给两匹骡子加了个餐。
  看着大家伙都各忙各的,知云打了个招呼也离开了。
  还顺手带走了两个水囊。
  现在这个时候虽然干旱已经开始了,但还真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还真被他们找到了一个小水塘。
  虽然水不多,只有浅浅的一层,看众人还是很高兴,有水就代表有了活路。
  大家伙纷纷挤过去,往随身带的竹筒水脑里灌水,人一多一搅和,那浅浅的一层水就变浑了。
  但就算是这样,也丝毫不影响人们争抢灌水的热情。
  浑浊的水也是水,带回去沉淀一下就能用了。
  知云随便溜达了一圈,那两个水囊灌满就提着回来了。
  至于说打猎什么的~~可别闹了,蝗灾刚过去不久,地上说一句寸草不生都不为过,哪里有还有什么野物能在这里活下去。
  能跑的早都跑了,死了的在这炎热的天气里也早就烂了。
  反正知云逛这一圈,不要说大型的野物了,就是野鸡兔子这种常见的,都没看到一个一只。
  其实真有说这光秃秃的山上还有什么动物能活下来,那就是狼了。
  但是要说让知云去杀狼吃狼肉,知云是不干的,也不会让家里人吃,因为这个时候狼活下来吃的是什么,那简直是不言而喻。
  狼吃的是人,活人,还有死人。
  所以真要遇到狼,知云可以打死它们,但绝不会吃它们的肉。
  当然这也是因为知云身上有物资,心里有底气,真要被逼到那一步,她也许就不会再矫情了……
  有了水,人们的心情也平和下来,生活的生活,做饭的做饭。
  知云从怀里摸出了几个小果子,每个只有枣那么大,给全家人一人分了一个,就连两岁的小孙子和三岁的小孙女也没落下。
  “哪来的?”
  李王氏问了一句,没舍得吃,珍惜的准备装回怀里。
  “赶紧吃,这玩意留不住,留到明天就坏了。”
  这是她空间里的果树上结出来的,分给这几人吃,自然是为了增强他们的自身免疫力。
  今天大壮家的小儿子中暑了,众人围着好一番折腾,几乎把家里所有的水都用在孩子身上了,才把这孩子抢救过来。
  当然,这是安营扎寨后知云才知道的。
  毕竟他们一家在队伍的后半段了,几乎算是队尾了,而大壮一家在队伍的前面。
  自己家里这也是老的老小的小,既然他的任务是护着这一家子到达目的地,那就得想办法增加他们的免疫力,别在路上病了。
  大儿媳妇有些舍不得吃,就想把自己手里的这个小果子,一分为二,给两个儿子。
  结果被知云瞪了一眼:“赶紧吃,这可不是普通的果子,这是药果,这么大的小孩子吃一个就足够了,你给他吃多了是想害死他吗?”
  一番话,吓得大儿媳妇赶紧把手缩了回去,小儿媳妇犹豫了两秒,也将果子塞进了自己嘴里。
  果子的味道算不上甜,但却带着一种新鲜的略有点青涩的味道。
  今天晚上轮到老大参加村里的巡逻队了。
  知云想了想,决定不能让两个儿子轮换着来,她这具身体年龄并不大,完全可以跟儿子们一起轮换着来。
  要不然哪个儿子晚上巡夜了,估计白天自己还得代替他赶车。
  而且巡夜的时候,也是各人在自家周围转悠,正好可以趁此机会给两匹骡子加加餐~~你自己也加加餐。
  于是到了第3天晚上,负责守夜的人就换成了知云。
  一连三天的赶路,让原本就皮肤黝黑的汉子们肤色又黑了一个号,女人就更不用说了,同样不禁晒。
  到了第五天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一座县城的城门口。
  不过城门口有差役守着,并不允许流民们随意进入,要想进入,需得每人交纳一百文的入城费。
  对于在地里刨食的人来说,100文虽然算不上巨款,但也绝对是一大笔钱了,谁舍得拿来买一张进城的门票?
  加上这是逃荒的第5天,手里都还有些余粮,再加上临走前,村长还给了大家伙两天的准备时间,所以该买的东西也差不多都买齐了。
  这城进不进的关系也不大。
  不过村长还是带领众人找了一块地方安营扎寨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县城,总有人缺东西,想进去买上一些。
  所以哪怕现在还只是中午,下午也不准备继续赶路了。
  很快村长那边就传过话来,让大家伙缺什么,就赶紧想办法进城去买,今天下午和今天晚上就在这里休息,今天一早再出发。
  不过因为这里是城门口附近,流民很多,晚上的时候要更加警惕才行,免得睡着了被别人偷了家。
  知云指挥着两个儿子空出了一辆骡车,他们原地在这里休息,自己一个人赶着骡车进城了。
  李大河想跟着一起,给知云喝斥住了:“这里这么多东西,你走了就留你大哥一个人在这里看着,这万一要是有不长眼的,你大哥一个人应付的过来吗?
  在这里和你大哥好好的看着东西,保护好家里人,就算你大功一件。
  需要什么东西我一个人进去买就行了,和你大哥只管护好这里。”
  爹说的有道理,李大河只好无奈的妥协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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