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婶子也是一脸同情:“要我说丁老婆子实在是不做人,早几年都已经分家了,不然还来管你家的事,就没见过她这么不要脸的。” 知云假装慌张的回头看了一眼,低声对赖婶子劝道:“赖婶子收着些声,若是被我奶奶听到了,只怕这事不算完。” 赖婶子嘴巴一撇:“我会怕那个老太婆? 她有三个儿子,我也有三个儿子! 她现在只有两个儿子在身边,我可是三个儿子都在身边,真打起来,吃亏的那个还不一定是谁呢。” 知云笑笑,不欲与她多说,告辞离开了。 不过因为发生了这个小插曲,原定的行走路线就得变一变了。 果然,她们前脚刚出村子不久,,后脚丁老太太和她的另外两个儿子儿媳就得到了消息。 丁老太太气得破口大骂:“这个遭瘟的小贱蹄子,哪里来的银钱看病?有那银钱还不如孝敬我老婆子,一个赔钱货,不就是摔了一下头吗?还用得着看病?没得浪费钱!” 这时老三媳妇说话了:“娘,他们家穷的叮当响,哪来的钱看病啊? 别不是这三个丫头想跑了吧?” 丁老婆子听的心头咯噔一跳,觉得老三媳妇猜的这种可能性很大,立刻转头对着丁老二吩咐道: “老二老三,你们赶紧的去,把她们三个给我追回来,不管她们是真的有银钱去看病也好.想趁机跑了也好,甭管打的是什么主意,先把她们三个追回来再说! 几个小丫头片子,还想反了天了不成?” 话虽是这么说,但丁老太太心里有些发虚。 她可是已经收了沈家的彩礼钱了,要是老大家的这三个赔钱货跑了,她可怎么跟沈老爷交代! 就算沈老爷大度不追究,可已经进了她手里的钱,要再让她吐出来,那简直比杀了她还难受。 老二老三一听,立刻也联想到了事情的关键。 虽说到了娘手里的钱,他们连个影也见不到,但娘手里的钱自然是供应这一大家子人嚼用的,那也就相当于娘的钱等于他们的钱!因此两人立刻就积极的追了出去。 知云带着两个妹妹出了村子,走了一小段距离,看看前后没有人,也没沿着大路继续走。 而是脚步一拐,带着两个妹妹拐上了山路。 二丫不解地问道:“大姐我们不是要去县里吗?现在这是要去哪里?” 三丫也扬着小脸,盯着知云看。 知云现在的年龄只有13岁,二丫只有9岁,三丫就更小了,今年不过16岁而已。 至于那位女主沈二小姐,与二丫同岁。 摸了摸三丫的小脑袋,叹了口气道:“咱们刚才出来的时候,被赖婶子看到了,赖婶子那张嘴有多碎,你们也是知道的,相信就算是她不刻意去说,用不了多久,奶奶一家也会知道的。 到时候他们肯定会追咱们的,所以咱们得走小路,穿过这片树林,就能到前面的庆丰镇了。 到时候咱们到了庆丰镇,再想办法到上去县城里去。” 二丫一想也对。 他们这个村子不属于庆丰镇,而是属于泗溏镇。 不过相较于泗溏镇,如果走山路的话,他们离着庆丰镇更近一些。 姐妹三个拐上了山路,丝毫不敢停留,不过就是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已经翻过了叫这座小山丘,站在山脚下,远远已经能看到庆丰镇的轮廓了。 不过望山跑死马,哪怕站在这里已经能看到庆丰镇的轮廓了,但是真要一步步走过去,也是一段不近的距离。 担心三丫年纪太小,走不了太远的路,知云掏出身上的铜板,数出了30个,单独装在了口袋里。 在村子里雇了一辆牛车,花了12个铜板,将她们姐妹三人送到了庆丰镇。 来到了一个小吃摊,知云又花了12个铜板,给姐妹两个一人要了一碗素面,叮嘱道:“你们两个就在这里吃,吃完了也不要离开,就在这里等我,哪里也不要去。” 说完又把身上的包袱拿下来,放在两人身边:“包袱你们看好了,不要被别人拿走。” 虽然里面的东西知云是完全不在乎,但总得给这姐妹俩找点事干,显得她们心里不踏实。 安顿好两姐妹,知云跟老板娘打听了庆丰镇上当铺的位置,就径直去了当铺。 从空间里取出一只成色只能勉强算得上是上乘的玉钗,当了15两银子。 又拿着这银子去租了一辆带车厢的马车,花了半两银子,让车夫把他们送到县城。 当然,车夫是要跟随着的。 马车的速度还是很快的,至少不是驴车能比的,不过是半个多时辰,就到了县城。 知云带着两个妹妹,找了县城里比较有名的一家同德福客栈里住下。 这家客栈的价格算不上最高,但因为掌柜的会做生意,入住率绝对是县城第一高。 之所以选择这家客栈,是因为知云需要证人,能证明她一直没离开过县城的证人,而且这证人越多越好。 给了小二银子,让小二帮忙弄了热水,姐妹三个洗漱一番,就下楼吃东西了。 同福客栈共分三层,二楼和三楼是客房,一楼是酒馆。 2楼和3楼的客房都是上房,同福客栈后面还有个大院子,院子里围着院墙也盖了一圈房子。 (当然,后门的位置是空出来的) 这些房子里就是大通铺了,供过往的客商临时歇脚用的。 知云带领着两个妹妹吃过饭,就安排她们回房歇息了。 为了方便晚上的行动,知云订了两间房,一间她自己住,一间姐妹俩住。 从空间里取出一对做旧了的金镯子,知云再次找上了当铺,把这对镯子当了65两银子,死当。 掌柜的只是象征性的问了一下,这镯子是哪来的,知云就详细的解释了一下由来。 这是她在山里挖野菜的时候,从山里捡到了一只包裹,里面其中就有这一对镯子。 所以解释的这么详细,是因为等明天之后,县衙里的人肯定会来找她。 因为今天晚上她要去做一件大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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